法律白话文运动‘二次元也不可以色色?该用法律禁止儿少色情动漫吗?各国怎么做?’
作者赖宜欣在沈伯洋脸书的留言
“委员您好,这里是法律白话文作者,上个月曾发表过虚拟儿少议题相关文章,是以比较
各国(美加英日)法制后,对台湾提出建议,欢迎拨冗参阅。
撰文后有去IWIN开会,目前法界意见高度共识,虚拟儿少不在儿剥管制范围(目的是保护
实体儿童,虚拟儿少并无受害者,不应发动刑罚),例外的可能是参照美日,过度拟真而
确信可能有真实受害者。另外依儿少法,相关作品可采分级审查及警示等对策,标准应明
确(这个业者多可接受)。
不过儿少团体非常坚持虚拟儿少应管制,并且相当排斥分级制度,理由是成年人观看就会
提升侵害儿少可能,表现自由遇到儿童保护应退让。
结论上,排除法规解释等专业观点,卫福部目前态度偏儿少团体。法界及业界同委员。
个人认同将法条明确化的作法,卫福部之所以偏儿少团体,是因为会议中该部代表不能理
解,为何儿剥不能跟刑法猥亵罪一样包含图画等虚拟创作。以该部官员的水平,不明文他
们可能看不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