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ttacksoil (第三方程式)》之铭言:
: 原本是蛮支持的
: 但看这个草案 他们想修的法条不就是之前拿来打虚拟儿少的那条吗?
: 所以是只加重刑责? 那卫福部不久更有理由举报
: ※ 引述《laigeorge89 (laigeorge89)》之铭言:
: : 黄委员的FB贴的修正草案
: : http://i.imgur.com/NBT6e6x.jpg
: : http://i.imgur.com/o6O0afx.jpg
: : 我怕吃4-11所以署名名单请至委员FB确认
: : 草案为加重刑责但没动我们想修的图画那条
: : 希望他们在讨论详细修正案能够再修一些……
: : 不然大家土城见(?
现在最趣味的是
法律保护 受害人 处罚加害者
那漫画 等创作图片 如何直接与损害连结?
为何直接于 条文创建时 等同于损害现实人物连结?
回头去看跟SJW的逻辑循环根本相同呢
这不就是预防犯罪为名的限缩自由?
看上面言论还自我检讨了起来 几岁的虚拟人物图像算犯罪?
根本是落入了逻辑陷阱
更别提网络限缩使用 实质上损害言论自由 控制言论的这种事
没人在意的时候他就出现了
实体盖墙不易 还会被看到
管制言论盖墙 没人会在意 你不犯就没事了 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