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法律规范有其必要:
: 考量现行刑法第235条订有散布猥亵物品罪,且未排除虚拟图画之适用,另儿童及少
: 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以下称儿少法)第46条对于有害儿少身心健康之网络内容亦订有自律
: 规范,复考量现行科技发展迅速,经AI绘图所成之作品,虽属虚拟却与真人难以分辨,爰
: 虚拟儿少性影像纳入规范有其必要。
AI绘图太厉害了,所以所有的虚拟影像我都要管
?????
: 三、认定标准应更具体:
: 本条例有关“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画”
: 规定,应涉儿童、少年之性交或猥亵行为,同时依故事情节、脉络、创作目的或制品用途
: 等综合判断,至于实务执行相关个案认定,拟由iWIN网络内容防护机构(下称iWIN)近期召
: 开多方利害关系人会议予以确认。
近期会由iWIN负责召集开会订出标准ㄛ
: 四、自律先行再由主管机关认定:
: 现行iWIN针对疑涉违反本条例规定时,即通知平台业者限制浏览或移除,并同时移请
: 地方警政机关、社政主管机关续处。为维护创作者权益,未来将先依儿少法第46条通知平
: 台业者优先补正相关防护措施(如警示性防护、阻拦性防护、严格年龄限制),至于是否违
: 反本条例,由地方主管机关组成审议小组,小组成员应具有多元代表性,进行认定属实后
: ,再由地方主管机关通知业者限制浏览或移除。
第四段很妙欸,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意思是:
“现在”是由iWIN只要看有“疑似违规”,会通知平台要做处理(限制浏览或移除),同时也会通报地方主管机关处理后续
“未来”为了维护创作者权益,我们改用儿少法46条通知平台先做防护措施(年龄限制浏览之类的),然后再由地方政府组成的小组判断是否违法,有违法才会叫平台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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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后二次元全都要纳管,也会订出标准,但不会像现在直接用iWIN叫你下架内容
这就是前面某些人所谓的各退一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