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说啦,一个议题谁站哪边,这不是非黑即白的是非题而是一个光谱,所以应该思考对方
在光谱的何处以及对方能不能沟通。
首先愿意沟通肯定是比那些他们觉得你该怎样就怎样的团体好了,而且沟通肯定是能将双方
的结论去拉扯的,就像有人说的我们的底线退让与否,对方也是在进行可不可以退让、退让
到什么程度的。
※ 引述《spw050693 (线下潜水客)》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zWXT64iEZ6vhkF4v/?mibextid=TrneLp
: “我自己就是童年性侵受害者,如果我把自身经历画成漫画,呼吁社会重视,我是不是会
被
: 抓去关?”
: 这是小欧盟政策组刘专员日前与展翅等妇女、儿少团体开会时所提出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我也想过,如果标准严格,又或者完全以相关单位的主观意识去搞,你新闻描
述一个儿少相关的犯罪案件,算不算踩线?不算的话创作内容描述怎么算等等?
: 今天小欧盟政策组牵线 ACGN 创作权益推动协会、 非现实国度|台湾纸性恋集散地、 国
家
: 人权委员会纪惠容实体商议IWin下架机制。
: 小欧盟提出以下几点呼吁:
: 1. 将“事后下架机制”跟“刑法适用范围”分开讨论,让《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第2条
回
: 归个人法益,虚构作品下架机制回归行政处分范围,并确保社工、教育科系年轻学生不会
只
: 因为虚构创作而有前科,就此毁掉前途。
首先这点回归个人法益,是不是代表其他组织声称的“潜在儿少被侵害”就完全不符合了?
因为以个人法益来说这些虚构作品并不存在受害者。
其次回归行政处分应该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因为规定出来实际会被抓出来的绝对不只违反规
定的人,即使你没违反规定一样会担心有事没事就要上法院证明自己的清白。
: 2. 区分“真实改造”、“指涉在世真人”和“完全虚构”,避免真实儿少色情改造、指
涉
: 到现实儿少(包含特定儿少和整体儿少)之色情作品被视为“虚构”。
这部分一样会有如何区分的问题,毕竟虚构人物也是以人类为概念创造出来的,你能想出、
创造出的东西不可能脱离你的现实经验,即使是设定上现实不可能存在的人,在现实也可能
存在原型(可能不只一个)。
例如你对于人的五官、躯干、四肢等应该长怎样,这些都是从你人生中看到、感觉到的经验
堆积出来的,甚至你的虚构人物必须要有五官就是来自你对现实人类的认知,所以你画出来
的一个人不可能是完全虚构、不包含现实人物概念的。
: 3. 参考欧洲制度,针对完全虚构作品需考量“拟真程度”,避免火柴人、馒头人、青少
年
: 随笔创作被视为儿少性剥削,也避免过度拟真、接近真实儿童样态作品与动漫相提并论。
一样的问题,这条线怎么切都会产生问题,如果今天一个性犯罪者钜细靡遗的用火柴人描述
他的犯罪经过难道不算吗?反过来有个作者虚构出来的创作里面的人物绘画更“拟真”难道
就算吗?
: 4. 非拟真作品应区分为“早恋”和“儿童性虐待”,青少年性启蒙、性探索(如女高中
生
: 绘制高中背景的BL作品)不该与“恋童”或“强暴儿童”相提并论。
青少年性启蒙的年纪,完全避谈性是不可能的,但这样的限制是不是其实也是在做一样的事
?只是从“性是肮脏的”进化到“怎样的性是肮脏的”,就如同释字617许大法官的意见书
所说,这是对少数性文化的歧视。
或者说今天有个主流性文化思想的青少年,在“早恋”的保护框下他被保护了。但是如果你
是个抖m或者其它非主流性文化,很抱歉你的作品是“性虐待”。
: 5. 出现儿童性虐待内容之虚拟作品需进行“文类、剧情脉络”分析,确保能以自身受害
经
: 历、还原历史事件进行善意创作之权益。
: (补充,巴哈有现场参与者指出当时小欧盟是以仇恨言论的角度下去思考。““假如对儿
童
: 群体的暴力”作品是允许的,那是否“对原住民群体的暴力”是允许的,或是黑人、女人
、
: 外籍劳工”)
这点我不太确定是指啥,不过以补充的意思来说其实就回归到了一点,认为你的创作里的儿
少跟现实里的儿少产生了连结。所以你在游戏里对黑人开枪肯定是(ry。
: 6. 事后下架机制也要设立申诉救济,以确认创作者真意、作品性质及影响,避免行政机
关
: 滥权。
救济制度是一定要存在的,这无关乎限制的范围最后走到哪里。
: 会后,在纪惠容委员协同安排下,日后小欧盟亦会陪伴纸性恋与创作者团体和妇女与儿少
团
: 体进行当面对话,希冀透过善意对话达成多方共识。
: 虽然还是认为需要管部分虚拟创作,但可以算是偏儿少保护阵营下对创作者比较友善的发
言
: 了。值的一提的是国家人权委员会的委员之后会再安排创作者跟儿少团体对话,可以继续
关
: 注之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