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一些其它观点
武士阶级兴起的成因之一也就是为了自力救济,为了守护或争夺领地权利等而进行私战
平安时代日本朝廷明面上是禁止私战,实际上主要采漠视与不干涉
只要你不是反抗朝廷,上层公家贵族才不鸟下面粗人打打杀杀
像平将门在关东已经私战作乱多年,直到打跑地方官建了个新政府,中央才派兵镇压
这类私战一般通称为故战防战
故战=有意图或出于旧怨发动战争,或指发动战争方
防战=为防御而战,或指防战方
武家政权兴起后幕府当然是禁止私战,有纠纷应该上报由幕府裁决排解
随时代差异故战防战的处分也有所不同
在此可以先参考足利义稙时代的幕府法,1516年的室町幕府追加法
故战者被判所领没收时防战者没收一半,故战者死罪时防战者阙所(没收财产、领地)
故战侧会受到比防战侧更严厉的处罚
一般认为后世所谓的喧哗两成败的原形,就是过去的故战防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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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战国时代后不少大名各定有自家的分国法
今川仮名目录第八条
(双方)喧哗不论理由双方死罪。如果(单方)喧哗,忍耐下来冷静应对才得以免罪
甲州法度之次第
(双方)喧哗不论理由一律受罚。但即使涉入喧哗也能忍住的人不会受到惩罚
但武士喧哗会是止于嘴砲、动手动脚、还是拔刀砍人?当忍者大不易,多半变死者先
有一点要注意的是,成败一词指的是处罚、处置,并不一定是死刑
虽然对武士来说成败大部分都是指死
不少人看到喧哗两成败=吵起来、打起来双方都得判死是不正确的,是双方都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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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毛利元就诛井上一族时,拿来批判井上众过去罪状的故事
有个毛利的同族叫光永四郎左卫门尉之子彦七郎,与井上与三右卫门尉(元有)之子与
四郎(就胜)发生争执。井上与四郎殴打光永彦七郎的脸
毛利元就对此案的判决
井上与四郎殴打毛利一族关系者,井上亲子切腹
光永亲子被单方殴打无法雪耻,同样也是切腹
但是井上一族关系团结紧密,强行处分的话会导致毛利家崩坏故延期处分
然而井上一族却动手杀了光永四郎左卫门尉
此案的注目点是,彦七郎打不还手却被处罚。台面上用了无法雪耻辱,而非喧哗两成败
这牵涉到报复问题,想单方面处分井上家的人不可能不招致怨恨,只能献祭光永父子
但井上家不止不服处分还加害对方。井上家的跋扈行为造成了毛利家的遗恨(宿怨)
武家这种过份的两成败有时是为了终止复仇的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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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穂事件,吉良上野介在事发后被幕府目付讯问时回答
完全不记得(跟内匠头)有任何怨恨,应该是内匠头乱心(精神失常)了
看似吉良上野介想单方面撇清,但这个回答其实对大家都好
首先吉良上野介完全没有拔刀,本来就不会受严重的处分
宣称没有怨恨而是内匠头精神失常,事件就不适用喧哗两成败
乱心罪轻很多,可能蛰居(软禁)或流罪,由后继者接家督通常不会被改易最多减知
但浅野内匠头被讯问坚称有遗恨,但直到今日是在怨什么也没个真相,各种推测猜想
被幕府判定是单方面的暴行,即日切腹赤穂藩改易,死前受到的待遇还非常差
事件发生后负责收容内匠头的田村建显,其女儿早逝老公的养子伊予吉田藩主伊达村豊
在这次事件中与内匠头同为飨应役的一员,所以田村很可能迁怒内匠头
总的来说就算判切腹,对一个五万石大名应有的尊重与礼遇皆无
调查、判决与对待都太过草率,加上一方是切腹改易的严惩,另一方是不问高低差太大
如果吉良家被判个闭门、没收一半知行之类的反弹应该不会这么大
虽然表面上看来吉良上野介的确像个受害者,但太过草率的调查让人无法信服这个判决
所以同情浅野家的声浪很大,但又无法直接批评幕府,气只好全出在吉良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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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忠臣说要看立场
强硬派比较偏为主(内匠头)报仇,而主流派(大石)则是以御家再兴为首要目标
可是一但御家再兴就=放弃为内匠头复仇,这条鱼是无法直接两吃的
所以可以看成主流派比起内匠头的恩怨,更重视的是浅野家续存(头路)
当几年过去御家再兴看来无望后才转向仇讨
但在赤穂事件的约三十年前所发生的浄瑠璃坂仇讨事件,一行人也是以火事装束伪装
仇讨成功后不一定会被判处死刑,且有机会被人看上而获得仕途
赤穂义士被批评的点中就有仇讨成功后没有自行切腹殉主,而是等待幕府判决
这让人认为他们试图苟活求俸禄
而幕府中虽有同情派,最终还是为了法纪全员处刑
但赤穂义士的后人们还是因事件,受到其他家青睐而被招揽
事件依不同的立场、视角会有各种不同的解读
同一个故事由不同的人来看,会有各种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