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hitelotus (圣☆白莲)》之铭言:
: 趁蹲厕所当薪水小偷时偷回一下:
: 身为偶尔会接触到儿少性剥削案件的社工,
: 我是这样想啦:
: (一)
: 首先我不同意关于我赢是防波堤这部分观点,
: 虽然还没上升到司法层面,
: 但光是可能触法、可能变刑案犯罪的疑虑,
: 已经让很多创作者人人自危,
: 目前看起来我赢已经实质影响到创作自由了。
其实我是觉得防波堤蛮贴切的啦
但防波堤不代表安全欸
你知道台湾疯狗浪事故最常发生的地点是哪吗?
防波堤,对就是可能有些人觉得很安全的防波堤
至于疯狗浪是指啥我就不说了
但每年就那么多人在防波堤上被疯狗浪卷走
为啥很多人普遍的想法是“你台风天跑去防波堤被疯狗浪卷走活该啊”
现在问题来了,为什么防波堤那么容易触发疯狗浪?又为什么那么容易卷走人?
因为防波堤挡得住的时候没事,挡不住的时候就会出事嘛!
信任防波堤根本就是错误的,正常人都知道疯狗浪好发时期都该离防波堤远远的
跑去触碰底线的人都是活该!
所以被iWIN给WIN的创作者,肯定普通人,甚至有些创作者会觉得
谁叫你要去踩底线?
但你如果了解疯狗浪为什么叫疯狗浪,就会知道有些人会被认为踩底线不是他活该
而是他倒楣遇到疯狗浪了!
这搞到最后就会变成大家都不敢去海边,去的人被卷走是他活该
自由就是这样没了!
这才是为什么明明没有真的进行法律行动,却实质限制了创作自由的主因。
: (二)
: 关于法律有疑议、法律才是主要问题的论点我同意,
: 今天就是因为儿少性剥削条例定义不够明确,让有心人士 ..说的更直接一点,“疯狂的卫道人士”,
: 能够利用其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来认定,
: 才会造成现在风声鹤唳的状况,
: 我认为必须要修改部分用语以明确定义标准,
: 或退而求其次行政单位必须涵示规范法律的作用范围。
: 虽然这要明确定义真的很难,
: 我想破头也不知道如何写清楚。
你会想跟疯狂的人讲理吗?不会
那你订了标准,疯狂的人就会讲理吗?也不会
人类是最会利用漏洞的生物,只要一个规矩立了就会有人钻漏洞
这跟民族性无关,这就是人性,也因为有这样的人性,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但这样的人性同时也会导致破灭的未来出现
所以规矩订越多,本来就越容易出事,因为规矩本身最大的威胁就是漏洞
当这个漏洞大到只要是人都可以钻的时候,就跟没有这条规矩没两样。
除非你不停修补漏洞,每修一个漏洞就要多条限制,但每一条限制又会
带来更多漏洞,这又会导致限制越来越多。
如此恶性循环,直到最后就只能完全禁止,这个现象别说历史,近代就可
以看到很多例子
所以规矩出来越简单越好,越少越好,
尤其是涉及思想的部分,因为审判思想犯是没有终点的。
看看雍正那个文字狱,就知道有多荒谬了
维民所止被当成要咖调领导的头
然后就搞到家破人亡,死后还被戮尸,连同乡都六年不得考试
: (三)
: Iwin作为防范三次元,即真实儿少性剥削犯罪,
: 仍有其必要性,不需要见win即反。
: 在实务上我处理的儿少性剥削案件仍需要有一个单位,
: 协助处理关于被害人处遇辅导、追踪关怀、协助处理散布的性影像等,
: 但需要检视组织设立的初衷,不是不能处理二次元
: 而是不应该只针对二次元。
: 当初政府发包委办是要你们处理现实儿少性剥削,
: 不是让你们在这边杀创作自由史莱姆吸经验值扩张自己的等级(权力)。
快笑死,要真的要防范真实儿少性剥削,iWIN为啥检举机制阳春到跟匿名检举没两样?
难道随便一个人创个信箱用假名注册,去检举另一个人三次元儿色
或儿少性虐待也没问题?你们就要受理通报?然后逼人去警局解释?
iWIN今天不搞匿名检举我说不定还会支持
但他就搞匿名检举,那就对不起了
实际上这就他们自己自找的,活该好吗?
要能够认真认证实名检举,乐子人没那么勤劳的
就是搞个匿名检举机制,才会被人当玩具耍
谴责这个有用吗?
所以说今天讲啥标准都没屁用,匿名检举不改
他们就是跟东厂锦衣卫,盖世太保没两样的组织
人家也不是用这个合法,就是说你有就有啊
: (四)
: 展翅协会与Iwin合作
: 但展翅不是Iwin。
其实我也知道很多都不是iWIN,那才更该死
因为就是躲在后面,前面让那些大咖的顶上
这样乐子人更爽了,反正前面有坦,我们负责输出就好
所以到底什么时候iWIN才能负起一个监管机关的责任?受到适当的监督与限制?
而不是还要提财团法人,享有法律的起诉权?欲到监督却可以一句我们只是民间组织
带过?
: 剩下的等我想到再补充,大便完要回去赶报告了
: 哭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