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IWIN本身就只是一道防波堤,没什么问题

楼主: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4-03-08 11:06:45
※ 引述《Whitelotus (圣☆白莲)》之铭言:
: 趁蹲厕所当薪水小偷时偷回一下:
: 身为偶尔会接触到儿少性剥削案件的社工,
: 我是这样想啦:
: (一)
: 首先我不同意关于我赢是防波堤这部分观点,
: 虽然还没上升到司法层面,
: 但光是可能触法、可能变刑案犯罪的疑虑,
: 已经让很多创作者人人自危,
: 目前看起来我赢已经实质影响到创作自由了。
其实我是觉得防波堤蛮贴切的啦
但防波堤不代表安全欸
你知道台湾疯狗浪事故最常发生的地点是哪吗?
防波堤,对就是可能有些人觉得很安全的防波堤
至于疯狗浪是指啥我就不说了
但每年就那么多人在防波堤上被疯狗浪卷走
为啥很多人普遍的想法是“你台风天跑去防波堤被疯狗浪卷走活该啊”
现在问题来了,为什么防波堤那么容易触发疯狗浪?又为什么那么容易卷走人?
因为防波堤挡得住的时候没事,挡不住的时候就会出事嘛!
信任防波堤根本就是错误的,正常人都知道疯狗浪好发时期都该离防波堤远远的
跑去触碰底线的人都是活该!
所以被iWIN给WIN的创作者,肯定普通人,甚至有些创作者会觉得
谁叫你要去踩底线?
但你如果了解疯狗浪为什么叫疯狗浪,就会知道有些人会被认为踩底线不是他活该
而是他倒楣遇到疯狗浪了!
这搞到最后就会变成大家都不敢去海边,去的人被卷走是他活该
自由就是这样没了!
这才是为什么明明没有真的进行法律行动,却实质限制了创作自由的主因。
: (二)
: 关于法律有疑议、法律才是主要问题的论点我同意,
: 今天就是因为儿少性剥削条例定义不够明确,让有心人士 ..说的更直接一点,“疯狂的卫道人士”,
: 能够利用其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来认定,
: 才会造成现在风声鹤唳的状况,
: 我认为必须要修改部分用语以明确定义标准,
: 或退而求其次行政单位必须涵示规范法律的作用范围。
: 虽然这要明确定义真的很难,
: 我想破头也不知道如何写清楚。
你会想跟疯狂的人讲理吗?不会
那你订了标准,疯狂的人就会讲理吗?也不会
人类是最会利用漏洞的生物,只要一个规矩立了就会有人钻漏洞
这跟民族性无关,这就是人性,也因为有这样的人性,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但这样的人性同时也会导致破灭的未来出现
所以规矩订越多,本来就越容易出事,因为规矩本身最大的威胁就是漏洞
当这个漏洞大到只要是人都可以钻的时候,就跟没有这条规矩没两样。
除非你不停修补漏洞,每修一个漏洞就要多条限制,但每一条限制又会
带来更多漏洞,这又会导致限制越来越多。
如此恶性循环,直到最后就只能完全禁止,这个现象别说历史,近代就可
以看到很多例子
所以规矩出来越简单越好,越少越好,
尤其是涉及思想的部分,因为审判思想犯是没有终点的。
看看雍正那个文字狱,就知道有多荒谬了
维民所止被当成要咖调领导的头
然后就搞到家破人亡,死后还被戮尸,连同乡都六年不得考试
: (三)
: Iwin作为防范三次元,即真实儿少性剥削犯罪,
: 仍有其必要性,不需要见win即反。
: 在实务上我处理的儿少性剥削案件仍需要有一个单位,
: 协助处理关于被害人处遇辅导、追踪关怀、协助处理散布的性影像等,
: 但需要检视组织设立的初衷,不是不能处理二次元
: 而是不应该只针对二次元。
: 当初政府发包委办是要你们处理现实儿少性剥削,
: 不是让你们在这边杀创作自由史莱姆吸经验值扩张自己的等级(权力)。
快笑死,要真的要防范真实儿少性剥削,iWIN为啥检举机制阳春到跟匿名检举没两样?
难道随便一个人创个信箱用假名注册,去检举另一个人三次元儿色
或儿少性虐待也没问题?你们就要受理通报?然后逼人去警局解释?
iWIN今天不搞匿名检举我说不定还会支持
但他就搞匿名检举,那就对不起了
实际上这就他们自己自找的,活该好吗?
要能够认真认证实名检举,乐子人没那么勤劳的
就是搞个匿名检举机制,才会被人当玩具耍
谴责这个有用吗?
所以说今天讲啥标准都没屁用,匿名检举不改
他们就是跟东厂锦衣卫,盖世太保没两样的组织
人家也不是用这个合法,就是说你有就有啊
: (四)
: 展翅协会与Iwin合作
: 但展翅不是Iwin。
其实我也知道很多都不是iWIN,那才更该死
因为就是躲在后面,前面让那些大咖的顶上
这样乐子人更爽了,反正前面有坦,我们负责输出就好
所以到底什么时候iWIN才能负起一个监管机关的责任?受到适当的监督与限制?
而不是还要提财团法人,享有法律的起诉权?欲到监督却可以一句我们只是民间组织
带过?
: 剩下的等我想到再补充,大便完要回去赶报告了
: 哭哭:(
:
作者: toulio81 (恩...)   2024-03-08 11:12:00
匿不匿名影响的只有执行资源而已,跟他的问题是两件事不匿名你就能对检举者怎么样了吗?不能的话没意义,能的话就是搞成威胁检举者让儿少相关案件没人敢检举,毕竟他的搞法你乱检举图画、文章、语音本身根本不犯法
作者: nahsnib (æ‚Ÿ)   2024-03-08 11:15:00
我只能说iwin,三次元的事情已经多到你们忙不完了,拿二次元开刀赚绩效有够可笑
作者: toulio81 (恩...)   2024-03-08 11:16:00
简单说我知道你很讨厌乐子人,但是卫福部现在搞的问题一直都不是乐子人搞的,处理他们完全是浪费时间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24-03-08 11:18:00
签名档日子快了
作者: megah321   2024-03-08 11:18:00
在监管的前提下,那不就是他想要多少案件数就能有多少件吗_没有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3-08 11:21:00
台湾资安欧,我是觉得不管政府还是民间都烂爆了而且台湾是最频繁的受攻击目标之一
作者: toulio81 (恩...)   2024-03-08 11:23:00
你还在纠结检举者,那跟对岸被抓,不去怪党,去怪有人检举有啥差别?能解决什么事情?你要检讨被告就会遭受损失这点,也不是匿不匿名的问题,而是台湾司法制度无法好好补偿无辜者的问题
作者: nineflower (九日落-泪花开)   2024-03-08 11:26:00
匿名机制的问题在于被检举人最后证实是冤枉的,在他跑警局法院的这段时间、金钱要自行负担,这件事很不合理,至少要能像检举人提出赔偿才对,但检举人又是匿名…
作者: toulio81 (恩...)   2024-03-08 11:27:00
台湾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被乱告,结果中间的金钱、精神损失和工作损失,告人者或国家都没有给予足够补偿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4-03-08 11:27:00
归根究底就不该让iwin开放这种针对二次元的检举制度
作者: toulio81 (恩...)   2024-03-08 11:28:00
你要先有补偿再来谈找不找的到人,都没补偿了你找人想干嘛?总有先后次序吧?
作者: kamir (小K)   2024-03-08 11:33:00
iwin这平台离谱,外国人也可以注册检举台湾网络内容
作者: chinnez (棱靘)   2024-03-08 11:33:00
同意 ,会产生疯狗浪的地方就应该大家一起冲浪 ,丧礼变趴踢才叫潮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马)   2024-03-08 11:36:00
作者: toulio81 (恩...)   2024-03-08 11:37:00
好吧!反告乱检举的的确也是一条路,让人不敢检举,但这样就变底层互打,不知道对卫福部影响怎么样,我是觉得有点转移目标了
作者: Whitelotus (Whitelotus763)   2024-03-08 11:46:00
这会内耗我们这些基层的量能,我还是觉得还是先规定好哪些违法哪些不算比较治本,至于法律用字...我知道很难但这是那些立委跟政务官要去烦恼的,毕竟他们领那份薪水就该给我做份内的事 至于我赢 我那边推文有说他们就歪了该砍掉重练 我只是讲得比较客气而已 但你要裁撤我觉得太过了 三次元被害人人数需求在那边 你不用民间机构辅助 就是花更多钱编制公务或是网子人力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马)   2024-03-08 11:53:00
交通罚单1200以下的不再吃检举,要叫交通队的来;这棚关七年的可以匿名检举,没人觉得有问题才是问题
作者: Whitelotus (Whitelotus763)   2024-03-08 11:59:00
责任平衡这个我同意啦 所以才说需要整组砍掉重练就觉得老板找这只帕鲁来不但没帮忙我坦伤 还拼命吸到一堆怪的仇恨拉火车来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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