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展翅协会会长支持管制二次元

楼主: mcharuko (象)   2024-02-23 21:37:23
※ 引述《BPME (窝颗颗)》之铭言:
总觉得最近一直得上来爆破这些逻辑糟糕的人馁。
愈来愈有种在玩打地鼠机的感觉…可能是错觉吧。
通篇图文颠倒是非,
遇到争议只会避谈,择有利而侃侃
没关系,我们就耐著性子一篇篇打脸吧。
https://i.imgur.com/y5pMuz4.jpeg
儿少法2-1-3:
“本条例所称儿童或少年性剥削,指下列行为之一者:拍摄、制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陈列或贩卖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画、语音或其他物品。”
拟稿的责任人员没有意识到,
他刚刚自己把法源依据排除了。
(才看第一页就逻辑爆炸到底是怎样…)
梳理个逻辑
启动法源来自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
儿少法规定
1.当事人为儿童或少年
2.事物定义为不限于影像或图画语音,
其符合项1,
且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
而此图叙述除了虚拟外,
称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方为符合
1.性和/或色情有关的内容
2.必须有儿童涉入
仅有儿童涉入或仅有性、色情内容并不该当。
既为虚拟,何来儿童涉入?
这也是保护司目前辩驳的新说法,
“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儿少”、
“有隐性受害者的可能”。
结果此图定义要求在虚拟的情况下有儿童涉及。
简单说就是重点摆错了。
我不会说该怎么改,就请他们慢慢想囉。
https://i.imgur.com/y5pMuz4.jpeg
“…,所谓“真实与虚拟难以分辨”的问题很有可能并不存在,而这种正当性存疑的“国际共识”,其实只是一种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用的“象征刑法”而已。…,现代风险社会中,犯罪风险被过度放大,亟欲消除内心不安的民众只能诉诸政治化、民粹化的象征刑法,象征地标识出危险份子并予以严惩,借由这种“象征的风险管理”来获得虚幻的安全感。…,这样的“国际共识”并不宜贸然采纳,否则很可能破坏刑法基本原则,使刑事规制沦为单纯的“替罪羔羊”机制而已。”
-周政,《论虚拟儿童色情之刑事规制—对于“国际共识”的观察与反思》
至今没有任何一篇研究或论文出现佐证
“此类制品与真实儿少性剥削制品具有类似的功能”,
反而有众多的批判研究立于反对方力驳。
而此图竟公然诬指此类制品与真实儿童版本具有类似功能。
真实儿童版本在类似刑事案件中,
常用于性侵害、胁迫等;
请问虚拟版本能用于侵害何人?又能胁迫何人?
而这些举例在众多论文、研究中都有提及,
但此图拟稿者竟避而不谈。
鉴此致命且无稽之逻辑,
请问身为一具有相当规模与话语权的组织,
竟能公然说谎、
虚构罗织不存在且不正确的定义,
是否该在原公布场所立即更正,
并为恶意罗织虚罪正式道歉?
https://i.imgur.com/DJMKvjA.jpeg
“…,况且实际上,“虚拟图画促使阅听者伤害幼儿”这个理由,完全是人为想像出来的。
没错,直到今天,“没有”因为看了虚拟人物的图画所产生的犯罪,也“没有”研究可以证明这个幻想的假设存在;现实也跟这个假设完全相反。”
-法律豆知识频道,蔡律师,
《【法律豆】你被iWIN了吗?作为律师,我反对将虚拟儿少纳入儿少性剥削管制》
台湾至今没有任何一项案件与“虚拟图画用于诱拐儿童”有关,
请问“实务上可以发现”,
其“实务”到底从何而来?
幻想而来?
1月底的会议上,
某儿福团体会长也声称有许多类似案例被提出,
然后即于隔日遭到民众反驳。
因民众查询历来判决,发现全无任何案例。
同样地,
贵协会一再公然说谎,
且明知立论薄弱,却只诉诸民粹不愿沟通,
显然贵协会的用才选人精致度有相当大的疑问。
https://i.imgur.com/XxmJ8tv.jpeg
“…,主张应该要禁止虚拟儿童色情物品的人们认为虚拟儿童色情物品不但会对儿童造成各种间接伤害,也会对使用本身者造成道德伤害。他们提出数个理论加以论证:使用虚拟儿童色情物品会导致对儿童的性犯罪、调教过程、市场理论、举证的困境、造成儿童的性化,但是这些论点都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持,…,不禁使人疑惑这种对虚拟儿童色情物品的道德恐慌究竟是为了保护儿童,还是仅为了保护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性道德感情以及儿童的神圣性概念?”
-郑加极,《虚拟儿童色情规制之正当性》
该论文也与其他列出参考来源的反驳论文研究一样,明白指出图中所述“儿童想要并同意被性化/发生性活动”无法被追溯回任何一位真实儿少本身。台湾立国百年来竟无一案即是铁证。
贵协会仅凭借私自臆测与厌恶就欲入人于罪,
无视多方研究告知从无实例甚或关联性可溯性,
一昧诬指滥抹,
此举不但使法界各方人士不敢苟同,
也使贵协会创会本意蒙羞。
https://i.imgur.com/iMTLs0V.jpeg
“…有一种可能的说法是“这是法律为了维护社会善良风俗,避免虚拟图画促使阅听者伤害幼儿”,这也是当初修法理由中曾经提及到的。
但是,很可笑的地方是,如果这个逻辑可以成立,任何“可以产生感官刺激的东西”都不应该存在。
宝可梦不可以存在,因为会促使阅听者伤害动物;英雄电影不可以存在,因为会促使阅听者产生暴力倾向;偶像剧跟甄嬛传也不可以存在,因为会促使阅听者产生犯罪或破坏家庭的念头。”
-法律豆知识频道,蔡律师,
《【法律豆】你被iWIN了吗?作为律师,我反对将虚拟儿少纳入儿少性剥削管制》
简言之,
声称“利用虚构的儿童所营造出来的儿童形象去呈现不应该发生在儿童身上的性活动,即使不一定对个别儿童造成明确伤害,也是侵害整体儿童权利与尊严。”时,我们可以清楚发现,
当此句话把性活动替换成影视游戏中的英雄、超人时,呈现出极大反驳讽刺。
为何同一逻辑,
换成暴力、抢夺、经济剥削时,就不需再规范?
由此足见贵协会逻辑谬失之巨。
https://i.imgur.com/995qDXZ.jpeg
https://i.imgur.com/Wocl3cs.jpeg
https://i.imgur.com/XzXvhGc.jpeg
https://i.imgur.com/XNEABms.jpeg
“…,不可因检察单位难以执行,就一并将关于虚拟儿童色情的范围之物品全数归类为违法,…,是否也侵犯到了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障,…”
-陈婷昀,《虚拟儿童色情之法律研究》
“…以美国与日本两国的儿童色情管制模式为主要观察对象,发现在保护儿童的大义名分下,儿童色情刑事管制早已偏离防免儿童遭受现实性虐待与性剥削之初衷。我们可以发现的是,在当代恋童恐慌的驱动下,儿童色情刑事规制承载了维护儿童纯洁及去性化形象的政治与道德诉求,使得规范的实效大打折扣。”
-李昕阳,《当静香穿上泳衣洗澡──论儿童色情之刑事管制》
“…,毫无疑问,真实存在的人—不管是儿童、少年或是成人—都是法律的保护范围。
但是,“虚拟人物”需要被保护吗?
虚拟角色有人权吗?没有。
它有生命身体自由财产这些个人法益吗?没有。
既然没有,虚拟儿少当然不会是我们保护的范围。所以不管是上述条文规范里面的“影像”或是“图画”,这些理所当然的是指“真实人物”而非虚拟人物。…,台湾大学硕士论文研究明白指出,“真实与虚拟难以分辨的情况实际上并不存在”。相关的研究还不止一篇,你去博硕士论文网拿虚拟儿童色情当关键字就找得到。
所以,今天根本就没有“儿少保护优先于创作自由”这件事情,“可以保护儿少”这个理由从头到尾根本就不存在,说白了只是在幻想而已。
现在是在规定“刑事责任”,是会有前科纪录的,结果居然完全没有任何的根据;
而我们的国家居然用想像跟臆测来当作法律依据,把国内外学者专家的研究当空气,
创造一个从根本上违反宪法第23条跟刑法基本原则的“思想犯”。…”
-法律豆知识频道,蔡律师,
《【法律豆】你被iWIN了吗?作为律师,我反对将虚拟儿少纳入儿少性剥削管制》
亦即,
一昧在所厌恶的事物上涂抹黑名,
此举不会让贵司的立论正向化,
而仅能流于蔑指谩骂而已。
通篇图文谬误百出,
充满个人臆测与诬指,
且在有第一线资源可查证的情况下,
持续发布谎言。
故从上述条理中可正式推得,
展翼协会片面捏造与事实大相径庭之虚构谎言,
其负责发布者应当即时更正并对社会大众致歉。
本文欢迎回复至该文原址FB。
: 展翅协会已针对这次事件回应
: 结论大概就是虚拟完全比照现实
: 大家怎么看
: 真的没办法阻止这堆人了吗
: https://i.imgur.com/6oF8yQ4.jpeg
: https://i.imgur.com/KNXH5wg.jpeg
: https://i.imgur.com/y5pMuz4.jpeg
: https://i.imgur.com/rbD3fEc.jpeg
: https://i.imgur.com/DJMKvjA.jpeg
: https://i.imgur.com/XxmJ8tv.jpeg
: https://i.imgur.com/iMTLs0V.jpeg
: https://i.imgur.com/995qDXZ.jpeg
: https://i.imgur.com/Wocl3cs.jpeg
: https://i.imgur.com/XzXvhGc.jpeg
: https://i.imgur.com/XNEABms.jpeg
作者: pokemon (缺工作)   2024-02-23 21:38:00
帮他们回你 阅
作者: LexCorpAX (Lex)   2024-02-23 21:38:00
作者: LouisLEE (屏东尼大木)   2024-02-23 21:39:00
斩翅:好,你支持恋童。
作者: DarkKnight (.....)   2024-02-23 21:39:00
人家就不是来说道理的 打啥脸
作者: Hyouri (表里)   2024-02-23 21:39:00
他们现在说溜嘴的是改造文化那张图
作者: risingheart (空翔)   2024-02-23 21:39:00
就归一句话:不敢讲他们用什么判断儿色啊
作者: attacksoil (击壤)   2024-02-23 21:40:00
不是错觉 他们就鬼打墙...
作者: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24-02-23 21:40:00
他们说的有没有道理不重要 重要的是要冠冕堂皇
作者: ryanmulee (ryanmulee)   2024-02-23 21:42:00
看看这里有个屡屡顶撞我们展翅的恋童癖,快点把他抓起来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4-02-23 21:44:00
推正论回这群思想破碎的邪会
作者: killme323   2024-02-23 21:45:00
斩翅:我说有就有
作者: yeeouo (林翔)   2024-02-23 21:51:00
这邪会对法律的理解错误到很恐怖的地步靠北独裁 企图扭曲法律 想用法律来洗脑"改造"别人欸法律什么时候沦为思想改造工具了
作者: SonyXperiaZ3 (ソニーモバイル)   2024-02-23 21:52:00
展翅邪会:圣经说儿少是圣洁的>>>>>任何法律及研究
作者: gn01922658 (gn01922658)   2024-02-23 21:54:00
替代成霸王硬上弓、其他各种违法的事照样说得通,斩翅就是各种屁话
作者: aa000017 (Ophidian_Wang)   2024-02-23 22:00:00
然而性侵儿少最多的也是这群宗教人士
作者: hami831904 (士司P)   2024-02-23 22:00:00
每张图配个引言好帅喔w
作者: ShibaTatsuya (司波达也)   2024-02-23 22:00:00
推这篇 看那些邪教协会跳针真的会中风还企图想扭曲法律搞啥文化改造真不知道这种组织哪来的本事
作者: aa000017 (Ophidian_Wang)   2024-02-23 22:01:00
这样讲起来是不是该禁教比较现实
作者: zxcasdzsd (自由)   2024-02-23 22:05:00
实务就是说展翅里面有人在用二次元色情吸引儿童进行侵犯对吧?不然没道理外界找不到例子,你们展翅找得到嘛
作者: Chocobox3244 (巧可力盒子)   2024-02-23 22:07:00
作者: VSirin (V. Sirin)   2024-02-23 22:10:00
作者: hitsukiaoi (绯月)   2024-02-23 22:16:00
看fb检举机制有没有用囉 散播不实资讯这条可以检举看看
作者: benson40205   2024-02-23 22:18:00
作者: Hyouri (表里)   2024-02-23 22:18:00
我不会想检举 我反而想备份那些图尤其改造文化那张 让人看看搞这出的是什么人
作者: AprilUi (四月うい)   2024-02-23 22:19:00
他们2004书本分级争议时的发言也是如此啊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2-23 22:20:00
他们不怕官司打输阿,有声量就有KPI
作者: webberfun (烧掉灵魂的人)   2024-02-23 22:21:00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4-02-23 22:21:00
司长不是说没资料?提出案例的是造假资料吗?
作者: kkuixty (雪糕)   2024-02-23 22:25:00
推!
作者: butten986 (白色的恶魔)   2024-02-23 22:25:00
笑死!底下用圣经论把你的道理打的啪啪作响
作者: aa000017 (Ophidian_Wang)   2024-02-23 22:36:00
邪教
作者: rapnose (鼻马龙)   2024-02-23 22:54:00
可是他们不会觉得被打脸,而是觉得自己的信仰更坚定了,唉。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24-02-23 22:54:00
要制图阿 在这说他们根本不痛不痒
作者: aad784900 (doggskyy)   2024-02-23 23:00:00
实务=我幻想的
作者: nekolyst (猫触媒)   2024-02-23 23:12:00
台湾事实查核中心要不要辟谣一下XD,有人要丢给他们吗?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湾奴隶工)   2024-02-23 23:17:00
看下来他们是单纯的把儿童神圣化
作者: Darnatos   2024-02-23 23:26:00
作者: Chifung   2024-02-23 23:54:00
推!
作者: YellowTiger (YellowTiger)   2024-02-24 00:02:00
你这篇赞 但他们还是不会看的
作者: theeHee (古趴)   2024-02-24 00:21:00
作者: moon1000 (水君)   2024-02-24 00:24:00
就跟动保去吵游戏抓动物一样
作者: isaka (101%)   2024-02-24 00:36:00
他们现在就是利用大众不会去了解这种小众议题创造假的道德制高点,然后限制反方的发声空间阿
作者: lianguo08108 (连古欧)   2024-02-24 00:41:00
推打脸 他们讲的话完全没法律概念 看了头很痛
作者: AirForce00 (丹阳P)   2024-02-24 00:44:00
我最想不透的事情是,假若“虚拟儿少色情作品存在真实受害者”,那么可以推论“现有的儿少法早就可以介入”才对吧?不存在真实受害者的虚拟儿少色情作品,到底是要从何处保护谁?从某人脑袋保护某个妄想吗?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2024-02-24 00:48:00
推荐这篇文章
作者: WTFTank (BigTank)   2024-02-24 00:53:00
帮政府回你(我是就是,再那叫什么),政府本来就没打算听人民意见了,选上了谁还管贱民死活
作者: AdmiralAdudu (嘟嘟噜都大都督)   2024-02-24 02:33:00
这些废物违宪仔能有什么逻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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