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好像有人说一般事务官不会出来讲什么话,会出来讲话其中必有诈(X)
这个是不对的。
张司长一直都有在对媒体说话。
https://youtu.be/KlvjiXI2edA
如果是这段新闻里面的张司长就……还算尽本分的公务员。
之前 metoo 潮流的时候,她也很常代表政府立场发表言论。
(基本上都是受害者该怎么怎么求助这样。或政府会怎样怎样协助或处理。
算是普及必要知识吧。)
下面这个就是节录新闻了。
张秀鸳说,下一步将尽快与各个网络业者台湾分公司或负责人开会讨论,参考国外作法,
分类处理,以保护被害人作为最大优先考量,订出符合各类案件类型及公司规模等的“最
快”下架时限,让网络业者有准则可依循。
这次修正“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创设性影像移除下架
机制,明订互联网平台业者有先行限制浏览、移除性影像相关网页,及保留犯罪网页
180天供检警司法机关调查义务。
互联网平台业者透过网络内容防护机构、主管机关、警察机关或其他机关知悉有被害人
性影像,应先行限制浏览或移除被害人性影像有关网页资料,未先行限制浏览或移除,最
高处新台币60万元罚锾,并令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可按次处罚,并得限制接取网站
至于是节录啥时候的新闻。答案是去年年初。
所以为什么 iWIN 过去躺得好好的,最近才爆发?
应该是因为成立好几年都没有法律能让主管机关扩大解释或明定流程吧。
(我懒得找旧版法律了,上次光是看儿少那几条就快疯了。
能找到的网站都超难用。甚至可以说成他们不希望使用者比对各版本……)
其他言论也可以在割颈案、房思琪案等相关新闻中看到。
算是很固定的发言出口。
https://i.imgur.com/twRWfhi.png
上面这张是无名上某个爸爸拍的自己的女儿,配上自己设计的文字。
事件应该是他带儿子女儿去 Motel,拍了一系列照片,然后配文字放上自己的无名。
(还有浴缸内作势亲亲、躺在八爪椅上之类的照片,我没看过,新闻说的。)
张司长当时是内政部儿童局局长。
以下稍微节录一段新闻:
张秀鸳表示,照片极为“不妥”,不知道为何痞克邦没有将照片撤除,儿童局将透过NCC
单一窗口,要求平台尽快移除照片;至于这名父亲是否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
,将在基隆主管机关约询父亲后才能认定,并进行后续处置。
儿童局:创作不能无限上纲 作者:只能怪太多人只会看图说话
对于父亲在媒体上的说法,张秀鸳感到担心。她强调,“创作”不能无限上纲,更不能“
以创作之名,行色情之实”,牺牲孩子权益、把孩子当私有物,认为“孩子怎么样都是我
的事,因为是我的”,任何创作如果涉及孩子身心,都应该从严认定。张秀鸳表示,若父
亲违反儿少法,可能将接受8至50小时亲职教育,或依儿少法第58条开罚6至30万元,并公
告姓名。
我不知道后续家访之后的结果。
不过就报导看来就是一篇游记,玩得比较开放……吧?
小朋友其实也不知道那些是什么,至于浴缸照是不是裸体我也不知道。
如果不是裸体的话,跟兄弟姊妹就算真的亲到了也没怎样吧?
贴上来只是要说,不管她是儿童局的还是保护司的,还是很始终如一的啦……
一开始影片的新闻那边,因为是针对真的被性侵的孩子,很 OK。
可是她……好像一直觉得“创作”就是用来性剥削的借口、遮羞布。
对上面那个爸爸的摄影创作如此,对现在的动漫画也如此。
虽然没有必要,但还是表达个态度……
我其实不是很喜欢看到幼儿性化的图,
如果是哏可以拿来笑一笑的还好(例如某个七王子),
但其他东西就……眼不见为净,闭一下就算了。
理想状态是不要在我看正常文章的时候看到有人在提那些东西就好。
可是我一样是觉得,现状没有人因为这些图片遭殃,那维持现状就是最安全的。
任何妄图打破这个现状的作法都很危险。
特别是从性侵数据上看就是很危险。
除非,他们就是很有实验精神,很想做这个长时间大规模的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