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两方所提的儿少法案版本

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24-02-06 08:12:58
这张图那里来的先打问号
没有任何的出处
没有出处的图容易有翻车的危险
如果看这条的立法记录
http://tinyurl.com/43n33av6
最初的提案不是这样
就算是行政院的提案也不是这样
后来进党团协商才变成这样
最后也没经过三读
而是党团协商后就直接通过
事实上在党团协商就有讨论过这件事情,什么情形才叫客观?司法院代表说我们可以用判
例来建立什么叫客观足以引发性欲
https://i.imgur.com/E6ZcyM3.jpg
https://i.imgur.com/iM94fuS.jpg
最后修正条文变成参考刑法第十条而定
https://i.imgur.com/QNixav7.jpg
如果翻出刑法第十条的立法理由
https://i.imgur.com/0UUhJLF.jpg
就是做出性交行为但是用拍摄角度回避或是打马赛克“足以引起羞耻部分”
所以综合以上所述
客观上足以引起羞耻依照立法理由,需要法官以判例决定何谓客观上足以引起羞耻
这边就会引起鸡生蛋还是蛋生鸡那一个问题,还没有相关判决之前要怎样知道什么是足以
引发羞耻?不就不能执行?
用美国的玩法就是政府先起诉人民,在打脸和被打脸之间形成判例
这个玩法适不适合台湾民情?依照台湾上位者应该要制定完美无暇制度,下位者才有义务
听从上位者指挥的家父传统
我会打个问号?
※ 引述《IokUdiefirst (武汉肺炎)》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WP09hBK.jpg
: https://i.imgur.com/TiZaAKh.jpeg
: 乳提 隔壁看到立委们所提案的“建议修正版”
: 可见现行条文只有罚几万或劳动没入之类
: 被政府和立委们认为轻微
: 所以行政院和图中立委们分别提出各自版本,强化罚责
: 与ACG最为相关,也是iwin引起争议的在于的点在于解释范围
: 行政院版本较为温和,解释明确写“儿少性交或猥亵行为”
: 以范云、吴玉琴立委们所提案的修正就更激进的多,
: 补上“客观上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画、语音或其他物品”
: 等根本没客观定义的叙述,扩大政府的解释权。
: 引起性欲就是政府主观吧,客观个鬼... 引起谁的性欲不就政府说的算?
: 其他物品是什么? 我们ACG的图片,公仔,是不是就被包进来了?
: https://imgur.com/t8z2der
: 我跟我婆交往还要被管吗
作者: Pep5iC05893 (结束)   2024-02-06 08:14:00
台湾的法律是完美无瑕的永世真理绝对不容质疑与挑战
作者: ianlin1216 (josh6121)   2024-02-06 08:17:00
协商XDD,当大家白痴腻只有不想过,没有过不了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18:00
立这条是几年
作者: trh123h   2024-02-06 08:18:00
标准不清难道要自我审查?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24-02-06 08:19:00
要累积判例 iwin四处开枪乱搞了吗 整个效应都起来了
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24-02-06 08:20:00
在日本用手机找难免会有疏漏之处,请多包含
作者: trh123h   2024-02-06 08:22:00
贴个图还要考量到政客下面有没有硬
作者: pwseki206 (Seki PW)   2024-02-06 08:22:00
现阶段判例记得是没了,不过这种案件我觉得要打到具有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24-02-06 08:22:00
所以本意也是防疏漏啊 但有天才卫服部在胡乱解释啊
作者: pwseki206 (Seki PW)   2024-02-06 08:23:00
一定程度地位的大法庭甚至宪法法庭...有点难就是
作者: kbsidd (这世界充满谎言)   2024-02-06 08:23:00
唉...模糊空间、主观判定,法律为什么不写死,就是让正反双方皆有理由,一旦全写死,那就没得玩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26:00
模糊空间是这样的没错 问题行政单位现在要把这模糊空间当大便直接糊你一脸
作者: jerygood0208 (咪哭赛高)   2024-02-06 08:26:00
这篇文在供三小单独过半还需要党团协商喔
作者: kbsidd (这世界充满谎言)   2024-02-06 08:27:00
行政单位的模糊空间,你不满意的话,可再向上提出意见阿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24-02-06 08:27:00
要玩啥..借其他条的文字 又没像其他条说明 所以现在不就爆炸 随那些行政长官乱讲话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31:00
光要你跟政府打官司就是在扰民了 前面好几篇都有人讲过没有审判权利但是实际执行大家都知道会出啥事
作者: kbsidd (这世界充满谎言)   2024-02-06 08:32:00
为什么打官司=扰民?你这观念到底怎来的?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33:00
你不用正常生活不用工作的吗 要你把心力花去让政府解释他本来就错的东西就是在扰民了
作者: kbsidd (这世界充满谎言)   2024-02-06 08:33:00
打官司=维护自身权利,不打官司你要怎维护自身利益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34:00
同意打官司维护自身权益 但政府这样执行我说扰民有啥不对的?
作者: kbsidd (这世界充满谎言)   2024-02-06 08:34:00
什么都不想要,又什么都要 那乖乖去睡吧,梦里什么都有
作者: peterw (死神从地狱归来)   2024-02-06 08:34:00
事实就是这条是党团协商以后通过的,跟谁席次多没有关系吧
作者: kbsidd (这世界充满谎言)   2024-02-06 08:37:00
噗...你是在鹦鹉学舌吗?说不赢开始放大绝?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38:00
先叫别人去睡的不是你吗? 噗 逻辑死了喔?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24-02-06 08:39:00
所以叫民间组织出来变相情绪勒索吗...这能说是执法吗...
作者: kbsidd (这世界充满谎言)   2024-02-06 08:40:00
民间组织?你是指保守团体吗?人家有票阿,可以影响修法C洽如果有这么多票也可以学人家玩啊
作者: lakb24 (湖人必胜)   2024-02-06 08:44:00
自己先放大绝然后说人家放大绝笑死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46:00
啊 原来是政黑仔 难怪
作者: SiaSi (夏希亚)   2024-02-06 08:48:00
你会被嘘,先补血
作者: DarkyIsCat (黑肉猫娘赞)   2024-02-06 08:51:00
看到范妇就对台湾未来感到羞耻可以把她关起来了吗
作者: kbsidd (这世界充满谎言)   2024-02-06 08:56:00
讲不过讲不赢,就开始肉搜贴标签,还想要得到他人帮助 噗
作者: karta273745 (karta273745)   2024-02-06 08:57:00
隔壁版的忠实护卫犬放风出来了 呵呵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58:00
你的确常去政黑啊 那我说你政黑仔不对喔?
作者: rkl (拉鲁夫--叫我大叔)   2024-02-06 08:58:00
等等,打官司的确是扰民哦,刑事程序的发起本身就是一种处罚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8:59:00
何况网络讲话本来就要注意了 好几篇iwin文你都来放个砲就跑人 还以为不会被注意啊然后开始自己精神胜利觉得自己讲赢 厉害啦
作者: karta273745 (karta273745)   2024-02-06 09:00:00
我早早就把他丢进黑单了 帮主子护航真的恶心
作者: kbsidd (这世界充满谎言)   2024-02-06 09:03:00
原来逛政黑就叫政黑仔,那请继续反正C洽最会贴标签不是?连我PO文资料都不会找一下的,笑死 专业点好吗
作者: jupto (op)   2024-02-06 09:05:00
美国那样搞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陪审团制吧 台湾就定出一个标准然后大家照做就是了
作者: srx3567 (Kula)   2024-02-06 09:07:00
什么?正常人会逛政黑(震惊那边不是都政府护航聚集地吗(偏见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4-02-06 09:08:00
专业点? 不就丢了几句说自己有看条文 这叫专业啊这是基本吧前面自己贴人标签说炼铜仔怎么不提呢
作者: yomo2 (跑吧!!!)   2024-02-06 09:12:00
哈哈 政黑吵一天就有立法委员出声 西恰洗一个月0 然后这里居然有政黑歧视炼喔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24-02-06 09:16:00
原来政黑才吵一天喔?确定?
作者: hank12332 (费蚊不吸血只发废文)   2024-02-06 09:18:00
最后变成要打官司,然后法官很忙不想理你直接判有罪XD除非遇到有心想处理的法官,不然台湾法官超多要审要看
作者: yomo2 (跑吧!!!)   2024-02-06 09:34:00
确定阿 自己去用爆文搜 星期六吵星期日就有回应 不会连这这都要伸手党吧?
作者: karta273745 (karta273745)   2024-02-06 09:36:00
你确定不是win 自己发文自爆 引起民怨吗 才让立委发现事情严重吗?政黑哪有那么伟大 笑死人
作者: as81349507 (JohnDoe)   2024-02-06 09:41:00
你写死利益当官的一样扩充到动画啊,何况是不写死要靠运气
作者: clou (清闲静)   2024-02-06 09:41:00
同意王婉瑜委员讲的,明明是司法单位主观法条又要写客观,根本矛盾,又当又立
作者: thegiver210 (大良造白起)   2024-02-06 11:01:00
就算立院过半还是要党团协商啊,一堆政治破壳小鸡== 真正用人数碾压过的法案寥寥可数,同婚就是一个例子立法院运作不是依靠小学生算数决定的,小孩子只知道比人数,大人才会进行协商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24-02-06 11:11:00
政黑1/17就有第一篇了 原来还要豹纹喔 那还真的一天就有人回 科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