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要烧IWIN不如烧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

楼主: steelgate (::ALICE)   2024-02-01 22:58:56
根据前面板友的资讯做了些调整,
我是觉得可以稍微条列式说明我们的问题与诉求,
一样提供给大家参考.
言论与创作自由不容抹灭, 我就算不同意你也要捍卫你的言论与创作自由.
OOO委员们您好,个人是一位ACG(Anime, Comic, Game)爱好者,
同时也是本次大选各位的支持者之一。
针对近期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与iWin组织之议题争议,
希望可以借助各位的力量监督主管单位,避免该条例沦为政府扩权之工具。
说明:
1. 近日各ACG讨论平台陆续接获iWin通知文章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
需自律改善并下架相关内容,惟相关认定仅经过非正式民间组织认定且未有明确判定标准,
恐与数位中介恶法相同,沦为政府管制人民言论自由钳制人民创造力之工具。
2. 根据PTT板务与站务参与iWin会议之了解与转述,部份儿福团体和学者要求加强对ACG成人
内容的管制,相关管制亦落于iWin之管理范围之内。惟目前ACG儿童少年之定义模糊不清
且过于浮泛,且ACG作品风格亦十分多样,并无法单以画风或图案判断角色年龄
(事实上,现实中之年龄认定也无法仅透过图片认知,仍需相关身份证件辅助判断,
遑论ACG作品。),极易造成相关判断上的困难。
诉求:
1. ACG虚拟创作,本质上不同于真实之网络内容,ACG成人内容对真实儿童少年权益并无侵害,
主管机关应有相关认知。
2. 相关规范与认定标准讨论,应比照行之有年之互联网治理方式邀及各利害关系人深入讨论,
包括但不限于ACG创作者、出版业、平台业者;不应侷限于主管机关以及部份团体。
3. 承上,相关判定标准必须由各利害关系者认可方可执行,不应以主管机关或部份团体之
片面认定实行。若遇有无法判定之灰色地带,应以保障人民言论与创作自由从宽判定,
而非目前主管单位图一时方便之一概禁止作法。
4. 针对AI相关创作,也应邀集相关专家一并讨论可行之方案与判断,厘清相关界线与判定标准。
以上,还请各委员多加关心本议题,一同捍卫台湾的言论与创作自由!
作者: eo8h1 (LDK)   2024-02-01 23:00:00
作者: goseienn (无)   2024-02-01 23:01:00
作者: Linyingsheng (yingsheng)   2024-02-01 23:04:00
作者: ChikuwaM (翻译竹轮)   2024-02-01 23:05:00
优质 这样蛮清楚的
作者: allenlee6710 (猫抓板!!!)   2024-02-01 23:06:00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马)   2024-02-01 23:15:00
作者: SangoGO (隐世的外来人Lv.1)   2024-02-01 23:26:00
作者: Fargen (太古深空)   2024-02-01 23:36:00
非萝莉控也要帮忙 其实JK也在IWIN范围内
作者: VVinSaber (Z.S)   2024-02-01 23:44:00
还在数位法www
作者: sheepinair (绵羊在空中)   2024-02-01 23:44:00
还在中介
作者: aquee1221 (阿楷)   2024-02-02 01:35:00
推已尽可能帮忙寄给查得到的立委信箱了
作者: kyan86115   2024-02-02 06:20:00
推 虽然不知道他们理不理
作者: alex880106 (大胖)   2024-02-02 08:12:00
推,但我在想如果用艺术性言论下去论述,就有可能拉高言论自由保障的宪法密度,这样因为政府不可违背宪法,应该论述会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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