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跟正义从来就是两件事
唐朝有一个人叫徐元庆,
他父亲被某官员判死刑处决了,
徐元庆为父报仇,把那个官杀了,然后去自首
此案在当时引起很大争议
依当时法律杀人偿命,而且还是谋杀朝廷命官
但以伦理来说为父报仇是孝 是正义 符合社会价值观道德观
最后处理这个案件的做法是:
“诛之而旌其闾”
也就是先依法判徐元庆死刑,以正国法
然后再另外褒扬他报父仇尽孝道
※ 引述《ccyaztfe (1357924680)》之铭言
: 看情况欸
: 像现在这个社会案件
: 如果是我小孩被杀死了,我一定去跟那个凶手拼命
: 很喜欢福尔摩斯的经典名言:当法律无法给当事人带来正义时,私人复仇从这刻起就是正
: 当且高尚的
: 试想,你的小孩被人杀了,而对方只因为是未成年就可以逃过该负的刑责,之后甚至可以
: 爽爽过日子
: ,这样的法律有给予当事人正义吗?
: 显然没有
: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就会支持非法正义
: 大概是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