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ar26 (熊二六)》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1mX8asb.jpg
: 帮补充一个小知识
: 也许是台日不同
: 所以有这种疑惑很正常
: 本人有在公司挂防火责任者 也有上过课
: 基本有分防火防灾 甲种 乙种三种课程
: 任何开公司的人数到一定人数以上
: 就一定要挂防火责任者
: 然后并交由防火责任者去宣导
: 该建物从业员的防火知识
: 以及义务
: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辩方律师
: 主攻建物内部人员防火观念不足
: 还有建物构造和内部才能导致如此大火
: 举个例子来说
: 如果今天犯罪人放火的地方是个有四面有逃生口
: 然后消防设备完善的话
: 就算真的起火
: 就不太可能造成建物全毁 死一堆人
: 而是以下几种可能
: 一 建物毁损但是人员部分死伤 大部分人逃出
: 二 建物稍有毁损 但是因防火系数够强
: 逃生路线足够 内部人员训练充足
: 所以无人伤亡
: 等等几种可能
: 所以这是辩方律师主攻的
: 就是被告虽然有要放火
: 但是他只是想警告京阿尼
40公升 绝对不是用警告就可以蒙混过去的量
又不是一个宝特瓶
: 并没有想要真的伤害 或杀害任何人
: 可是没想到这栋建物一下就全烧毁
: 才导致如此严重死伤
: 所以追根究底是基于防火不足才导致这种惨剧
: 喔
: 我可没说辩方律师主张是对的
: 但是在日本的法规下
: 这样做法庭攻防是很正常的
我觉得这个攻防没什么好打的
因为防火的目的是防火灾 而不是防纵火
这两者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就像防泼水没办法防水柱冲刷
防火设备、演习预防的对象是一般的火灾
在现代符合防火法规的建筑/空间
这种火灾几乎不可能会出现瞬间爆燃 蔓延的情况
符合法规的材料 设备都是为了减缓 防止蔓延
争取逃生时间的
但今天嫌犯泼洒的是40公升汽油
就算你一楼全部全部都是逃生出口
也几乎没有任何逃生的时间
而且就算是4公升 泼出两个大宝特瓶的量 已经很扯了
更何况是40公升 要有多大的犯意才做得出来?
我是觉得日本的检方没这么烂啦
这个论点随便戳一下就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