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tedandjolin (潇湘)》 之铭言:
:
: 查询了一下受刑人在执行有期徒刑逾1/2,无期徒刑逾25年,
: 累犯逾2/3,且有悛悔实据者,由监狱报请法务部,得许假释出狱
再解释一下假释的本意
首先要再次理解同一个前提要件:
在监狱服刑的犯人,除非是死刑,或无期徒刑终生不得假释
否则,受刑人不论刑期长短,总有一天都还是会出狱回归社会
但是,监狱的环境大家应该多少都有听说
浅色进去变灰色,灰色进去变黑色,黑色进去跟其他黑色勾搭结党
看过刺激1995的人应该知道
监狱那种地方,你待越久,出狱后就越难适应社会
无法适应社会的更生人,只能当一辈子社会底层,甚至自杀
大家都不太在乎更生人,先当作这是好事好了
那如果更生人出狱后没办法正常生活,发现融入不了社会了,直接摆烂到底呢?
他们在监狱里学会一堆犯罪技能、认识一堆罪犯朋友
本来只是偷窃入狱,结果出狱后混不下去跑去加入狱友的贩毒、诈骗组织
没有人想在乎更生人出狱后过得好不好
但如果制度逼得更生人都在社会混不下去,逼得他们只能去做黑的讨生活,这不是负面循环
吗?
大家也不想看到更生人出来讨不了正常生活,最后摆烂去诈骗你家里阿嬷吧
那既然受刑人迟早都要回归社会,那不如就让受刑人在刑满前提早出来适应社会
毕竟在监狱待得越久,就越跟社会脱节,越难正常工作生活
以上就是假释的本意
接下来是我个人的感想
其实现在的刑罚制度非常矛盾
我们的监狱隶属于法务部矫正署
顾名思义,就是期望监狱能有“矫正”受刑人的功能,期望他们出狱后好好做人,不要再祸
害社会
但假释的立法理由,又或是易科罚金、缓刑、易服社会劳动等,避免轻罪罪犯入狱的制度
又间接的默认了,我们也认为监狱已经失去“矫正”更生人的功能
默认了如今的监狱只会让一个人越变越坏,而非改过向善
我因为工作的关系,常常与监狱有来往
看过那个环境只能想,把一个正常人丢进去几年再出来也很难继续从善
但要期望监狱能有矫正的功能,连法治最先进的欧洲也没有几国能成功
在台湾想要实现监狱矫正人犯的功能
可能不论犯罪情节轻重一律枪毙还比较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