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mas ()》之铭言:
: 既然在C-Chat 我们以ACG的例子来讨论吧
: 以法律人的观点来看 被精神病患杀死的人没有"人"要负责
: 显然不是被"人"杀死的 那我合理假设一下 应该是死于"天灾"吧
: 但是这个"天灾"的说法有没有很耳熟? 没错就是大家最喜欢的无惨大人
: 所以说对法律人来讲 无惨是不是无罪阿?
: 毕竟他那么巨婴 自认是天灾 长期日照不足又被缘一砍的PTSD
: 精神状况很有问题而且明显没办法识别自己是个人
: 他这个天灾说完全符合法理阿
: 另外最关键的一点 他的病还真得治的好 如果找到蓝色彼岸花的话
: 所以我们照法理来讲 鬼杀队其实是追杀无辜精神病患的杀人犯集团
: 正确的作法是帮无惨找到蓝色彼岸花治好他才对(?
: 请问台湾的法官在法庭上嘴的赢无惨吗?
这个说法其实蛮有趣的
只有人才需要负责,反面来说就是只有人才有权利。
因此,对于法律来说面对一个天灾、一个物带来的危险,要马是修好他、要马是远离他避免人的权利收到损害。
所以,如果真的认为他是天灾、不是人,按照法律对于国家的期待应该是去排除这个天灾,也就是说消灭它或躲的远远的。就像面对台风或地震这种天灾,只能加强房屋结构、治水结构,因为不论你、我还是国家都无力消灭它。
回到精神病患者身上,如果真的有人在关注这个议题,不用听什么讲座、唸什么书,基本上对于评估过后有危险的精神病患,我们现在是透过精神卫生法,不用法院的介入直接强制住院,住院的过程可不像一般人住院一样有那么多的自由,我们就把这些天灾隔离起来、研究让这些天灾怎么样回到社会以后(因为不想养他一辈子),怎么样不会伤害到其他人。
所以,真的要用天灾观来说明精神病患,那应该要做的是加强侦测有危险的精神病患者,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