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 热狗通知朱说要谈版权问题,同日晚上原本预计要上架音乐
朱直接拒绝
8/25 热狗经纪人要求见面谈一下
8/26 双方见面
与会人士好像是热狗的经纪人跟朱的同仁
谈了一些但没共识、结论
8/28 朱找老友谈这事
朱也有提到老友“他愿意试着接触了解双方的观点差距,避免对立”
不过照叙述我认为当时这边应该没直接说不要他当中间人
8/29 朱说收到热狗的道歉长文,朱认为对他这不重要所以不过问
朱要求的是要一篇正式清晰的道歉短文就好(这应该是后来在8/30透过律师讲的)
8/30 热狗表示有中间人找上他,热狗说这位是他尊敬的前辈,应该也是认识
同日朱说他的律师第一次跟热狗接触,强调“请先公开道歉并澄清”
至于哪个先哪个后就不太清楚了
热狗说这段时间后也一直“与中间人、您的代表,与您的律师保持联系”
代表特别列出,看来应该是8/26那天朱所说的同仁
8/31 中间人介绍写手修改长文
朱表示这天起中间人开始用压制性的口吻在跟他讲这件事
立场也偏向热狗
9/01 中间人跟热狗说了朱想谈版权的讯息,热狗表示很高兴、感动
9/03 热狗发了写手修改的长文给朱
同时也发了一份企划书
“与朱老师合作的正式企划书,并在您的代表授意下,
我们在 9/3 将这首歌的授权改作合约框架提交给您的律师”
但朱表示不是要用8/29那篇道歉文吗?
而之后两天则又一直在修改短文
且这些朱是说都是他老友绕过律师转达,而没热狗所说的朱这方有在审核
另外这边热狗说的代表
照其发文前后来看应该是指朱的同仁
是指8/26跟热狗经纪人讨论的人
但这边朱讲的意思好像是指中间人老友而不是律师
热狗发文中是把代表、中间人、律师三者分开讲
但也不排除后续混用的可能
9/04 老友还在为短文上的用字跟朱争论
不过这也表示直到这天老友看来还是自居中间人在跟两边谈
而且可能也不完全像朱所说的老友绕过律师
而是直接跟朱在为两边沟通,而朱也知道也有参与讨论的样子
而在8/31起中间人口气就开始不好了
9/04这天还是继续跟老友有在讨论这件事
应该也认知这老友以中间人自居
但看来也只是在口头上说不要他当中间人
而也继续在跟他讨论
9/05 热狗发出他自认为“经由大家确认无误的公开道歉声明”
原本约定9/06讨论后续合约,但收到朱的代表通知说会面取消
当天朱的儿子被老友单独约到老友家中
强烈要求几天内必须签成所谓授权合约
大概也因此才取消9/06的会面吧
9/06-14 双方完全没连系
9/15 热狗透过律师联系朱的律师
热狗认为他很委屈
朱认为有些事都顾念对方面子没有提及
9/18 朱透过律师联系热狗律师
说他的代表跟他本人可以直接跟他们当面沟通,避免误解
9/19 热狗再次发长文
朱认为这是对他约见面的一种拒绝吧
9/22 朱发此文
-
感觉所谓中间人的定位、说法很混乱
朱说三次跟他老友说不要他当中间人
但会重复三次
且中间看来朱也一直在跟老友讨论
所以朱也明知老友一直在所谓充当中间人的事实
也一直在跟他讨论
不过也可能是看在老友的面子上不直接撕破脸
朱也说要直接跟律师沟通
但也有个所谓朱的代表(应该是朱的同仁)存在双方沟通之间
而热狗也一直认为中间人也是存在的,而代表跟律师也是不同定位的对象
要说朱强调跟律师沟通
其实热狗跟中间人讨论有的也只是协商状态
最终还是要约律师出来定案
所以热狗也认为律师事正式沟通窗口
但跟中间人协商是正常的沟通协商管道吧
撇开中间人问题
朱是认为创作人有些东西是要有所坚持的
热狗则感觉很多事情是可以商量的,不用太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