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berMyWifi (赛巴)》之铭言:
: 不懂新制度是什么
: 所以是类似
: 可以叫台湾那些夜市摆摊之类的
: 本来收不到税金
: 通通收得到吗?
: 那我举双手双脚+懒趴赞成
不是 主要是抵税的问题
先给你台湾的发票制度状况
应该都有基本认知
台湾的发票要在消费的时候开统编才能拿去抵税对吧
问题就出在这里而已
日本原本要从支出抵税
只需要跟购买方(或案件执行方)拿领收书就好了
但在发票制度上路之后
可以拿来抵税的领收书只能由应税企业开出
也就是说年销售1000万以下的免税事业体是不能开立能抵税的发票给购买方的
对购买方来说不能抵税的发票等同变相增加支出
所以不想要支出增加的话
不是改找应税企业接案
就是这笔不能抵税的支出额转嫁给案件执行方
造成的结果就是属于免税的个人事业户
不是工作机会减少(案件转移到应税企业那边)
就是收入减少(原本的购买方的抵税额被转嫁到自己身上)
这不是发票制度的问题
而是日本没有一开始就实施发票制度造成的现象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10:00年销售是指1000万日币吗?那样的话从路边摊到零售散户之类的都算在内?
作者:
cidcheng (c'est la vie)
2023-09-04 21:10:00这一点台湾本来就是这样,公司会尽量跟能开发票的店买
作者:
cidcheng (c'est la vie)
2023-09-04 21:11:00所以可以想成免开发票的杂货店或文具店在抗议吗 XD
台湾有多少营业额以下就免开发票,直接估算出来要付多少税金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18:00不太懂耶 所以原PO说的制度跟台湾的差在哪里?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23-09-04 21:23:00这算是因为太晚出抬发票制度造成的问题 已经固化的营业结构跟台湾不同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24:00公司不想跟不能开发票的接案者做生意,就跟台湾公公司不想跟不能开发票的杂货店或菜市场进货一样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25:00喔喔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27:00ACG公司给接案者说不开发票我不跟你做生意,可是个人接案者要开发票要办营登要申报要买发票要多很多成本花时间花金钱,所以爆气抗议政府根本要断了个人接案者生路日本商业转型的阵痛期,可是可能会痛死一堆个人接案者或工作室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28:00ssarc说的让我想到绘师群体 该不会他们也在里面?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3-09-04 21:29:00现在的问题主要就是个人创作者他们都是不开发票的 这条一出来直接断了这些人财路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30:00欸这样的话那我很好奇我们台湾的小额营业者怎么生存的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3-09-04 21:30:00不光是绘师群体 你想到任何可以接企业案子的个人自由业画画的作影片的写歌的 通通会被这条打到台湾打从一开始就没这问题 在这个创作群体形成前发票制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32:00台湾不开发票的通常是做小吃或是开店,不靠人家发包赏工作反而更有机会赚钱,这就两边的商业型态不同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32:00那意思是VT相关产业也会吗? 可是这样的话holo跟彩虹那种要算在哪边??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3-09-04 21:32:00度就很完善了 当然你可以从日本的例子变相说台湾的发票抑制了个人创作者的发展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33:00台湾个人接案的好像对象都个人居多,比较没有公司抵税的问题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3-09-04 21:33:00Holo和彩虹是企业 他们本来就是营业实体没这问题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33:00加上神椿这种形式的企业感觉会很复杂...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34:00好喔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36:00台湾很少有日本那么多的廉价接公司案个人台湾要嘛公司想要发票找比较贵的工作室,要嘛不要发票找廉价的个人,没有又廉价又能开发票这回事
作者:
nanachi (娜娜奇)
2023-09-04 21:38:00所以这次反发票制度方 一直喊政府硬推行下去会造成日本软实力受创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42:00不是公司没办法抵税自己吃,就是公司把进项税转嫁接案者酬劳再压低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23-09-04 21:45:00这个新法一下就是个人接案者几乎爆炸,毕竟里面有本事转成发票企业的那个本底很厚了.
作者:
we15963 (whiteway)
2023-09-04 21:46:00WOW好糟糕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23-09-04 21:57:00台湾就算免开发票的店家基本上你也会有统编可以开收据 连收据都不能开的通常是有问题的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4 21:59:00收据不能当进项公司不喜欢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23-09-04 21:59:00个人去设立个人工作室也没那么困难 而且很多时候这种直接未达起征点就免税了 只是要走个形式来跟政府登记
成立一间能够开发票的工作室 现在虽然比以前省事了但是其实还是挺麻烦的(在台湾)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3-09-04 22:49:00成立个人工作室之后才是真正麻烦的地方啊...因为事业名和负责人名称以及实体营业地址是全部挂勾而且日本国税厅的网站通通查的到 个资保护等同于不存在 想匿名的创作者根本不可能去登记个人事业体这当然也包括中之人或住址一旦被暴露就铁定被骚扰到死的实况主
作者:
mayko (mayko)
2023-09-04 23:42:00不过台湾个人接案,有合约,收据,劳务报酬单..etc,公司还是能列为成本.只是工作室与个人的代扣税率不一样.如果谈的价格接案方是要求税后..发包者会比较阿杂一点,因为要回推算含税的合约价要改为多少(笑)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23-09-05 00:26:00所以这个制度是要筛出能开发票又廉价的个人来的意思吗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5 00:39:00想像成万恶甲方最想要的东西就是了
作者: relax1129 2023-09-05 01:57:00
个人势vt要无所遁形了
作者:
Rdex08 (Dex08)
2023-09-05 04:43:00台湾还有扣缴可以用 报执行业务所得 日本好像没有
问题是出在B to B ,零售业B to C没影响
作者:
Rdex08 (Dex08)
2023-09-05 04:49:00不对 我查了一下日本也可以扣缴10.21-20.42% 但是扣缴是扣缴 跟营业税进销项没关系 只是可以当支出的合法凭证(可以当所得税计算时的成本)
发票不用买,是免税的个人业者或企业要向税务机关登记,发行invoice番号,开收据打上invoice番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