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直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就是
举例来说
1.我很喜欢古龙金庸的作品
如今他们都不在了 我是否
1-1.创作后续然后可以卖钱
ex.例如借用张无忌 李寻欢的脚色 撰写外传 当然名称不能挂倚天屠龙记
但就是用这些脚色
当然 这个看起来是不行的
1-2.借用作品中的世界格局
ex.峨嵋派 华山派 蜀中唐门之类 毕竟现实中也真的有峨嵋华山
自行创作脚色已经换过一轮 但仍借用那些场景设定 让新读者可以更快融入
有点像奇幻世界都有共同如DND的设定这样
1-3.直接修改作品成为第二篇章
例如古龙很多作品都是烂尾 如果从中间开始自行创作接续的话?
其实是突然想到 台面上很多歌手 也是有不少团 素人在cover放yt
虽然不能出唱片卖钱 但是YT流量大 实际上也是有点借此营利
而且这些歌手都还在世 版权铁定是稳妥妥的
那这些已经过世的作家(虽然年份很近) 二创营利的界线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