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少年拉手摸胸摸下体 判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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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姓女子去年11月在网络游戏上认识当时未满14岁的少年,
今年3月到少年位于嘉义市的住家中,
骑坐在少年身上,亲吻、摸少年下体,还拉少年的手进自己的胸罩摸胸和下体;
此事被少年母亲得知后报警,经检方起诉,
嘉义地方法院以简易判决处刑,依刑法第227条对未满14岁男子为猥亵行为,
判处廖女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检方起诉书指出,廖女去年11月透过网络游戏“传说对决”认识少年,
今年3月19日下午在少年住处,未违反少年意愿,
骑坐在少年身上,先亲吻少年嘴巴,再用双手隔着裤子摸少年下体,
并拉少年的手伸进自己的胸罩内摸胸,也拉少年的手摸自己的下体,
以此方式对少年猥亵。
检警调查时,廖女坦承知悉少年未满14岁,在当时确实有对少年做出猥亵行为,
少年与廖女之间也有LINE的对话截图,证明两人交往经过。
法院审理认为,廖女年纪轻,为满足私欲,对未成年少年进行猥亵行为,
对于被害人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有不良影响,实属不该,
并衡酌其坦承犯行,态度良好,
尚未与告诉人、被害人达成调解及赔偿,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