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ucard6310 (人生只为漫画而活)》之铭言:
: 对付这种我一律建议,照三餐题告并且是委托第3方人士,让第三方照三餐搞他,自己继
: 续开台还实况,他在来乱就告,能关就关能拿赔偿就赔偿,你不浪费时间但你让第三方去
: 浪费他的时间跟资源,搞到他生活不能自理。
但是告人等同于会曝光自己的资讯啊
上次我被偷
法院直接把我名字户籍地址列在纪录上
干 要不是我要求 才被消掉
但早就被看光
怎么知道之后对方会不会发疯跑来= =
有没有注版律师可以解释?
这低能系统是怎样
我他妈没枪 怎么敢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