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战斗陀螺发条性侵208次 儿吐心声“想变身赛亚人打飞爸”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05/2416046.htm
记者翁子皓/台北报导
台北一名父亲在男童幼稚园大班到国小2年级期间,以每周2次的频率,
用手指与玩具“战斗陀螺”的发条性侵男童,共计208次,
导致男童身心严重受创,还向老师表示想要变成“超级赛亚人”把父亲打飞。
一审法官强制性交等罪,判处父亲有期徒刑9年,二审法官则改判8年。
判决书指出,男童国小二年级在健康教育课上,听到老师表示身体不可以随便被人摸,
他举手表示,爸爸会摸他屁股,经老师课后询问后,
男童才说出长期被父亲用手指、“战斗陀螺”的发条性侵自己的往事。
老师作证时表示,男童在陈述事件经过时,不时地中断陈述并叹气,
还非常憎恨、厌恶父亲,
表示“我就已经发疯了,很想要变成超级赛亚人把他(指父亲)打飞”,
男童有时还会搥打娃娃宣泄情绪,甚至跟同侪玩耍时,会突然停下来僵住、感觉麻木,
可见男童的身心健康已经备受影响。
父亲供称,他抚摸儿子臀部,只是在玩,
是儿子学电视上的“海贼王”卡通那样来脱他的裤子,
他才会抚摸、拍打儿子的臀部,并否认自己有性侵儿子。
一审法官审理后,认为父亲在男童中班时有对他猥亵,
当男童大班时,则开始有性侵行为,
因此依41个强制猥亵罪、176个强制性交罪,共判父亲有期徒刑9年。
二审法官认为,一审判决中认为父亲从男童中班开始就有性侵男童,
但二审法官认为,那时父亲确实有碰男童的臀部,
但当时,只是父子间的打闹行为,虽行为失序、过当,但难认猥亵,
因此撤销一审猥亵罪的部分,依208个强制性交罪,
判处父亲有期徒刑8年,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