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顺手回个法律问题
推 Ec73Iwai: https://i.imgur.com/uUdpGKe.jpg 某公社有人发文08/30 16:45
答案是:一切合法,谢谢指教
因为继兄弟姐妹之间
没有任何亲属关系
法律上的亲属关系只有三种:
配偶、血亲、姻亲
前两个很好理解不解释
第三种姻亲很容易会跟直觉搞混
字面来看就是因为婚姻产生的亲属关系
但法律上只承认三种姻亲:
1. 血亲之配偶
(eg. 大哥X弟媳 、 继子X 继母
2. 配偶之血亲
(就是上面关系的视角反过来
3. 配偶之血亲之配偶
上面这个很像绕口令的东西
直接画图会比较好理解
妹婿==妹妹——哥哥==嫂嫂
== 表示婚姻
——表示血亲
上面这个例子
妹婿和嫂嫂就是第3种姻亲
那继兄弟姐妹的图长这样
自己——父亲==继母——继妹
文字化就是:
血亲之配偶之血亲
是民法第969条
没有写进去的第4种类型
也就是说,法律上不承认这种姻亲
具体原因大概就是
真的写上去,那范围会太广
基本上就四海一家亲了
因为你怎么算
一定都会跟隔壁的发生亲属关系
在这种规范下
就会产生一个很违反直觉
也是法律教科书常举的例子
“亲家公、亲家母其实并不亲”
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岳父岳母
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亲属关系
因此,你和你的继兄弟姐妹
完完全全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一切合法
除非…你爸多此一举
收养了你的继姐妹
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感谢各位的耐心
如果有错欢迎指正
——
注:
上面提到的血亲是不限亲疏距离的
但为了举例方便只提到最近的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