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欲收看的演唱会,已确认相关协办单位限制在日本国内限定收看。
又其主办方已经说明“不会再事后贩售相关影片内容,只限定事前”(预购已结束)。
因而曾想过要找代购服务商来协助取得演唱会配信票。
先不提其总体需要的费用,可能会变成票价本身的2.5~3倍,光是代购这项,
是否违反“チケット不正転売禁止法”或是其他日本法律,就足以使我犹豫不绝。
为了查证是否违反上述法案,去查了日本文化厅,在以下简报内容上,
提及了一个条件“特定兴行入场券”:
“チケット不正転売禁止法及び特定兴行入场券の要件について”
https://www.bunka.go.jp/seisaku/bunka_gyosei/ticket_resale_ban/pdf/93720301_01
.pdf
https://reurl.cc/D33vz6
“特定兴行入场券”有两个要件:
(1)座席指定。
(2)入场资格者指定。
但是线上演唱会配信票,大多数不符合“座席指定”与“入场资格者指定”的范围。
再从相关衍生网页“グレーゾーン解消制度に基づく照会に対する回答について”
(植基于制度上解除灰色地带,对咨询的回答),里面提及一条:
“外国人旅行者に対する,国内で开催される兴行の鉴赏等に必要となる兴行入场券の
购入代行事业”(对外国旅行者,国内举办活动观赏等作为必要的活动入场券之购买
代理事业)。
https://www.bunka.go.jp/seisaku/bunka_gyosei/ticket_resale_ban/pdf/93214201_01
.pdf
https://reurl.cc/gMM8gN
有提及如果要执行相关的代理购买事业,是需要和举办方取得代理销售授权;
但没有提及如果没有取得代理销售权利下,是否构成违法。
由于绝大多数在台湾市面上的代购服务商,是没有取得任何销售上的授权,
故是否构成违反日本法律,甚或是台湾法律,在日本“チケット不正転売禁止法”,
似乎没有办法好好解释。
希望这里有懂日本著作权法、商业活动相关法律的,可以帮忙指点迷津。
日本文化厅,“チケット不正転売禁止法”特设网页:
https://www.bunka.go.jp/seisaku/bunka_gyosei/ticket_resale_ban/93214201.html
文部科学省,“チケット不正転売禁止法”相关问题投书处:
https://www.inquiry.mext.go.jp/inquiry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