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预告“网络连线游戏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修正草案的公告期已
过,
针对网友们的各项问题经济部有统整回答如下:
感谢各界对本议题之肯定与关心,针对各界宝贵意见逐点回应如下:
一、 有关游戏内电磁纪录所有权归属部分:
1. 依据网络连线游戏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第11点规定,游戏之所有电磁纪录均属
企业经营者所有,企业经营者并应维持消费者相关电磁纪录之完整,消费者对于电磁纪录
有使用支配之权利。但不包括本游戏服务范围外之移转、收益行为。
2. 承前所述,在玩家与业者间服务契约有效之情况下,玩家对游戏内之角色、虚拟币及
虚拟宝物等电磁纪录得使用支配,惟电磁纪录无法独立于游戏之外,故所有权为业者所有
且业者负有维持其完整性之责。反之,若双方契约终止时,则其支配权及双方之权利义务
亦随之终止。
二、 有关机率定义部分:
按线上游戏所称“机率”,指消费者取得机会中奖商品或完成设定条件之机率;依据现行
机会型商品之商业模式,游戏业者提供之机率型商品皆为个别(独立)机率,举例而言:
厂商标示特定商品获得机率为1%,则为每一次抽取皆有1%机率可获得特定商品,并非消费
100次就一定取得该特定商品。
三、 有关机会型商品第三方验证机制部分:
依据111年1月24日网络连线游戏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修正草案第二次公
听会之会议决议:
1. 针对第三方验证机制,本局已着手研析透过第三方进行线上游戏机会型商品机率验证
之机制及实施可行性,研析过程中亦将邀请产业及各界利害关系人一起参与,探讨可行性
及实施方式。
2. 业者亦于今年3月筹组自律委员会,要求业者落实执行机会型商品之中奖机率,保护消
费者权益。
四、机会型商品机率揭露违反之处理
1. 如未揭露机率,依消保法规定裁罚:经济部工业局执行定型化契约查核时,将检视业
者是否有依法揭露机率等相关资讯,若有违反将依法移送地方政府循消费者保护法查察裁
罚。
2. 有关机率标示不实之广告争议案件,则由主管机关公平交易委员会依公平交易法调查
及裁罚。
3. 业者如规避、妨碍或拒绝主管机关调查,将依消保法、公平交易法进行裁处。
另外有网友问到“倒闭后买的转蛋物也没了,游戏公司跑到别的平台营运要我们重玩,这
样对吗?”,
经济部的回答如下:
感谢您对本议题之关切,您的宝贵意见回应如下:
1. 依据网络连线游戏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 (下称契约应记载事项)第11点规定,游
戏之所有电磁纪录均属企业经营者所有,企业经营者并应维持消费者相关电磁纪录之完整
,消费者对于电磁纪录有使用支配之权利。但不包括本游戏服务范围外之移转、收益行为
。
2. 承前所述,在玩家与业者间服务契约有效之情况下,玩家对游戏内之角色、虚拟币及
虚拟宝物等电磁纪录得使用支配,惟电磁纪录无法独立于游戏之外,故所有权为业者所有
且业者负有维持其完整性之责。反之,若双方契约终止时,则其支配权及双方之权利义务
亦随之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