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串问一下
有没有法学专家可以分析
我嘴他这个作品很丑
是属于言论自由还是有可能挨告呢?
毕竟对于作品美丑发表看法是每个人的权力
已妨害名誉来告我觉得应该告不成
板上有检察官可以发表一下你的看法吗?
作者:
sumarai (Pawn)
2021-11-18 13:34:00你要先相信美美跟初音都是真的
作者:
amsmsk (449)
2021-11-18 13:34:00最后还是要抽法官的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体!全力全快!)
2021-11-18 13:34:00你的名字叫做V吗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21-11-18 13:35:00楼上推错篇?
作者:
Innofance (Innofance)
2021-11-18 13:36:00说作品丑没法源可以告啊,连受理报案的机会都没有
作者: GaoLinHua 2021-11-18 13:37:00
不用告 在网络公审有趣多了
作者:
Innofance (Innofance)
2021-11-18 13:38:00法律主体是公民、法人等,不包含作品和虚拟人物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21-11-18 13:38:00你不如想一想如果有法规是你说这作品丑就被告会怎样
作者:
Innofance (Innofance)
2021-11-18 13:40:00但攻击牵涉到操作者之类的就另当别论了,毕竟我国有传说中的概念式连结,卡通!蛤蟆油炎弹!
就告不成啊,不然SJW的美丑观念早就被告到翻不起风浪了
作者:
LouisLEE (屏东尼大木)
2021-11-18 13:41:00不成,除非虚拟世界归台湾法律管
作者:
arexne (R U MINE?)
2021-11-18 13:49:00美丑是主观 没其他更过分言论是告不成的啦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21-11-18 13:49:00原文从头到尾有要告人吗? = =a 这就跟SJW说你不正确,你也不能告SJW一样啊
作者:
afking (挂网中)
2021-11-18 13:59:00没有人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