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rTaxes (谢谢提醒)》之铭言:
: 我记得当年听说有个规定
: 就是在学校周边方圆不晓得多少公尺内
: 禁止开设电玩店
: 就是防止学童一下课就跑去打电动
: 结果有一位学者
: 听说是台大法律系的李茂生教授
: 就提出一个反其道而行的见解
: 说电玩店就应该开在学校附近
: 因为这样家长去找小孩的时候 比较方便XD
这个规定还存在
是电子游戏场业管理条例第9条
电子游戏场业之营业场所,应距离国民中、小学、高中、职校、医院五十
公尺以上。
前项距离以二建筑基地境界线最近二点作直线测量。
然后各县市政府有订自己的自治条例,比这个更严格
如台北市电子游戏场业设置管理自治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电子游戏场业之营
业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二限制级:…
…应距离幼稚园、国民中、小学、高中、职校、医院、图书馆一千公尺以
上。”
据说按照这规定,台北市只有阳明山才能设置...还好这是针对限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