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描图但是没有侵权大家OK吗?

楼主: BoBoLung (泡泡龍)   2021-04-23 13:58:58
: 推 vitalis: 举101主要是有申请著作权过,可视为公开展示的商业作品,户 04/23 09:48
: → vitalis: 外作品合理使用当然没问题,商用的攻防点就看使用方是否借 04/23 09:48
: → vitalis: 此获利 04/23 09:48
: 推 vitalis: 这种讨论有意义多了,长见识,原本发文的那个不知道在干嘛 04/23 11:36
唉,这就是文组的悲哀吧,就算你花了几年的时间修课做专题写报告拿了个硕士学位,也
比不上连商标法和著作权法都不会分的乡民自己拿着法条玩说文解字(前者重点在“是否
足以让相关消费者认识其为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之商标,并对商品产生混淆误认之虞”跟
描图没有屁关系)来的有意义——原本就是想要避免花费时间解释其中差异才不这样举例
,谁知道还是碰到这种硬要乱举例,再来说别人条件没写清楚无法讨论的人zzz
https://topic.tipo.gov.tw/trademarks-tw/cp-515-860179-d1349-201.html
不知道别人想讨论什么没关系,或者是知道只是觉得没意义也没关系,但是真的不用自己
幻想一个有意义但其实根本不存在的话题来讨论,再来说自己的讨论比较有意义。
就像别人讨论张飞打岳飞你觉得很无聊没差,但是不要一边说要讨论就讨论史实发生过的
事情,一边跑去讨论张飞守不守的住街亭——然后在别人告诉你张飞没有守街亭的时候再
来说什么:“原来如此,长见识了,这个讨论有意义多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4-23 14:02:00
嗯,你说得对,描图应该算重制或改作55条是被我扩大解释了这样说的话,任何形式的二创,像是同人本或这篇案例里面鸟摄影和插图的情况,除了特例以外就只能用65条去看了而鸟插图法官判断的依据应该算65-三,法官并不觉得插图有特别用到照片作品的著作 (讲白就是觉得照片没什么特别所以判为合理使用喔对,我一直在想那些法条,直接套上去了
作者: BlackWood (blackwood)   2021-04-23 19:17:00
帮你补血 之前在讨论死笔跟因果关系的我真的看到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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