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最近听了很多齁跟彩虹的歌单
几乎87%都是翻唱其他人的曲子,原创曲很少
实际上在VT盛行之前,网络上也是非常多翻唱歌曲的影片
照理说是应该都有经过原作者同意吧?
而且某种程度上也能帮原作者宣传
但是翻唱到比本家还红,甚至还可以出唱片、营利等等
真的不会太过头吗? 作词作曲其实都是很困难的,感觉有点像窃取他人的结果一样
而且在VT窜红的现在,很多时候先看到VT的版本才会知道本家,或者是就直接把VT当本家
当然,只要作者本身同意就没问题啦.......但作者不知道实际上做何感想
“唉,我认真作词作曲点阅才这样,挂一个VT翻唱,声量就翻倍了??”
死神当时转VT也是希望更多人知道他的音乐,这就是所谓的宣传也很重要吧...
我也不是说翻唱这个文化就是不好啦,毕竟有好有坏,而且行之有年
模仿本身就是不可避免的一种行为,只是作为听众是一回事,作为创作者又是另一回事
很好奇作为创作者的话,对于翻唱这种文化感觉是什么?
我觉得创作者正常来说都有一种自己的坚持跟对自己的骄傲
把自己的作品分享给他人,结果他人比自己还出名....
这种翻唱的文化,各位觉得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