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民诉大道长邱联恭上课时讲的故事啦
内文:
就有只猩猩跑来旁听啊,很认真,比鬼混的同学还厉害,
有一天被车撞断腿,就上法院,写“原告邱壮壮,住市立动物园....”。
你说我们法律要不要保护牠?牠可是比你们某些鬼混的同学还认真聪明呢~
我们都知道 道长说话一定有部分可信性
像是木栅动物园有只猩猩叫邱壮壮
而且他还很聪明还会起诉
VEEMusic有一只猩猩活跃VT界
HOLO也有一只猩猩活跃中 还跟人类同居
台湾的邱壮壮自然不能输啊!
会打诉讼的猩猩去哪里找?
那如果这么聪明的猩猩 在木栅动物园的猩猩园区搞起Vtuber
能不能瞬间爆红啊?
实况内容我看就讲解民事诉讼法好了
感觉超级有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