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1896547 (民进党=绿色国民党)》之铭言:
: 9岁童喷1万元买网游“贝壳币” 父母提告!电竞公司要吐钱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110/1895566.htm
: 桃园一名9岁张姓男童,2019年间多次到家里附近的超商购买网络游戏内的虚拟“贝壳币”
: ,前后总计支出1万元。张童的父母发现后相当傻眼,怒向超商及电竞公司提告,要求两方
: 返还不当得利。法院审结判超商免赔,但电竞公司需退还1万元。全案确定。
: 年仅9岁的张童2019年11月14日至12月7日间,陆续拿着现金至家里附近超商的i-bon,购买
: 玩网络游戏中会用到的“贝壳币”,11次下来总计花费1万元,当中单笔最高价竟要1400元
: 。
: 张童父母知情后,为了拿回儿子“乱花”的1万元,直接上法院提告,法庭上他们主张儿子
: 尚未成年(未满20岁),故在法定代理人允许前,此买卖契约应处效力未定的状态,现在
: 他们拒绝同意,订单则属无效,对此,请求超商及电竞公司需返还该笔订单的不当得利1万
: 元。
: 桃园简易庭审理时,超商强调自己只是提供i-bon多媒体事务机,贝壳币的所有权为电竞公
: 司所有,故此买卖契约单纯仅成立于张童与电竞公司间,与他们无关;电竞公司则指出,
: 张童虽未满20岁,但仍属“限制行为能力人”,若是购买生活日常必需品,是可以不用经
: 过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强调贝壳币属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乍看律师强调贝壳币属日常生活所需之物很蠢,其实这是不得不为
因为民法有一条霸王条款
民法77 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但纯
获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龄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简单来说就是7~19岁只要非日常生活所必需消费都要法定代理人允许,未得允许即无效
7~19岁是什么概念? 就是从小学国中高中部分大学生,你的非生活必须消费都要爸妈同意
但你们想想,实务上这有可能吗?
今天游戏公司人人喊打,所以大多数人都觉得无所谓锁锁就好
但不幸的是民法77条并不限于游戏公司而是包含一切未成年人的交易行为
譬如地下街卖模型、公仔、转蛋的有可能叫来买的国小中高中大学生都附上家长同意书?
卖装饰品、奢侈品、游戏、3C用品等等非日常必需品的商家
都有可能叫未满20岁的人都附上家长同意书才能消费?
但要是没做到,法律上家长就可反悔其交易,并要求商家退钱
实体店面还可以看你像不像未成年或是验你的身分证
网络上的交易就只能做身分认证了,突然必须引进隔壁中国的网络游戏实名制了
必须先附上身分证明确认是否未满20,如果未满20每一笔交易都要附上家长同意书
于是这时候会有人提到民法84条
法定代理人允许限制行为能力人处分之财产,限制行为能力人,就该财产
有处分之能力。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那是爸妈给你的零用钱,就不需要爸妈同意
但这条经常会变成法官自由心证,为什么?
: 一审法官认为,张童在一个月内陆续花费1万元购买贝壳币,已超乎一般家长可得预期的程
: 度,且这笔订单也未获法定代理人知悉同意,最后判电竞公司需返还1万元,超商则免赔。
譬如像一审法官, 他觉得一个小孩一个月拿一万出来买贝壳币
觉得一个月一万块很多,显然不是正常人会给小孩的零用钱数量
但实际上谁知道? 法官能保证不存在一个月零用钱超过一万的小孩吗?
别说一个月一万了,一个月领三万还有副卡能刷的我都见过了
况且这个小孩不是一次一万的买,而是分成十一次,每次几百一千多的买
每次买的几百一千有很多吗? 超商要怎么知道你买这几百一千是零用钱还是偷来的钱?
下次来个长得像大学生的人要买几百贝壳币,就要检查身分证是否满20
如果没满20,开始盘问这几百块是哪里来的,一个月累计花费多少,是零用钱还偷来的
所以光看这次的苦主是万恶游戏公司,死死好,支持
但如果把不看被告的负面形象而是看这整个事情的过程
这个霸王条款就是谁倒楣谁中标
: 案经上诉,二审电竞公司拿出会员系统的服务合约,表示仅愿退还张童“尚未使用的贝壳
: 币费用”,以男童游戏中仅剩的1颗钻石下去计算,相当台币0.26元,不过桃园地院认为原
: 判决并无不法,且购买游戏币也非9岁童日常所需的花费项目,审结维持原判。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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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岁拿现金去便利商店买一万块贝壳币
其实要说九岁去便利商店买几百~一千多贝壳币,去了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