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钟明轩杠上《鬼灭》代理商 律师揭5关键点

楼主: GhostFather (鬼父)   2020-11-11 04:12:13
钟明轩杠上《鬼灭》代理商 律师揭“5关键点”:合约不成立
记者许皓婷/综合报导
网红钟明轩自爆原本受到电影《鬼灭之刃剧场版:无限列车》中文版邀约配音,却疑似因
为政治立场鲜明遭到换角,他气得诅咒代理商木棉花“尽早倒闭”,双方的“口头合约”
也引起争议。对此,律师林智群就分析出五大关键点。
▲钟明轩轰代理商惹议,律师曝5大关键点。(图/翻摄自YouTube)
针对外界质疑“民法不是规定口头也可以成立合约?为什么钟明轩这事没有成立合约?”
律师林智群表示要视情况而定,像是超商买东西,拿饮料请店员扫描结帐,连“讲话”都
不用,就成立买卖合约,但商业合作案件的话,一般都会有书面合约,如果没有,一旦有
纠纷上法院的话,主张合约成立的人,就要证明“合约关系存在”,法院也会针对“双方
对于必要之点有没有达成共识”作审查。
而以配音员来说,律师林智群表示双方通常会提出五点做协议,像是劳务提供方式、报酬
、著作财产权归谁、配音员要不要配合宣传、保密协议等五项,他表示前三点是最必要的
,“这不是公司说要不要来配音,你说好,就有办法成立合约。”
【林智群Facebook全文】
很多网友说
民法不是规定口头也可以成立合约?
为什么钟明轩这个事情没有成立合约?
嗯这个要看情况而定,
像日常生活中的交易,
比如到7-11买东西,
你拿了饮料结帐,店员帮你扫描一下,
连“讲话”都不用,就成立买卖合约了,
这个买卖合约的必要的点,
什么物品?多少钱?都很特定,
你要买的就是你拿的物品,价钱也很明确,
那当然可以成立合约。
可是商业合作案件,就不是这样,
一般都会有书面合约,
如果没有,一旦有纠纷,
上法院的话,主张合约成立的人,
就要证明“合约关系存在”,
法院也会针对“双方对于必要之点有没有达成共识”
作审查,通常是会比较严格审查的,
那主张合约成立的人,就会比较辛苦。
以配音这种事情来说,
通常会约定这些事情:
1.劳务提供方式,
配音员怎么提供劳务?
什么时候完成工作?
电影公司怎么审查、验收?
都需要明确规定。
每个人声线不一样,
正式录之前通常会有试录音,
看看你是不是适合这个角色,
就算通过了,公司决定就是你了,
那你提供的服务是否ok?
也是公司要确认的。
2. 报酬多少?怎么给钱?
如果试了很多次,公司还不满意,
那就有换人的可能,
碰到这种情况时,
你前面提供了服务,报酬要怎么算?
也是要规定清楚的。
3.著作财产权归谁?
影音作品一定会约定这个,
说你的配音结果属于电影公司,
以后他们怎么卖电影,跟你没关系,
不然以后发生纠纷,电影公司会很麻烦。
4.配音员要不要配合宣传?
如果找网红(素人配音员)合作,
通常是看上对方人气,
那就会要求网红要配合宣传活动,
那宣传活动要配合几场?车马费怎么算?
也要约定清楚。
5.保密协议,
电影宣传是一系列行销活动,
是一个团队活动,
在什么时候要做什么事情,
有它的步调,
那公司就不会希望在他们没预期的情况下,
被网红泄露出去,
所以会有保密协议的约定。
以上是配音员工作通常会碰到的,
1-3点我认为是必要的点,
这不是公司说要不要来配音,你说好,
就有办法成立合约的。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850853
对比一下刚那篇被讨论到推爆的文
#1VgfrWQF (C_Chat)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05016928.A.68F.html
https://i.imgur.com/AgiFi0r.jpg
https://youtu.be/FVLWWD1xKhk
啊奇怪捏 都是律师 谁讲的才是对的??
作者: js850604 (jack0604)   2020-11-11 04:14:00
吉下去让法官告诉大家哪个是对的
作者: sln5112 (Kousan)   2020-11-11 04:15:00
啊一个只看总则 另一个有好好看完分则咩
作者: god78987 (god78987)   2020-11-11 04:17:00
你有没有想过可能两个都是错的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0-11-11 04:19:00
当然成立 片面撕毁也成立我没签也是当负责医 爽离希特勒刚巴黎还要考虑一下法国宪法?
作者: kevinhong314 (东熊)   2020-11-11 04:27:00
看对必要之点的解读,看法不同落差就很大
作者: twpisces (XXX)   2020-11-11 04:29:00
搞不好法官也不同见解
作者: fman (fman)   2020-11-11 04:35:00
法官都会有不同见解了,律师有不同见解也很正常,我会以较偏向这篇,细节没谈好很难说口头契约成立像工程上有所谓开口契约,因为有些紧急状况要先做,但也会先讲好施做内容与酬劳
作者: dodomilk (豆豆奶)   2020-11-11 04:38:00
实际打官司的时候会看过去实务上如何进行。153不是万用过去实务上就是有纸本契约才算数,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吵的当然这一块有弹性,法官可能有各种不同见解,但要判这算口头契约成立的机率实在很低
楼主: GhostFather (鬼父)   2020-11-11 04:41:00
口头契约你想要成立还得要有录音
作者: dodomilk (豆豆奶)   2020-11-11 04:41:00
钟觉得153适用的话拜托快告,我等著看法院认证
作者: eighth (August)   2020-11-11 04:45:00
吉下去,打赢的就是对的
作者: cashko   2020-11-11 04:47:00
律师也有分实力的,有些一天到晚输
作者: habbit33 (修凯亚)   2020-11-11 04:58:00
赢的就是对的虽然如果钟赢了法官会被骂恐龙就是了 ㄎㄎ
作者: greydust (灰)   2020-11-11 05:14:00
两个都看完了, 两个律师所引用的法律条文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但是对于"必要之点"的解读判断则差很多甚至两者对于"必要之点"所列举的内容都还差不多, 至于为什么判断差很多, 可能是自身经验上的不同吧建议可以自己都看完再去判断
作者: fatedate (阿佑)   2020-11-11 05:18:00
这篇比较对如果那篇对的话 各位早就吉来吉去了
作者: w320230 (我不是A粉)   2020-11-11 05:21:00
下午要考债总 有人能救我吗
作者: greydust (灰)   2020-11-11 05:22:00
就算那篇对大家也不会吉来吉去, 那篇拍片的律师就有提到要告要举证一堆东西, 显然也是不觉得告了有用
作者: Spartaa (CaDaoIn)   2020-11-11 05:27:00
民法中写到书面契约非要式,但实务判例上仍多以书面为主,就是因为口头契约举证困难R
作者: leevarchu (毫無反應只是位長老)   2020-11-11 05:34:00
吉下去就知道是不是你对了
作者: greydust (灰)   2020-11-11 05:35:00
这个案件其实也是书面啦(email), 另外我自己也有遇过双方email意思表示一致所以法院上认定成立的不过我遇到那次是对于契约的修改 (email同意延长工期后
作者: a71085 (iii)   2020-11-11 05:39:00
我记得有人说过就算吉赢了赔的可能也付不起律师费
作者: dodomilk (豆豆奶)   2020-11-11 05:39:00
从鬼灭各种宣传活动看来,木棉花应该不是要钟配正片,只
作者: greydust (灰)   2020-11-11 05:39:00
另一方翻脸不认), 契约的必要之点什么的能不能用email就认定倒是没遇过
作者: greydust (灰)   2020-11-11 05:41:00
其实看了几个律师的说法都差不多, 撇去契约成不成立这个这点, 都还是在强调签约才有保障, 告了也没用之类的
作者: Spartaa (CaDaoIn)   2020-11-11 05:43:00
email中看起来什么细节都没(就粗估时程表),双方的沟通应该还是line里的电话
作者: arzon (Arzon)   2020-11-11 06:05:00
反正这事件就是木棉花理亏 但法律上没啥问题 试音前就取消但是另一方太过火 才导致风向反过来
作者: KG2008   2020-11-11 06:08:00
这件事就工作没谈成而已 也没什么损失 硬要炒话题
作者: ga652206 (Sing)   2020-11-11 06:10:00
有完没完?
作者: k960608 (雾羽‧浪沙)   2020-11-11 06:14:00
看到一个嘘一个
作者: godair01 (豆腐人)   2020-11-11 06:25:00
支持吉下去让法官决定就好
作者: AlisaRein (AlisaR)   2020-11-11 06:31:00
林智群看看就好
作者: MikageSayo (御影佐夜)   2020-11-11 06:41:00
有些人就只是期待看到新闻标题有“打脸”“提告”而已
作者: ccyi995   2020-11-11 06:48:00
律师还可以兼职utuber蹭流量真爽
作者: lain2002 (lunca)   2020-11-11 06:58:00
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律师工作就是替客户辩护
作者: ll6a (老成a~)   2020-11-11 07:11:00
我看律师要被抹反同没有台湾价值0.0..文内那个莹真我也不想讲什么喇,大家都知道
作者: Beetch (必取)   2020-11-11 07:25:00
反正有合约还是能换角啊 终究还是会出来吵
作者: ericyou0122 (羊)   2020-11-11 07:28:00
照钟公开的信件内容除保密协议外都有提到欸,这没法院认证大概吵不完
作者: poke001 (黑色双鱼)   2020-11-11 07:30:00
如果之前中配的配音员podcast上讲的没错的话 连配音的领班都不知道这件事 基本上来说在木棉花内部这根本就还不是正式敲定的程序如果连其他配音甚至领班都不知道这件事 你说第一项劳务提供方式有谈好也太扯
作者: Ericz7000 (Ericz7000nolan)   2020-11-11 07:47:00
真的要配连领班都不清楚很怪吧
作者: Burney000000 (小鲁的天空)   2020-11-11 07:48:00
别怕!领班不知道只要抹反同舔共就好钟的万灵仙药
作者: gustavek (gustaveking)   2020-11-11 07:56:00
法官认为对的才是对的
作者: rxsmalllove (偕人爱)   2020-11-11 08:06:00
快点吉
作者: herbleng (herb)   2020-11-11 08:23:00
吉下去就知道了
作者: jeffbear79 (jeff)   2020-11-11 08:30:00
钟粉:不管啦!歧视都无法重视,法律还有什么用?没有遵守的必要!
作者: padye (~Tales of MADAO~)   2020-11-11 08:54:00
木棉花的理亏就是聘请了自以为有决定权的钟粉
作者: SOS86147 (屎丐哥哥翔)   2020-11-11 08:58:00
洗咧靠北腻啦 干 一直报这些垃圾新闻
作者: y0707186 (新阿姆斯特旋风喷射阿姆)   2020-11-11 09:03:00
米玄法师
作者: cloudin (☁云应)   2020-11-11 09:17:00
法官才是对的
作者: Xiaolu0104   2020-11-11 09:17:00
钟不用怕 只要抹木棉花 对他性向有意见还有是中共同路人 就一堆觉青会力挺他了
作者: errantry34 (mondan)   2020-11-11 09:20:00
被标题骗 还以为吉下去了结果只是又一篇废文
作者: Alu76521 (megumi(・∀<))   2020-11-11 09:39:00
没种告就不要一堆屁话
作者: Jimmy030489 (jimmychen)   2020-11-11 10:02:00
钟粉:你这个律师没昨天那位名气大啦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20-11-11 10:36:00
昨天就说过啦如果要按照女网红律师的见解,以后所有人去面试只要有谈到职位薪资能上班时间你都同意,最后没录用你就可以告下去了因为这女网红律师觉得有提到工作内容薪资时间就算必要之点双方同意契约自动成立,整个黑人问号
作者: Ericz7000 (Ericz7000nolan)   2020-11-11 10:51:00
那个就网红小圈圈取暖而已啊
作者: lcw33242976 (干嘛抢我暱称)   2020-11-11 11:07:00
这要是告得赢,我以后丢履历到人力银行,公司自己在物色人才看到履历问你要不要来面试就算录用了吧然后没录取我就告公司(×
作者: egg77628 (magicianrong)   2020-11-11 11:37:00
我支持国际双标人正式提告,让社会大众知道到底哪个律师说得对
作者: svcgood (尘世中小书僮)   2020-11-11 11:45:00
炒这议题已经爽赚流量点击率了
作者: eusebius (eusebius)   2020-11-11 12:17:00
吉下去让法院决定谁对谁错啊
作者: ericyou0122 (羊)   2020-11-11 13:01:00
看到履历没有工作内容、要支付薪水怎么构成,不懂在乱讲,钟那封信除了保密协议外,木棉花的业务都写出来了我在想该不会业务根本就是复制贴上其他邀约案的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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