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ARUTO (鸣人)
2020-11-07 22:41:49※ 引述《allbs (喵呜)》之铭言:
: 法律要给懂得法律的人玩的
: 顺便考一题和154相关,很简单的考题
: 考题:
: 胖虎看到大雄开便当店,鸡腿便当80元
: 在接近中午时到店内指著价目表一次定10万个鸡腿便当,要求20分钟内做出来
: 不然要赔10万人份饿肚子的精神赔偿,
: 请问依据民法154条,这买卖成立吗?理由为何
记得是在美国发生的
有一对男同志要蛋糕店做结婚蛋糕
老板因为基于他的基督教信仰而拒绝这桩交易
然后就被这对男同志告了种族歧视还是什么
忘记法院怎么判了老板有还是没有罪
老板不能拒绝交易吗?
作者:
ClawRage (猛爪Claw)
2020-11-07 22:43:00美国听说还要求公司录用人不能看照片,怕黑人被默筛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20-11-07 22:44:00我记得是最后认定没歧视判无罪耶!
我怎么印象是没事 然后还变成105还106台大考题
作者: newland (120cc+15元) 2020-11-07 22:46:00
老板胜诉阿 发文前也查一下吧==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0-11-07 22:53:00交易是双方的事 本来就可以不卖了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0-11-07 22:54:00最后最高法院法官是以7:2判蛋糕店老板胜诉 认为信仰自由是可以的 但本诉讼的效力仅止于此次判决 之后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还是要个案判断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20-11-07 23:02:00不过钟的状况是店员问他要不要吃蛋糕,然后钟答应要买开始谈细节,最后老板出来说我不卖给你吧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0-11-07 23:03:00这样的话应该是“要约的引诱”而不是要约
作者: sakuwolf 2020-11-07 23:15:00
然后给的理由是政治立场而非有更好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