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s800525: "部分"法律人跟一般人最大差异我觉得就"部分"法律人把法 11/03 00:40
: → s800525: 条当圣经一样不容批判,一般人会用一般角度去思考这法条 11/03 00:40
: → s800525: 对社会是否合宜,台湾一堆不合时宜的法条没有改,难道法 11/03 00:40
: → s800525: 条完全没错都不容批评?最大原因还是立委怠惰就是 11/03 00:40
: 推 harry10723: 抱着过时的可笑法律跟常识人吵架是蛮好笑的啦 11/03 00:38
: → harry10723: 法律人:这没有违法 常识人:这法律有问题 11/03 00:40
: → harry10723: 难怪永远都不会有交集笑死 11/03 00:40
: → harry10723: 哪个读法律的敢保证订的法律都没问题?那抱着法律找架 11/03 00:43
: → harry10723: 吵又有啥意义 11/03 00:43
我也是很不懂,我这几篇文章都在说,你可以觉得这就常识来说有问题(例如在戏院用手
机就是错,有可能害版权方不授权就是错,都可以)但是拍片尾打卡就是没有违法。只是
因为一堆人打死不相信,于是我才耐心解释,贴法条、贴判决、贴论文,就只是要证明“
拍片尾不违法”,现在却变成我拿着过时的法律跟常识人吵架?
来嘛,这里不就又一个不相信“拍片尾不违法”的人吗?
: 嘘 onionandy: 你没有公播权盗播别人的版权物扯什么言论自由 11/03 00:52
我就很好奇,不相信“拍片尾不违法”又要说法律违背常识,到底是再演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