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说了
法律实务上来看游戏公司有权禁止实况主开实况直播
也有人说可以推出公播版,或是订立规范,只能实况百分之多少的游戏内容
或是以后真的实况主都得付费,实况成为正式的职业,除非有钱不然业余一律消失等
我不想提方案
只是有人拿音乐或电影做举例,说两者也是花时间建立起它的制度
但其实也不能完全比照音乐跟电影才对,因为游戏与音乐电影有极大的差异
(有人敢说游戏跟音乐电影是百分之百一模一样的东西吗?)
游戏现在还在灰色地带,或许该建立起正式的规范跟制度
但不是照搬音乐电影的模式
因为游戏跟音乐电影的体验方式有相当大的落差
音乐是纯听觉的体验(别跟我说MV),电影是视觉与听觉的体验(别跟我说4D)
游戏却是交互式的,使用者能反馈使游戏产生不同的结果,有着最多的可能性
且游戏的体验时间也是最长的,若按比例来看,实况很难完美呈现游戏的全部价值
所以这个暧昧不明的灰色地带我认为不能完全照搬音乐及电影的模式立规范
他可以有新的制度
但若照搬“其他产业”的制度,那肯定会有不少问题吧
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新的商业模式会不断诞生
法律很容易让人觉得是神圣不可变动的,但其实不是,也不应该是
我决定收回回文专心看大家的意见就好
顺便检讨自己想法错误及不足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