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想法仅供参考↓↓
我觉得大家都陷入一个迷思:小孩是自己生的自己养的,他能长成今天这样很大一部分是父
母的功劳,所以小孩到底可否算是父母的东西?父母对小孩可以做出怎样程度的主张?
我曾在一个推文举了某例子:
小孩的基因来自于父母,换而言之没有父母的配子结合,这个小孩从根本上不能存在,所以
小孩算是父母的东西,父母可以任意处分小孩,甚至杀死小孩
很多人会觉得这是一个超级大滑坡,这很正常,因为这个举例真的太夸张,大家基于“不能
杀人”的良知规范当然不可能杀死自己的小孩
那么以下再举三个例子:
1.如果小孩长大后父母罹癌,无视小孩的意愿与健康状况,要求(长大成人后的)小孩捐一半
的肾或一半的肝给父母(严重)
2.觉得小孩是自己养的,出动各种“大家是一家人”情感绑架,要求小孩配合自己的要求(
最常见的就是要求儿子结婚后还是要跟公婆一起住)(中度)
3.抑或是像这系列大家讨论的一样,可以自行处分送给小孩的东西(轻度)
注:会有最极端那两个例子,是发想自“姐姐的守护者”(原文:My Sister's Keeper)这个
故事
故事大纲就是,某A母亲与丈夫B生下一个先天基因缺陷的女儿C,为了救这个女儿(C),A决
定利用医学技术筛选配子,生出能够捐脐带血、骨髓给C的另一个女儿D(由于经过筛选,D和
C有高度适配性)
故事中后段,D受不了自己被迫捐越来越多东西出去(一颗肾),决定向法院对父母提出告诉
我真正想表达的是:“这不是程度问题,而是原则问题”
父母可以主张小孩是他们生的养的,但小孩不能决定自己要不要被生下来,抑或是被生在怎
样的家庭,这份关系其实不是那么的平等
从小孩咕咕坠地的那一刻起,他/她就已经是独立的个体,父母养育他/她的动机可分为三方
面:一方面是出自于生物本能(延续自身基因);二方面是法律强制性的要求;最后才是父母
经社会化后所产生的自我良知(应该给予小孩爱)
你会发现,爱只占动机的一部分,这里还不去讨论到这个爱是不是“要求有所回报的爱”喔
我并不是否定父母养育小孩的伟大,我想说的是:“父母对待小孩应视作一个独立的个体而
非物品,父母对小孩的一切行为与主张都应以对方为出发点(怎样才是对小孩好),而不是以
自己为出发点(满足自己一时的情绪失控)”
你跟我说那位父亲是为小孩着想才删存盘的吗?屁啦!我可以跟你说87%是因为所谓“一气
之下”,也就是想释放心中怒气的缘故,才去删掉存盘,删档案的当下他根本没考虑过后面
一系列问题好吗?(ex如何重建彼此信任)
以上论述的是理想情况,现实上则会因为许多外在因素影响而有一定程度的改变,理想与现
实间本就存在着一道鸿沟
但我认为,即使现实中有许多外在环境的干扰,我们仍应先把握原则然后再做调整,才不易
在这个剧变的社会中迷失方向
PS:虽然文中很强调行为的出发点,但我认为父母亦须注意自身的价值观是否符合时代趋势
(ex认为这是为了小孩好所以可以不当体罚他),以及自己是否“假装是为对方着想,实则依
旧是为了自我满足”(ex我的成长经历,干)
再PS:我所讨论的范畴主要是偏伦理道德而非法律,所以大概超出了法律要求的义务许多,
但现实上,仅仅只是遵循法律往往在在伦理道德上依旧有所不足
↑↑以上,一点个人主张,仅供参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