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铭言:
: 有KMT立委提案要加重刑法第235条的刑责了,
: 被抓到的话最多关七年或罚五百万,
: 还有KMT立委提案要奖励民众检举违反刑法第235条第1项的人,
: 以后买十八禁同人本还要小心不要被人检举…
目前刑法235条要搭配释字617号一起看,
617号帮刑法235条多加了一个条件,
这个条件就是如果有加上适当遮蔽的话,
就不会违反刑法235条。
适当遮蔽例如古色古香的牛皮纸袋外,
还有成人网站常出现的“你满18岁了吗?”
(就是大家常常下意识按“是”的页面)
不过我认为原po单纯看刑法235而得到这样的结论其实情有可原,
毕竟大家生活上遇到法律问题,
直觉反应一定是去看普通法,
例如民法、刑法啦,很少会去看或是跟本不知道有特别法或是其他规定。
当然啦,敏感的人可能会有疑问,
大法官可以超越代表民意的立委而去增加法律所没有的限制吗?
K党跟反同婚的团体一定会跟你说不行啦,
他们甚至觉得大法官是人民的狗,
人民叫大法官汪汪叫,大法官就要汪汪叫。
另外,其实我满意外版上的风向是这样子的,
通常版上是满保护宅文化等等的非主流文化,
因此应该是会反对刑法235跟释字617的。
先不说立法者订出刑法235条这种法条,
这些大概是从封建时代穿越过来的人;
释字617号虽然一定程度上否定了立法者,并且架空了刑法235,
但同样也说“司法机关应尊重立法者就社会多数而为的性价值决定”,
所以说少数人的性价值,例如人兽交、女女、男男、萝莉、性虐待等,是立法者爱怎么立法就怎么立,行为人被抓的话,大法官是不会跳出来救你的喔。
刑度增加方面,基本上我认为刑法235本身就是错误的立法(这不是只有我这么认为,有兴趣的人可以把许玉秀的意见书拿出来看,大砲级学者),在错误的基础上还要再增加刑度,就是错上加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