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wo0204 (owo0204)
2020-04-08 17:35:53如题
以前有听说任家对同人这块管制很严
乱出本会被告
不过近年各种pm本子好像都可以出了
什么弃养暖暖猪 阿罗拉夜晚娱乐 玛俐拉高收入
阿罗拉海滩 马奥泡温泉什么的
是任天堂近年同人政策有放松吗
还是一直以来都可以出?
另外问一下 pm有没有地方可以查
人物的身高体重年龄之类的资料
水莲 水莲妈 玛俐 莉莉艾等等
我需要 学术用途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7:37:00老任没很严啊但有营利就告死你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7:38:00以前会警告日本同人作家不准画任天堂的本本岩田时代才开始放宽,到了这一代甚至会主动作球给同人
作者: gn0111 (Pula) 2020-04-08 17:39:00
只要没有特别警告都可以出啊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7:40:00以最具代表性的宝可梦薄本,E变态查一下COMIKET最早的是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20-04-08 17:40:00圣火系列同人倒是宽松很久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开0口0) 2020-04-08 17:42:00
那本来就不是你的东西啊 告你又怎样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7:44:00大约C75开始日本同人作家才比较敢画任天堂本,以前会被告
作者:
MAGICXX (逢甲阿法)
2020-04-08 17:44:00库巴姬之前拿么红 也没看到有人被告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20-04-08 17:44:00你不商业化的话其实现在也懒的针对你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7:45:00库巴姬那就是官方主动作球给同人的阿,以前对同人不友善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7:46:00笑点在标题问近年 推文在讲古 唉 看一下不意外啦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7:46:00现在连迪士尼都对二创比较宽容了,仍然很严格的是三丽鸥
作者:
pcs80806 (da142)
2020-04-08 17:46:00我是听说宝可梦的TCG还有几位是画过色情出身的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7:47:00[闲聊] 任天堂同人政策是近年有放松吗?A:以前很严格啊~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7:48:00大哥他标题默认的就是以前很严格的意思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7:48:00"以前有听说任家对同人这块管制很严 乱出本会被告"所以我讲这有历史阿
GF本来就是同人起家 我是不知道他跟任天堂的合作方式如何 不过可能会希望任放宽吧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7:49:00"是任天堂近年同人政策有放松吗 还是一直以来都可以出?"原PO全文是这样原PO的意思就是不确定到底什么时候才放宽的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0-04-08 17:50:00之前pm本被告的是有家长反应,所以他想装死也没办法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7:51:00所以我说了 大约C75 2008年左右才开始对薄本变得宽容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7:51:00近年(2008年)真的要谈近年应该是谈推文讲的那种什么推特被肃清吧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7:52:00原PO就是搞不清楚到底是不是近年的事情阿,你一直揪著没用我现在告诉他一个比较明确的时间你是在哈囉?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0-04-08 17:53:00与其说放宽,不如说不要未授权拿他ip营利乱搞,他也不太会想管这块(库巴姬都直接撇开关系说跟他们无关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7:53:00以前是光同人甚至网络发表创作就会被告了
作者: ogt84your (月工) 2020-04-08 17:53:00
现在画本子出点同人小物范围都算安全吧 直接拿原作图出商品那就踩线了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7:54:00网络发表创作没营利的话是要告哪一条啊?同人本之所以会是灰色地带就在于他有贩卖啊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7:56:00作者:
jimmylily (jimmylily)
2020-04-08 17:56:00只有米老鼠最凶吧,同人告死你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20-04-08 17:56:00楼上,影响角色形象的话还是能告下去的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7:56:00我的确是不清楚所以才问是告哪一条
作者:
LAODIE (老爹)
2020-04-08 17:56:00没营利不告只是没赚头兼懒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7:57:00只靠影响角色形象的话很难判定吧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7:57:00不确定你呛屁阿
作者:
safy (Ty)
2020-04-08 17:57:00你就是不法牟利, 如果只赚个二毛五, 打下去没赚头阿...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7:58:00光是要证明影响角色形象就很困难了吧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0-04-08 17:58:00可以告,但一般来说cp值太低,告了大概没赚反赔,除非伤害名声不然抓不完(无嘴猫那家比较会追查的样子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7:59:00法律上是只要原创者不爽就可以告你 无关你创作什么形象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8:00:00应该说 要先证明同人角色跟你IP角色是同个角色才能告影响角色形象吧?
作者:
safy (Ty)
2020-04-08 18:00:00我是觉得二创 同人这词本来就是没法律依据的东西所以上法院基本上都会提出 对方的角色特征并非专利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8:01:00所以我的问题在于 你们说可以告 我想知道的是告哪一条喔我这个真的是问题 不是呛你啊Lex ok?
作者: DuckZero (国际鲁蛇份子) 2020-04-08 18:02:00
打专利干嘛...打同人当然是攻改作权啊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8:03:00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3435808
作者:
scotttomlee (ã»ã—ã®ã‚†ã‚ã¿ã¯ä¿ºã®å«ï¼)
2020-04-08 18:03:00以前任有没有告网络创作图很凶我不知道,但2000前后pm大红一堆个人网站二创同人图倒是活得蛮旺就是(也可能是追的不够大
作者: DuckZero (国际鲁蛇份子) 2020-04-08 18:04:00
至于举证那同人本本身就是最好证据啊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8:05:00著作权方面的法院判例很多啦,即使不是法律专业的也知道法院会依照特征去评断,否则世界上早就一堆山寨盗版抄袭了杀鸡儆猴就是因为任天堂也没有那么多律师去控告每个个体户阿现在就是像上面有人提到的,除非家长反应否则比较不会海巡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8:08:00Lex你丢的网页 基本上也只是说影响角色形象可以告我的问题是要告哪一条啊 主动使用智财权来证明是同个角色 然后再证明有重大影响吗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8:09:00抄袭、模仿、二创都一样,未经同意重制他人创作就违法!上面这段是第一篇连结的重点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8:09:00没人说没违法啊我只是问怎么告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8:11:00所以就像我讲的要证明同个角色跟重大影响这样吗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8:11:00只是因为网络二创太多了,要告告不完没人会去告,才给人二创不犯法的错觉不需要影响力作者不爽就够了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8:12:00所以只要证明是同个角色就行了 不管形象如何那假如角色改名 或是改特征的话呢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8:13:00对,就这么简单
作者: DuckZero (国际鲁蛇份子) 2020-04-08 18:13:00
台湾著作权法记得是16和17条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8:14:00比例原则的话那皮卡丘能告小小兵吧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8:14:00绘画和小说这种比较没有明确比例规定.....要查判例除了都黄的外特征哪里像XD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8:15:00如果是单纯角色呢 你讲的比例应该是偏向著作了吧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8:16:00这种我也没办法告诉你明确比例在哪里,只是网络上相关讨论和文章一定都会提到这类原则毕竟我也只是在西洽版拾人牙慧,你等一下好了,我刚好有认识懂这方面的人可以问,给我十分钟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8:18:00以你贴的那篇巴哈文 单纯没营利的话该作者归类在二创写创作OK但顾及角色形象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8:27:00再等一下
作者:
kducky (kd)
2020-04-08 18:29:00还是输迪士尼好几条街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8:39:00leamaSTC:久等了,我问专业人士的说法是,硬要凹还真的行硬要凹此皮卡丘非彼皮卡丘是有可能的,但通常法官都会依据过往判例还有常识来看所以最后就会回归到双方的口才和法律学识和判例之识,或者谁有比较强大的律师团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20-04-08 18:50:00
老任有角色被出名的二创风评被害吗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20-04-08 18:51:00原来如此 总之就是可以告但未必会赢要看律师团这样吧?
作者:
Lex4193 (oswer)
2020-04-08 19:11:00是这个意思没错,就算是专利权都有可能改一公厘而无侵权,说到底即使是法院或当局都不可能会懂所有领域,最后就是看谁比较会掰
作者: LuMya 2020-04-08 19:47:00
原来有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