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让我想起少女新娘物语的情节
在68话史密斯所遇到的故事
在旅途中遇到了想吃面包的流浪汉 已经躲在中山16年
后面又遇到来追杀他的复仇者 也追了他16年
因为当地有所谓血之复仇的规矩
如果有亲人被杀害 不管花上多少年 子孙都必须完成复仇
而被害人的亲属已经死尽 他的好友为了保护死者的名誉而担下责任
16年啊
在中古世纪 活个30.40岁就差不多了 人生能有几个16年
即使这只是一个故事 也能看到所谓的"复仇" 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而不仅仅是故事的例子 其实中国就有两个
一个是民初的施剑翘
施剑翘本名施谷兰 父亲施从滨于军阀混战中战败 被当时的大军阀孙传芳处决
从此之后就为复仇而生
动用人脉关系让自己的堂兄弟当军官 而后知道他不愿意帮忙复仇后 翻脸
以报杀父之仇为条件而和丈夫结婚 还有了两个孩子 丈夫不愿意复仇 翻脸加离家出走
之后找到了出家为僧的孙传芳 在佛堂上枪杀自己的仇人
前后花了10年
近的有张扣扣案
1996年母亲死亡 2018年他将仇人家的成年男丁 除了刚好不在的二儿子外屠杀殆尽
前后花了22年
原因则是其母亲对王家二儿子吐口水 后与赶来的王家三儿子发生争吵
其母亲攻击三儿子的脸部 然后被对方木棒还击打中头部 伤重不治
而三儿子因当时未成年 判了七年 关三年后放回
最后就是一个惨案
这种事情 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