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9-11-27 01:14:35这是已完结漫画《棋灵王》的外传性质小故事,以前好像有问过 在描述详细一点点:
阿光来到一间古瓷器,其蟾蜍样貌老板(以下简称蟾蜍)是个奸商,同时也是职业围棋士,
因为一个便宜货的契机(这个事件之后再另立一问),跟蟾蜍结识.
此时,一位小妹妹(以下简称萝莉)来到店里,这位萝莉看似应该尚未成年,
萝莉看到一品瓷器,并主张:这个瓷器是属于我爷爷的! 怎么会在你(蟾蜍)这里?!
虽然蟾蜍以他的专业知识判断,此瓷器应为便宜货! 他还是小光以围棋胜负来打赌.
最后两盘皆输! 蟾蜍便把此瓷器让与萝莉.
可是当发现此瓷器实乃价值不菲的真货时,蟾蜍立刻反悔惹!
请问,
蟾蜍老板可以用什么理由,请萝莉返还该已让与之瓷器?
又,萝莉是否可主张蟾蜍老板之不当得利?
两盘围棋胜负的赌局,可否为契约有效之效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