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海军的悬赏广告是契约还是单独行为

楼主: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9-28 13:07:56
海军悬赏了四皇 鲁夫 还有很多危险人士的项上人头
然而这会衍生一个问题:悬赏到底是契约还是单独行为
如果是契约的话,小朋友没有行为能力,但是心机深重把海贼杀了领赏,可以吗
如果不知道悬赏存在的人把海贼杀了,既然没有承诺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他可以领赏吗
既然会产生这些问题,是否应该定性悬赏广告为附条件的单独行为比较好?
大家怎么看?
作者: horseorange (橘小马)   2019-09-28 13:08:00
我觉得你去尻一发比较好 唸书唸到中毒了
作者: jim12441 (地狱厨房)   2019-09-28 13:09:00
政府公告
作者: arbee (亚毕)   2019-09-28 13:11:00
我国通说是契约说喔
作者: s055117 (danny)   2019-09-28 13:12:00
神伏笔啦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9-09-28 13:12:00
看一下ID 还以为是158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9-28 13:15:00
契约说也可以啦!我记得没错的话,按学者陈忠五老师的看法,受法律保护的一方也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受法律之保护。用如此方式解释契约说下“关于未成年人之意思表示的规范”,也可以选择不受其保护。用这招确实可以解套...不过我个人是认为单独行为说比较干脆俐落。
作者: arbee (亚毕)   2019-09-28 13:16:00
德国学界通说是单独行为说没错 我国法因为修法已明文采契约说所以没疑问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9-28 13:16:00
欸,是毛毛象啊(X昨天被你害的,让我重温东方老歌ww
作者: arbee (亚毕)   2019-09-28 13:19:00
不过批评也很多就是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19-09-28 13:23:00
期待PTT法学大师凹大湿能提出他的见解
作者: kilof (KiLoF)   2019-09-28 13:31:00
附条件的契约啦
作者: chy19890517 (mocat)   2019-09-28 13:46:00
我觉得不是契约,而是抓交替。当你把该悬赏金额的海贼干掉以后,他的金额就会过渡到你身上,然后就会有另一批人来搞你,一滚十、十滚百,久了就变成这样了。海军只要负责把干掉的那个名字改上去就好,根本不用付钱。因为这个世界会一直循环下去
作者: CODDDD (决胜屎刻)   2019-09-28 13:56:00
法律系的各位学长好!!
作者: iPolo3 (艾POLO衫)   2019-09-28 14:01:00
反正不会考
作者: xeriob021409 (宁静海)   2019-09-28 14:02:00
你是总则没学好吗?明明就有悬赏单处理的章节好 看到前面的大大 是我没学好
作者: snakelalala (snake)   2019-09-28 14:50:00
我以为我点到国考版==
作者: discoveryray (chih)   2019-09-28 15:18:00
又疯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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