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悬赏了四皇 鲁夫 还有很多危险人士的项上人头
然而这会衍生一个问题:悬赏到底是契约还是单独行为
如果是契约的话,小朋友没有行为能力,但是心机深重把海贼杀了领赏,可以吗
如果不知道悬赏存在的人把海贼杀了,既然没有承诺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他可以领赏吗
既然会产生这些问题,是否应该定性悬赏广告为附条件的单独行为比较好?
大家怎么看?
作者:
arbee (亚毕)
2019-09-28 13:11:00我国通说是契约说喔
作者:
s055117 (danny)
2019-09-28 13:12:00神伏笔啦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9-09-28 13:12:00看一下ID 还以为是158
契约说也可以啦!我记得没错的话,按学者陈忠五老师的看法,受法律保护的一方也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受法律之保护。用如此方式解释契约说下“关于未成年人之意思表示的规范”,也可以选择不受其保护。用这招确实可以解套...不过我个人是认为单独行为说比较干脆俐落。
作者:
arbee (亚毕)
2019-09-28 13:16:00德国学界通说是单独行为说没错 我国法因为修法已明文采契约说所以没疑问
欸,是毛毛象啊(X昨天被你害的,让我重温东方老歌ww
作者:
arbee (亚毕)
2019-09-28 13:19:00不过批评也很多就是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19-09-28 13:23:00期待PTT法学大师凹大湿能提出他的见解
作者:
kilof (KiLoF)
2019-09-28 13:31:00附条件的契约啦
我觉得不是契约,而是抓交替。当你把该悬赏金额的海贼干掉以后,他的金额就会过渡到你身上,然后就会有另一批人来搞你,一滚十、十滚百,久了就变成这样了。海军只要负责把干掉的那个名字改上去就好,根本不用付钱。因为这个世界会一直循环下去
作者:
CODDDD (决胜屎刻)
2019-09-28 13:56:00法律系的各位学长好!!
作者:
iPolo3 (艾POLO衫)
2019-09-28 14:01:00反正不会考
你是总则没学好吗?明明就有悬赏单处理的章节好 看到前面的大大 是我没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