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我有想弄个公务员偶像团体如何?但公务员不能兼职所以不能当地下偶像
但由市政府成立一个市营偶像团体 台北市偶像团体处就没问题了吧?
就像是北水处或以前的公共汽车处一样,为事业预算单位
以下是台北市文化局偶像团体处的介绍: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偶像团体处置处长、副处长、主任秘书各一人
并依业务设偶像表演A科、B科、偶像生活科、偶像推广科、秘书室、会计室、人事室、
政风室。
处本部(员额3人)
处长1人 简任11职等 负责综理一般行政业务,
副处长1人 简任10职等 襄助处长综理处务
主任秘书1人 荐任9职等 综核文稿、督导研考及庶务等工作、
研考一条鞭之人员,综理管考业务
偶像表演A科(员额15人)负责本市辖女子偶像团体之表演业务(名称尚未拟定)
团长/科长1人 荐任第八职等
副团长1人 荐任第七职等
练习生团长1人 荐任第7职等 担任练习生的团长
练习生5人 委任第三职等 3位正职2位约聘
第一小队队长1人 荐任第七职等
团长、副团长属于第一小队
第二小队队长1人 荐任第七职等
第二小队队员2人 委任第五职等
第三小队队长1人 荐任第七职等
第三小队队员2人 委任第五职等
偶像表演B科(员额7人)负责本市辖男子偶像团体之表演业务(名称尚未拟定)
团长/科长1人 荐任第八职等
副团长1人 荐任第七职等
团员3人 委任第五职等
练习生团长1人 担任练习生的团长,荐任第七职等
练习生2人 委任第三职等,1位正职1位约聘
成熟偶像科(员额不定)负责本市成熟偶像之表演业务,依照成熟偶像数量而定员额
偶像生活科 (员额16人) 负责偶像之日常生活起居工作
科长1人 荐任第八职等 负责督导偶像生活
视导1人 荐任第七职等 负责协助科长处理事项
第一股
股长(营养师)1人 荐任第七职等 负责拟定偶像饮食菜单
技佐1人 委任第五职等 负责偶像饮食食材采买
护理师1人 荐任第6职等 负责偶像健康管理
厨工2人(约雇制)委任第四职等 负责烹调偶像饮食
第二股
股长1人 荐任第七职等 负责偶像安全管理
约雇人员3人 委任第三职等 负责保护偶像
(逢偶像表演、现场活动时,另由市警局支援出动保护偶像安全)
约雇人员3人 委任第三职等 负责宿舍管理
第三股
股长1人 荐任第7职等 负责教导偶像唱歌
技正1人 负责教导偶像跳舞
偶像推广科(员额18人)负责偶像表演与推广工作
科长1人 荐任第八职等 负责公共关系、发言工作
技正1人 荐任第七职等 负责协助督导业务
第一股
股长1人 荐任第七职等 负责编舞编曲业务
技士2人 委任第五职等 负责编舞编曲业务
第二股
股长1人 荐任第七职等 负责接洽偶像表演相关事宜
技佐2人 委任第五职等 负责法律文书相关业务
办事员2人 委任第五职等 负责偶像出外表演相关事宜
司机2人(约雇制)委任四职等 负责开车接送偶像
第三股
股长1人 荐任第七职等 负责PV构想与拍摄
技士1人 荐任第七职等 负责录音
设计师1人 荐任第七职等 负责设计CD、BD等商品封面
设计师1人 荐任第七职等 负责设计周边商品
技佐1人 委任第五职等 负责PV剪辑
科员1人 委任第五职等 负责接洽广告相关事宜
秘书室(员额5人)略
会计室(员额3人)略
人事室(员额2人)略
政风室(员额2人)略
练习生平时表演场:文山剧场(景美)
正偶像平时表演场:中山堂、艺文推广处城市舞台(八德路)
演唱会永远在小巨蛋举行,以后大巨蛋完工后改在大巨蛋
不过这样编制的偶像团体,恐怕会成为比当年公共汽车处更大的钱坑
还是做梦就好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