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实名报导的理由京都府警与警察厅方针疑

楼主: vikk33 (陈V)   2019-08-22 15:20:45
https://www.qinxiaoshuo.com/news/show/1278
在昨天曾为大家介绍了有关日本多家媒体联名要求警方公开京阿尼死亡者名单的相关内容
。有关到底是否应该公开的问题,其实在日本也引发了话题。根据京都新闻报导,就连日
本的京都府警和日本警察厅,对此事也有着不同的方针。
在介绍各方意见的时候,先为大家介绍一下日本对于被害人实名公开的相关规定。在2005
年,日本内阁会议决定了犯罪被害者等基本计划。其中规定了“应该在综合考虑保护隐私
和发表的公益性等的情况下,根据不同案件制定不同的公开内容”。根据此条内容,日本
全国的警察获得了是否应该实名公开被害人的决定权。在实际执行的时候,日本警方为了
公益性,绝大多数的案件都在判明遗体的身份后,迅速地进行了公开。
对于此次的案件,京都府警认为:在尽可能获得死亡者家属的理解上,就算最终没有得到
家属的同意,也应该按照惯例进行公开。不过日本警察厅却坚持“必须先获得死亡者家属
的同意”。一名搜查员表示:“警察厅对从上到下的各种事情都进行了安排。明明公开名
单是府警自行判断的,但主导权被警察厅完全控制了。”警察厅表示:“京都府警应该在
照顾死亡者家属的意向的基础上,进行适宜的判断”。
另外,日本演出家、电视制作人、电影导演的片冈K也从媒体的角度,说明了实名报导的
重要性。片冈K表示:
目前就算是在媒体行业工作的人,也有不少不知道日本媒体为什么要执著于实名报导的。
甚至还有一些人认为是“为了传达悲伤”或“报导观众想看的是自己义务”等,所以才会
出现追着被害人家属进行采访等的二次伤害。
但真正进行实名报导的理由,其实是为了保证报导的真实性。如果警察发表称:“发生了
杀人案,但不能说被害人姓名”,媒体也报导称:“某人被杀了,但名字不能说”的话,
那除了当事人,恐怕谁也不能确信这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虽然可能会有人觉得,怎么可能!警察不会瞎说!但这种想法也是基于过去一直进行实名
报导所带来的结果。如果一直都说:“在某地某个人被杀了”的话,这就已经从报导变成
了“传言”。这就会变成像八卦媒体中常用的“某位相关人士称……”之类的让人质疑真
实性的内容。只有正确的传达具体的人名地名,才能准确的传达真相。而且,进行实名报
导和媒体对死亡者家属的二次伤害之间也没有必然性。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9-08-22 15:24:00
…好像也有道理
作者: wuwuandy (呜呜安迪2016版)   2019-08-22 15:25:00
合理,重点是不要去后续骚扰家属即可
作者: Puye (PUYE)   2019-08-22 15:26:00
本来就有两面的考量 但希望家属不要被骚扰
作者: Ifault (Not my fault)   2019-08-22 15:26:00
合理 但也要尊重家属,而且有丧礼 可以通知亲友家属反正就是尊重家属。
作者: sdhpipt   2019-08-22 15:28:00
想了一两个月 才想出这个理由 XD
作者: allanbrook (翔)   2019-08-22 15:28:00
媒体又不是不知道大家疑虑的点是什么 还不是不打算保
作者: allanbrook (翔)   2019-08-22 15:29:00
证不会做那些动作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9-08-22 15:29:00
没有被说服的感觉
作者: hk129900 (天选之人)   2019-08-22 15:29:00
很正当的理由 连死亡名单都语焉不详的话说不定会被利用
作者: sdhpipt   2019-08-22 15:29:00
府警不可以得罪记者俱乐部 可是又不能公开 就说我很想公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19-08-22 15:29:00
这样是和单纯就是证明的确有这个人死在火场吧
作者: allanbrook (翔)   2019-08-22 15:30:00
如果他们就只是名单出来就过去了 我才不信反弹声浪这大哩
作者: sdhpipt   2019-08-22 15:30:00
开啊! 可是上面说00又XX的 没办法...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19-08-22 15:30:00
怎么多了赘字...,反正基本上就是这样
作者: vacuesen (aeros01)   2019-08-22 15:33:00
打着报导真实的借口来侵犯别人 真是自以为是的新闻业
作者: md01yo30 (毛玉比ゆっくり可爱啦)   2019-08-22 15:35:00
笑死,记者自己都不敢实名了,报导内容免责欸。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9-08-22 15:39:00
讲得好像每个京阿尼员工都超有名 不公开可以造成问题真的有什么问题家属也可以到时再选择公开 关媒体屁事
作者: lindazoro (葛葛葛)   2019-08-22 15:40:00
…没被说服耶,这事件不能跟普通案件相比吧…尊重家属不愿公开有这么难吗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9-08-22 15:41:00
真那么有社会责任 把日本未成年犯罪和受害都不公开姓名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9-08-22 15:42:00
看来又要变成战关东关西的材料了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9-08-22 15:42:00
不是也会造成问题 媒体为什么不反对这点
作者: wangeric (gaiety)   2019-08-22 15:42:00
这不就只是用其他需要公开姓名的案子拖这次事件下水?
作者: iwinlottery (我民乐透头彩)   2019-08-22 15:42:00
假的!
作者: dustlike (灰尘)   2019-08-22 15:43:00
不过这次真的没必要公开,范围很小就是京阿尼员工几个知名死者也都公开死讯了,剩下的有必要吗
作者: hk129900 (天选之人)   2019-08-22 15:45:00
就像这文说的 这件案子不公开 那其他人也可以要求不公开
作者: sakeru (里昂~)   2019-08-22 15:46:00
两边都有他的道理 就看到时候怎么解决
作者: wachau (常驻程式)   2019-08-22 15:46:00
那为什么未成年犯罪者可以不公开姓名 未成年受害者要公开?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9-08-22 15:47:00
死人要公开 杀人的不用 我懂
作者: Chami19 (Way'h)   2019-08-22 15:47:00
重点是报导的真实性有没有凌驾于家属的意愿啊,新闻业靠
作者: hk129900 (天选之人)   2019-08-22 15:47:00
死亡讯息模糊的话说不定会被有心人利用 很难讲
作者: valorhu (123)   2019-08-22 15:48:00
报导的真实性(笑
作者: Chami19 (Way'h)   2019-08-22 15:48:00
意愿总是会让家属觉得比较好过一点
作者: allanbrook (翔)   2019-08-22 15:48:00
他不要去做事后追踪之类的蠢事 我就觉得这可以说服我但我才不信他们不会做
作者: hk129900 (天选之人)   2019-08-22 15:49:00
未成年有法律保护 跟这案件根本是两回事 不要混为一谈
作者: vacuesen (aeros01)   2019-08-22 15:49:00
加害人就算了 公开被害人不晓得要干麻 有够衰洨
作者: mia2016 (MIA)   2019-08-22 15:49:00
这次事件这么明显就只是媒体想分杯羹分不到 还正当性哩
作者: vsepr55 (vsepr55)   2019-08-22 15:49:00
这样被害人是不是每次都要公布啊不然就不知道真ㄉ假ㄉ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9-08-22 15:49:00
而且以京都案来说 媒体现在得不到群众支持也是很正常der之前骚扰家属的事情别忘了 明显他们要的不只是公开名字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9-08-22 15:51:00
说个笑话 社会责任
作者: mia2016 (MIA)   2019-08-22 15:51:00
公开的话100%所有家属会被十几家主流媒体连手追杀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9-08-22 15:53:00
知道名字他们就能去家属门外蹲点 "你儿子死了感觉如何啊"
作者: w40w40w40w40 (w40w40w40w40)   2019-08-22 15:54:00
公开的理由其实蛮合理的 那么不公开的具体理由又是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9-08-22 15:54:00
就是被媒体骚扰啊
作者: valorhu (123)   2019-08-22 15:55:00
简单的说就我家死了谁为啥要全国都知道?
作者: w40w40w40w40 (w40w40w40w40)   2019-08-22 15:55:00
后被记者纠缠反而才比较容易造成家属的二次伤害吧?但这是以媒体会因此去纠缠家属为前提就是了
作者: jason1515 (SoSho)   2019-08-22 15:56:00
对阿 反正家属被骚扰和受到的二度伤害 对霉体本身又不痛不痒 当然是要公布啦颗颗
作者: w40w40w40w40 (w40w40w40w40)   2019-08-22 15:58:00
我认为就算不公布 媒体也是能大致确认到死者家属是谁啦 毕竟事发的范围很小 只需要锁定员工动向与几名
作者: lindazoro (葛葛葛)   2019-08-22 15:59:00
霉体:你们不公布我们要蹲好几个点很累欸快点公布好吗
作者: w40w40w40w40 (w40w40w40w40)   2019-08-22 15:59:00
目标家庭是否有办后事就能知晓了 到最后“疑似死者家属!?”反而能拿来给媒体发挥
作者: allanbrook (翔)   2019-08-22 16:02:00
如果他们能这么确认 那他这篇的理由就没意义啊
作者: valorhu (123)   2019-08-22 16:03:00
本来就是呀,反正公不公开就看警察怎么决定
作者: wenddw (春春)   2019-08-22 16:05:00
观众知道被起诉的人的确实性不就够了?还是说国家会创造假被害者抓无辜的人?
作者: litcurler ( )   2019-08-22 16:06:00
你不能排除政府会往那个方向发展
作者: valorhu (123)   2019-08-22 16:07:00
犯罪被害者等基本法的对像其实包括被害者遗族公开会不会造成遗族困扰也是警方要考虑的事
作者: astrophy   2019-08-22 16:08:00
合理个屁,未成年犯人能匿名、访问目击者能匿名、案件关系者能匿名、就连非杀人案的受害者全都能匿名,怎不说他们可能都是虚构人物。难不成抓了诈骗集团也要把受害的数千人姓名全数公布才具真实性?逻辑完全谬误第四权公信力的维持并不是以这种方式达成。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9-08-22 16:14:00
如果“上级国民”也能被这样盯,我就挺日媒。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9-08-22 16:15:00
这理由蠢到不行好吗... 杀人案造假??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8-22 16:20:00
等等 上面嘘的是不是把"人"跟"物"搞不清楚呀? 死人已经不是"人"了 是"物"当然家属不想公开是一回事 但把人的法律跟物的法律混在一起跟本搞错了吧
作者: valorhu (123)   2019-08-22 16:21:00
遗族可还没死
作者: PlantainYe (芭蕉叶)   2019-08-22 16:25:00
合理个屁
作者: kinghtt (万年潜水伕)   2019-08-22 16:33:00
别用台湾观点去评论日本法律…搞不好他们真的认为公布才对
作者: astrophy   2019-08-22 16:47:00
媒体方面主要论点是在实名报导能维持公信力这点,没在谈法律上的事情。还有说死人不是人是物的护航逻辑也是很可笑,请注意他们在日本法律上的定义都是“犯罪被害者”,既然其他被害者都能匿名了,怎么死者就一定要公开姓名呢?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8-22 16:53:00
差很多好不好...人的犯罪保护是刑事诉讼法 物基本上是没有特别规定匿名
作者: astrophy   2019-08-22 16:53:00
而且建立在伤害不愿被关注的死者遗族上的“公益性”也是让人颇为质疑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8-22 16:54:00
你拿什么未成年犯人匿名(刑诉) 目击者匿名 关系者匿名(
作者: valorhu (123)   2019-08-22 16:54:00
不要再拿台湾的法来讨论了
作者: valorhu (123)   2019-08-22 16:55:00
https://www.npa.go.jp/hanzaihigai/index.html 日本的日本的警方是有决定要不要公开的权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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