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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曾为大家介绍了有关日本多家媒体联名要求警方公开京阿尼死亡者名单的相关内容
。有关到底是否应该公开的问题,其实在日本也引发了话题。根据京都新闻报导,就连日
本的京都府警和日本警察厅,对此事也有着不同的方针。
在介绍各方意见的时候,先为大家介绍一下日本对于被害人实名公开的相关规定。在2005
年,日本内阁会议决定了犯罪被害者等基本计划。其中规定了“应该在综合考虑保护隐私
和发表的公益性等的情况下,根据不同案件制定不同的公开内容”。根据此条内容,日本
全国的警察获得了是否应该实名公开被害人的决定权。在实际执行的时候,日本警方为了
公益性,绝大多数的案件都在判明遗体的身份后,迅速地进行了公开。
对于此次的案件,京都府警认为:在尽可能获得死亡者家属的理解上,就算最终没有得到
家属的同意,也应该按照惯例进行公开。不过日本警察厅却坚持“必须先获得死亡者家属
的同意”。一名搜查员表示:“警察厅对从上到下的各种事情都进行了安排。明明公开名
单是府警自行判断的,但主导权被警察厅完全控制了。”警察厅表示:“京都府警应该在
照顾死亡者家属的意向的基础上,进行适宜的判断”。
另外,日本演出家、电视制作人、电影导演的片冈K也从媒体的角度,说明了实名报导的
重要性。片冈K表示:
目前就算是在媒体行业工作的人,也有不少不知道日本媒体为什么要执著于实名报导的。
甚至还有一些人认为是“为了传达悲伤”或“报导观众想看的是自己义务”等,所以才会
出现追着被害人家属进行采访等的二次伤害。
但真正进行实名报导的理由,其实是为了保证报导的真实性。如果警察发表称:“发生了
杀人案,但不能说被害人姓名”,媒体也报导称:“某人被杀了,但名字不能说”的话,
那除了当事人,恐怕谁也不能确信这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虽然可能会有人觉得,怎么可能!警察不会瞎说!但这种想法也是基于过去一直进行实名
报导所带来的结果。如果一直都说:“在某地某个人被杀了”的话,这就已经从报导变成
了“传言”。这就会变成像八卦媒体中常用的“某位相关人士称……”之类的让人质疑真
实性的内容。只有正确的传达具体的人名地名,才能准确的传达真相。而且,进行实名报
导和媒体对死亡者家属的二次伤害之间也没有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