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gamme.com.tw/1656888
宅宅新闻
美国超级知名的年轻歌手比莉艾莉许(Billie Eilish)最近跟一家洛杉矶潮牌
“Siberia Hills”推出联名服饰
https://images2.gamme.com.tw/news2/2019/68/88/qJeXoqKclqCWrqU.jpg
这张插画中的人物怎么看都神似偶像作品《LoveLive!》的德姆东条希,更离谱的是…
整张图片根本就是直接复制贴上啊
https://images2.gamme.com.tw/news2/2019/68/88/qJeXoqKclqCWrqk.jpg
与日本绘师黑河真琴在2018年8月16日于推特发表的二次创作插画一模一样,
只是颜色稍微改了一下罢了,
消息也传入黑河真琴耳里,令他用英文与日文发表声明
...
比莉艾莉许与“Siberia Hills”的相关贴文都被删除殆尽,
“Siberia Hills”也发表了道歉声明……
(゚~゚)话说盗用二次创作的法律问题很复杂啊,毕竟绘制二次创作绘师是一回事,原
本的版权方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amsmsk (449)
2018-08-15 19:03:00三小
作者: a125g (期末崩溃讨嘘哥) 2019-08-15 19:06:00
说是潮牌卖衣服 -> 潮说是卖acg角色衣服 -> 呕呕呕呕
作者:
Elisk (欸?)
2019-08-15 19:06:00看到自己眼熟的绘师被这样盗图真是好气又好笑…
作者: Vedfolnir (Vedfolnir) 2019-08-15 19:12:00
真的是bad guy
记得二创本身也有版权,更何况这种案例原图作者也不用告上去,舆论就让他们跪了
作者: bobby4755 (苍郁之夜) 2019-08-15 19:14:00
所以宅衣加个字卖很贵就是潮爆?
二创作品本身的著作权是另一件事 二创只要符合创作定意就受著作权保护
作者:
nanachi (娜娜奇)
2019-08-15 19:17:00我反倒好奇阿黑颜衣卖得好不好XD
billie 穿就是潮阿 他穿美少女战士的衣服也很潮==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9-08-15 19:22:00以后我要自称潮男XDD
作者:
fanrei (我不孤独)
2019-08-15 19:23:00现在已经不像村上隆可以那样赚的时代了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19-08-15 19:26:00用宅图做的潮T wwwwwwww
作者:
rock5421 (一匹狼 萝莉爱吃棒棒糖!)
2019-08-15 19:27:00硬爆
作者: deathdog (死狗) 2019-08-15 19:34:00
明明就宅T还说是潮牌
作者: grandzxcv (frogero) 2019-08-15 19:36:00
德姆是什么意思?不会是damn吧
我真的很好奇这些抄袭的到底在想什么,现在网络都发达成这样了随便都会被抓包
作者: a125g (期末崩溃讨嘘哥) 2019-08-15 19:56:00
以为宅宅不会买潮牌
作者:
kamisun (水银灯的主人)
2019-08-15 20:48:00没听过的牌子,是故意吵新闻?
她都跟村上隆合作 mebae设计她的二次元形象了 用mebae的图不是更好ㄇ
作者: ppplum (鸡排) 2019-08-15 21:18:00
记得billie的MV也有抄袭的争议
作者:
kaltu (ka)
2019-08-15 21:44:00二创可以不经许可盗用原创,潮牌盗用二创怎么就是盗用不是三创了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9-08-15 22:05:00楼上的法学常识还好吗?一创对二创有请求权,二创对三创有请求权,两方权利不因此消灭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9-08-15 22:10:00推文笑死 照你逻辑那三创就无敌了反正 不到我
作者:
kaltu (ka)
2019-08-15 22:51:00法学三小常识,本来就都是未经明文许可擅自再制,二创自己盗用原创然后讲被三创盗用有多委屈,这件事本身就很好笑好吗?有种东西的性质跟这个一模一样,叫做黑吃黑赃物被偷,第一个小偷喊抓小偷,演哪出啊
事实就是你没法学常识啊举个例子 我把你的玉擅自雕刻成玉佛 请问玉佛的归属?好吧 我反省一下有点过了 一般人不需要知道到这边 但是有人讲法的时候最好还是不要用自己常识去当人
作者:
kaltu (ka)
2019-08-15 23:42:00到底跟法律常识有什么关系啦,解释两变了还在跳针无授权重制享有著作权没错啊,但是跟二创喊被盗本身的荒谬性有什么关系?赃物本身有可被窃取性,窃取赃物的人本身也构成另一宗窃盗罪但是第一个小偷大喊抓小偷这件事本身很好笑干法律常识有个屁关系他的确有权喊他家被偷了,于法律完全正确但是这并不改变这件事本身很搞笑啊呛人没法律常识之前,到底有没有搞懂在讲什么东西跟着例子走,B在没取得A “explicit”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拿走A的玉檀刻成玉佛,然后被C在晚上偷走这就是两宗窃案,B的确可以喊抓小偷,但是你偷人家的玉檀人家OK,人家偷你玉佛NG再换个例子,某阿嬷在分隔岛窃占公有地种菜,一天发现她的瓜被偷了,悲叹世风日下这种事情本身就很可笑,不需要牵涉三小“法律常识”好吗?
不是啊 你连民法基础概念都不清楚 你要抒发你感官没问题啊 但人家说你的感官不应该去干扰权限消灭的判断我再问一次玉佛该算谁的?这里面的系统思维跟本次案件有关 也是你个人观感跟法律概念最大不同的症结点如果我的玉佛再被人家擅自加工 算谁的?又是为了什么?这样你就可以了解他为什么聊请求权你的出问题的点不是你以为的那个 懂吗?
这种不可分割性质的东西 看价值 如果原料的价值高是归属于原有者 如果加工价值高 归属于加工者。当然得付出代偿。民法背后的思维在限制内还是鼓励产生价值。而上面说请求权的并非是鼓励侵害著作权。而是借由这样的请求路线拿回最大价值。不过并非唯一路径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