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ornno (乔鲁诺.乔巴纳)》之铭言:
: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是一个很破的句子,不要再去引用它了。
: 真正可恨的人不会有值得可怜的地方。不要为可恨的人收买不必要的同情。
: 他如果不放火,还是个值得同情的人,一旦放火,选择用伤害别人去宣泄他的不满,从那
: 一刻开始,他的身份就已经转变成一个恶人,恶人不管你有什么苦衷依然是恶。
: 下删
先说声抱歉,因为回得好像会有点长所以另开一篇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原文推文里提到好像是原原文这样写然后原文直接引用
实际原句在原文推文也有提到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
(题外话:国中国文老师只告诉我们前句,当时我只觉得是句屁话,有后句感觉合情多了)
就不论句子应该是怎样了,以【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来说
既然都说“不放火的话就"还是个值得同情的人"了”,那就是有值得可怜的地方啊?
“恶人不管有什么苦衷依然是恶”,那苦衷就是所谓可怜可悲,但在那之后恶人也还是有应承担的责任与该偿还的罪业吧?
若是不去探讨犯人的可怜可悲,而只因他的可恨而草率杀之,那你解决了这个人,但无法解决之所以产生这种人的、最根本的社会问题
(该怎么解决就暂不讨论了,牵扯到人类的劣根性,太麻烦)
在ACG作品上也是,若是作者编剧没有对可怜可悲之作多加琢磨刻划的话,那这个反派就只是个方便的乱源,没有厚度,当然也没有魅力可言
就跟台湾乡土剧的坏女人角色一样,你不知道他是来铳杀小的,只会觉得很烦很不想看到这个角色出来
接着讲这个感觉好像有点中二,但还是提一下好了
我个人对恶的解释、或者说分类是这样的
:身怀苦衷而不得不触犯道德底线,叫做恶。
比如某些作品所谓的“必要恶”,为了维持秩序不得不做,但又不能在台面上明而行之
又或者原PO原文里举例的,为了养家餬口铤而走险
恶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问心无愧的,但要注意决定为恶的心态会是绝对的、或至少要是大部分的理性
而以高比例的感性,比如说毫无理由的任性、不知所谓的愤怒、甚或是单纯的快乐犯罪
这叫做“邪”
是的,包括一点点的心理不平衡就会暴走的精神病患者
死刑的执行上,所谓的“有教化可能”应该会是我提到的“不得不为恶之人”
甚至,其实他们也不用被怎么教化,他们的道德本身是完善的,要不是一些现实困境也不会犯罪
可能会有人说道德真的完善的话就不会选择伤害他人的方式
但我觉得这是取舍的问题,在群居之前人类本来就是以个体为单位活着的生物,必要的自私自利应该是可以被理解的(但不一定要谅解,两个不一样),要求所有人都有牺牲小我的话反而是强人所难
不过决定要动手的话就要有相应的觉悟,无论是对造成的伤害或是后续的责任,这就是我说为恶必须由理性决定的理由
而应该考虑行刑的“无教化可能”,相对来说就会是容易被情绪绑架的“邪人”了
情绪不是你用道理讲得通的,强奸犯关几年放出来精虫一冲脑就又多一项前科
所谓杀一个人跟杀两个人差不多的罪恶感疲劳可能也比较多是这种人,毕竟是情绪执的刀
还有台湾乡土剧的坏女人角色,真的不知道到底在铳杀小,可是偏偏吃饭的时候电视就放著,看到就烦
然后,对,特别是现在被法律宽容的精神病患者
这样讲是很难听、也有点对不起轻度不会乱搞事的患者啦,不过重度的就是特别容易中邪
这次事情发生时有稍微查过,对精神疾病的犯罪者放出来以后应行安全管束以及持续治疗什么什么的
说真的,要是你是SCP一定他妈从Euclid起跳,麻烦死了
精神病患者可不可怜?可怜啊,甚至可以说是很衰。
但是在可怜可悲之后也必须看到实际造成的损害,而不是一昧的保护
人权应人人平等,但犯了罪的刑罚却有所差异
对,他们是比较不能控制自己,但现实的损害是一样的,那这样倒底是真平等还是假平等?
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不是专家其实都没什么资格去决定,但有些事情应该还是值得去探讨,然后去影响政府政策甚至世界的道德共识的
大guy 4 John
但毕竟萤幕键盘手,看看就好,只是稍微分享一下我个人的想法
只是必须要说的是,每当这种大事件发生时,高呼死刑的家属甚至群众,多半没有考虑犯人背后会不会有什么可怜可悲,只是单纯的复仇心理
理解一切之后仍要求犯人应以生命来偿罪,这样的话还好说;但实际上人们喊著的正义只是不经思考的杀人偿命
重大的悲剧、愤怒、以体制为刀的杀人,这样是什么人我想就不用多说了
极端的例子,我在twitter上看到一个日本人推文:说应该杀掉犯人家属,家属应当与犯人同罪,嚷着犯人的罪行与家属无关是伪善
这个真的就是好笑又莫名其妙了
可以理解说犯人心理问题的产生多少会跟家庭相关,但这种主张不过只是矫枉过正
如果对你来说一个悲剧必须用更多的血来偿还的话,那么你的正义也是伪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