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推文都说有合约有合约
平台下架是 publisher 决定,跟 developer 没关系
啊 那个
很明显那个 publisher 就没打算卖我的游戏了
那我为什么不能跟平台商谈低分润直接上架?
我为什么要任凭我的合作厂商把我的产品冷冻到热度都没了还不卖?
是签了什么鬼独占约吗?
啊对方都被勒令停业了这约还有效力吗?
对方都把我的产品下架不卖了,不算毁约吗?
约都毁了,脸都撕破了,不能自己去找平台上架吗?
有没有法学专家、契约大师可以跟大家科普一下游戏产业的跨国商业契约有多大约束力
不然大家在那边绘声绘影地说赤烛的危机处理怎么样
却没对赤烛的法律困境有个清楚的解释
也就是对赤烛实际上握有的选项没有认识
感觉没什么意义
除了法律问题,一堆人说冷处理是为了救商誉
可是一间小型工作室的作品被中国搞到全球都不准卖
不先担心会不会倒闭怎么还在顾中国的商誉
中国=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