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讲公共角度的例子。
应该很多人都听过坏树坏果论吧,
以前读书听老师讲的时候觉得台湾还没那么进步,
但实际上在今天的台湾已经被广泛适用了。
很多时候你作的处分没错,
但程序出问题或是适用法令有问题,
诉愿管辖机关或是行政法院就会直接跟你说你GG了回去重来。
而这个例子我觉得法令适用就很神奇,
在台湾就算立法院脑子抽了通过一样的法令,
行政机关要适用那个法令来做行政处分也得有很大的勇气才行,
毕竟台湾行政救济的成本很低,
随便写个书面进来就是提起诉愿了,
要处罚人也不能这么玩,
除非真的是嫌事太少。
对岸能这么豪迈的做出处分,
从某方面来讲效率一定比我们高XD
※ 引述《arrakis (the tooth!)》之铭言:
: : 推 ejru65m4: 公共角度要怪中共的畸形 商业角度上赤烛颇雷 07/01 17:07
: 谬论。
: 直接讲实务例吧,以前在东莞某制造业当业务主管,有一天公司接到大客人下了
: 一百多万件交期还很紧的单,想当然耳就是赶工+发包,每天光是收外包送回的
: 货都点交到昏天黑地。
: 自然就出现各种生产瑕疵,最大宗的是包装印刷色差,
: 无论如何跟色号对不上,百分之百会被客人品检打枪的那种。
: 虽然尽力控制但粗估仍有约7-9%,合约载明的瑕疵退货比例是3%
: 但如果重做,一来公司利润降低,二来赶不上交期等同违约+支付空运费,
: 公司不至于倒但半年份营业额大概就没了,虽然客人也许网开一面不会讲到违约
: 这么严重,但不能遵守交期仍是非常不利商誉又赔钱的事,
: 纵使交期不怎么合理也一样。
: 那该怎么办?
: 老板决定赌一把,把公司检出的瑕疵品计画性混进大货。
: 然后赌赢了,顺利出货,大家开心上酒店庆功宴,出货一年后无客诉兼翻单,爽。
: 决定混装前,作为第一负责窗口,我问过老板,如果被抓包?
: 他很轻描淡写的说 : 是能翻脸不认帐吗? 重作啊不然咧。
: 当然说完后我们又讨论了一次主客观条件下客人有没有可能退货,
: 结论是可能性非常低而且这并非影响产品功能的重大瑕疵。
: 所以决定赌了。
: 那,实务上看,赤烛其实就是运气没我们好,被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