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浅谈游戏业的“抄袭”与“创新”

楼主: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19-06-27 09:56:40
※ 引述《warmsnow (warmsnow)》之铭言:
: 在谈抄袭前,我们先来谈谈什么是“创新”
: 几乎是公认的创新大师—贾伯斯,这么为创新下了定义:
: “借用”与“连结”
: 贾伯斯从不认为借用别人点子是件可耻的事
: 一般人往往把“创新”跟“无中生有”连结在一起
: 但他用一个个创意产品告诉我们:“不,创新没那么难,只要懂得借用和连结。”
: 前提是—*[36m你得先了解别人做了什么*[m
其实大多时候我们脑中自以为的新点子,都是基于自生生活经验下的东西
所以才有所谓的共时性这种诡异的现象发生
这状况在网络世代变得更加的明显了,因为网络跟全球化的影响,全人类的
生活经验正在朝一个大方向在前进,只要是能上网的人,很难不接触到
共同的memes,而memes就是现今网络世代创新的基本单位,很多memes图其实
也非创新,只是老图新用,这也是一种借用与连结没错
: 看完贾伯斯对“创新”的定义接着来谈谈“抄袭”
: 苹果跟微软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 1980年代,贾伯斯的苹果公司正准备开发他们划时代的产品—“麦金塔电脑”
: 当时贾伯斯看中了一项新技术“图形接口”,并看好此技术未来必定大有可为
: 因而委托当时已颇负盛名的软件商—“微软”协助,以此“图形接口”开发麦金塔
: 电脑的作业系统
: 然而贾伯斯万万没料到的是,不久后微软居然以此技术抢先推出他们自家的产品
: 也就是后来为全世界带来革命的“windows作业系统”
: 贾伯斯得知后当然气炸了,马上命比尔盖兹洗好屁股...咳咳,洗好脸来苹果总部
: 准备来个兴师问罪
: 而比尔盖兹也很有guts的就这么一个人前来
: 就在贾伯斯怒气冲冲、拍桌指著比尔盖兹的鼻子质问他时
: 比尔盖兹说出了日后科技业最著名的一段话:
: “史蒂夫,这么说吧。我们都有一个有钱的邻居,叫做“全录”
: 有一天,我打算闯空门窃取他家的电视时,却发现
: 它已经被你偷走了。”
: 哇哇哇,比尔的言下之意,就是指“图形接口”这项技术
: 其实也是贾伯斯从别的地方,也就是“全录”偷来的
: “全录”是何人也?全录是一家打印机制造公司
: 但它却是历史上做出第一台“个人电脑”和“图形接口”技术
: “Star8010接口系统”的公司
: 可惜的是,Star8010这项产品并没有受到消费者的重视
: 这项技术也就这么辗转地流到了贾伯斯手里
: 比尔盖兹很聪明地利用贾伯斯对于“创新”的定义,反过来说
: 自己不过是有样学样“借用”罢了
: 也因为这个故事,以至于后来每当科技企业间出现专利纠纷时
: 被控诉那方一定会想尽办法证明其实对方也是“借用来的”
: 最后往往也就能以和解收场,可喜可贺
科技业有一个更基本的东西,就是程式码可以证明是否有抄袭
所以科技业通常不太在意UI跟UX是否是借来的
反正我程式码写出来跟你不一样,我就可以证明我没抄,而神奇的
大宇宙意识创造出来的共时性又让我可以接触到跟多数人类同样的
情报因子,会创造出“类似”的东西真的不是我故意的。
身为一个在科技业打滚了六七年的QA,说真的,你要期待科技业
在意那些表面的东西根本没意义,因为这是共识
但身为一个曾在文艺圈打滚过几年的过去式文青,说真的这标准
放在最低看也是“抄袭”
差别只在于你觉得这是抄袭我觉得这是借用,没什么差别吧?
: 回到游戏业不也是如此吗?
: 我几乎可以打包票地说,所有游戏的玩法或多或少
: 都是从前人借用来,并加以改良的
: 而游戏公司会不会被玩家骂“抄袭”仅仅只在于
: 它借用的对象有不有名罢了
: 你敢说在PAD推出前,完全没有一款以消砖为卖点的游戏?
: 你觉得在刀塔传奇推出前,难道没有这种似卡牌类战斗的
: 横向卷轴RPG?
: 太难去证明自己的游戏玩法是前无古人
: 如果你不是创始者,你又要怎么去指控别人“抄袭”?
: 就像当初刀塔传奇之所以会被暴雪控告,也不是因为它的玩法
: 而是刀塔里面的“人物”以及“世界观”
: 根本就是照搬复制“魔兽世界”和“魔兽争霸”
: 游戏公司不是笨蛋,没有一家公司在知道自家被抄袭后
: 还能无动于衷的
是的,这就是为什么现今的游戏重故事剧情重IP而不重开发游戏性的主因
因为故事剧情抄很明显,不可能躲得过官司
但游戏性,游戏接口,这些东西在科技业的共识基本上就跟智慧财产权无关
属于公共财,这点在手游圈特别明显
反正这是人家业界共识,换皮游戏的恶名也就由此而生
喔对了,我不是说这现象不好我们该批判,我只是想说明一件事
只要程式码不一样,管你外皮长多像,在某些人眼中这就是不一样,这不是
抄袭,是创新
自从某主管一直说我们要参考iOS的接口后我就觉得真的不用太期待
这些玩法、接口、使用者体验在没有资本的支持下能发挥什么价值。
这些资讯不只零碎也难以证明是谁发明的,所以最后就是一笔烂帐,干脆
视而不见。
: “游戏玩法”之所以不会成为诉讼主流,就是因为他们自己
: 也知道,自己的“创新”或多或少也是借鉴别人而来
: 知道世界上最贵的拍卖画是哪幅吗?
: 答案是毕卡索的《阿尔及尔的女人》O版本
: 以1亿7936万5000美元结标
: 而这幅画正是毕卡索“复制”了“马谛斯的素材”,“窃取”了
: “德拉克拉瓦的构图”,最后经由毕卡索的再创造诞生出的
: 艺术结晶
: “创新”并不会凭空而生
: 我们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 差别只在于
: 你有没有为这个容器赋予“新的灵魂”
先不提诉讼的问题,光是讲业界共识好了,游戏圈中就是科技业
尤其是手游圈,构成这个圈子的基本单位就是工程师
在工程师眼里,只有程式码是神圣的,但就算是程式码
依然是存在你抄我我抄你复制贴上的情况
我不是说工程师没有智财权观念,先别急着扣帽子
工程师是我见过最理性的创作者,它们写程式并不是件
容易的事,即使是借用与连结,也需要大量的参考资料
大多时候工程师都在跟程式码拼命,而那些表面的东西
如UI、UX、故事剧情什么的,在游戏公司里的工程师
很少能去主导这个层面。
所以拿程式面的差异去谈一个游戏有没有抄袭,这对
写程式的工程师来说是一种污蔑,因为他们很难去决定
改变这些东西。
真正该批判的是企划跟整个团队的总监,这些细微的东西
会呈现一个大方向跟另一个游戏相似到被一堆人称为“抄
袭”的情况,跟这两个职位脱不了关系。
问题来了,企划跟总监基本上都是文科出身,以文科的标
准来说,这就是抄袭,你们会看不出来?
最后,我做个整理:
一、游戏业是个复杂组成,是文组理组互相合作的产物,没
有什么程式面不一样,用的引擎不一样,就可以说这不是抄
袭的。
二、要是有一个大公司的大案子的企划跟总监跟我说他们没
玩过没听过没看过BOTW跟尼尔,然后要说他们的游戏有八七
分像不是抄袭,那我宁愿相信大便可以吃
三、抄不抄大家心里有把尺,不会说有人护航了这把尺就会
换一把来量。尤其是拿了一把错误的尺来量后得到错误的结
论,还要大家相信这才是对的。
四、真正有问题的是抄袭这个行为,跟你抄了什么东西无关
因为大家都在做所以我做也没问题,反正我抄的也是人家抄来的
所以我抄就没问题?
那我们还要新游戏干嘛?我直接把马力欧的制作者改成我就好啦!
作者: kaj1983   2019-06-27 09:59:00
程式码就是从抄开始学习的啊,你抄不对反而做不出该有的效果,每本工具书的程式码都几乎都长一样,只是变量换更不用说你是去google还是论坛请教神人得来的解答了
作者: AN94 (AN94)   2019-06-27 10:03:00
结论就是 抄袭是很主观的end
作者: www8787 (进击derLoser®)   2019-06-27 10:04:00
不要把有的没的情感放在copy里面就很好看清所有不同说法
作者: kaj1983   2019-06-27 10:04:00
改进了某个算法把耗时降了几百倍,拿去申请专利的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9-06-27 10:08:00
Bleem跟VGS能打赢跟SONY的官司也是因为程式码完全没用到SONY真的放在BIOS里面的东西
作者: AN94 (AN94)   2019-06-27 10:08:00
其实问题点是抄袭跟触犯智财权这中间是有一段很大的空间的大多数的争吵都在这里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19-06-27 10:11:00
谁又知道自己“手上的尺”是正确的?
作者: cactus44 (钢弹仔)   2019-06-27 10:14:00
所以最后就是由市场来决定啊...只是现在市场表明了这影响根本不大
作者: www8787 (进击derLoser®)   2019-06-27 10:16:00
法律的尺 判例很多 误差可不计。道德的尺 商业市场决定
作者: kaj1983   2019-06-27 10:17:00
游戏不好玩的时候就会被骂爆了啦
作者: www8787 (进击derLoser®)   2019-06-27 10:19:00
而每心理道德的尺 自己决定 但也只能约束自己
作者: kaj1983   2019-06-27 10:19:00
都给你抄这么多了还没办法超越的话就知道下场了XD
作者: poke001 (黑色双鱼)   2019-06-27 10:23:00
这要是日本厂商这样玩我看律师函已经寄到了吧XD
作者: cactus44 (钢弹仔)   2019-06-27 10:30:00
这款摆明要吃日本市场,之后一定会有日服
作者: sharkshana   2019-06-27 10:37:00
作者: amsmsk (449)   2019-06-27 11:04:00
米哈游又不是第一次抄 现在还想立牌坊才好笑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9-06-27 11:14:00
作者: l22573729 (寅猷襹鵀)   2019-06-27 11:59:00
程式码一番两瞪眼 摊开来看 有抄就有抄 没抄就没抄通常有opensource的就用opensource 我才不介意UI那种表面的东西
作者: warmsnow (warmsnow)   2019-06-27 12:37:00
感谢你的亲身分享
作者: HellLex (雷克斯(Lex))   2019-06-27 12:52:00
这边补充一下,游戏UI、人物等基于视觉设计的标的,也可以受到设计专利的保护另外包的好的话,某些游戏机制也可能申请专利,像玻璃渣最近成功撤掉GAT的一件专利,该专利是类似(但之前该案是获准的)游戏选单中的纸娃娃系统
作者: ilovptt (我帐号办了三次还不成功)   2019-06-27 13:16:00
理性分析推
作者: HellLex (雷克斯(Lex))   2019-06-27 13:45:00
是的XDD,所以我只能补充说有这个方向,但划不划算和好不好用,就..
作者: warmsnow (warmsnow)   2019-06-27 14:04:00
不过我得说一件事我发那篇文章时,连“原神”这游戏是啥都不知道因为我本来要回的就是另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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