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看完后 今天没带手机出门(不然又会玩手机)
回到家后基于既有的记忆来打这份心得
先说结论
"马德这漫画的警察刑法被死当还是不用学刑法?"
不能犯讲的主角是一个透过催眠术达到杀人目的的人
但是主角的催眠术跟实际发生结果并没有常理关联 也就符合日本刑法对于不能未遂的定
义
所以被称作"不能犯"
作者!!! 相当因果关系(或者称作条件理论)在哭啦!!
是没有错! 新客观理论的确说是第三人观察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危险 若非则为不能未遂
若有危险仍要处罚
但是别忘了 主角长年下来累积的案例足以使他的情状成为一个特例
而且从主角的催眠术及被害人所相信的情况及结果都具有因果关系 而且这个是已经被剧
中心理学家证实
也就是说可以认定主角的催眠术跟被害人的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可以认定是主角所为的杀
人行为
就算采用德国的印象理论也有同样答案
主角主观具有故意 非重大无知 就能论主角行为非不能未遂
而且剧中也得知主角透过催眠术进行杀人行为
主角客观上使用催眠术使被害人死亡 且非主角使用催眠术 被害人不会死亡符合"其不可
想像其不可存在"的条件理论 而且杀人行为的结果为刑法所要避免的规范目的
主观上主角具有杀人故意
构成要件该当
而且警察都知道催眠术这件事
也不会依此逮捕主角
也不会找检察官或询问法学家
更别提不知道相当因果关系或是条件理论
这帮人怎么考上警察?
我觉得最先检讨的应该是这漫画日本的考试制度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