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4:49:14※ 引述《lucifier (lucifier)》之铭言:
: │ ───限定─财产处分(84条)───有效
我也来补充一下好了
请去看最高法院判例要旨
裁判字号:48 年台上字第 661 号
要旨:
民法第八十四条所谓法定代理人之允许,
系指为使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之特定行为有效,
于其行为前表示赞同其行为之意思而言,
故此项允许之意思表示,
应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与之为法律行为之相对人为之,始生效力。
今天如果你要小孩子是拿他的零用金而主张84条可用
那要先证明这笔零用金是出自于法定代理人允许小孩子进行特定行为(用一万块买游戏点数)
这又回到什么? 回到我一直强调的"请问获得法代允许了没有"
而身为无辜的第三人则又回到
外观上第三人能预见
“九岁小孩子父母同意他拿一万多元去买点数”的预见可能性及范围
我不晓得为啥一直跳针护航 ,认为只要是零用钱就可以随意花用处分的心理是什么
难道身为店员从来都没怀疑过这九岁小孩拿一万块他有能力自行运用这件事情吗?
就算是拿去喝茶,我相信老鸨也会问"弟弟你妈妈有同意吗"吧
怎么今天变成因为九岁小孩只是花自己的零用金去买点卡就好像一切天经地义了?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4:52:00我还真的是不懂九岁小孩花自己的零用金去买点卡有啥问题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4:53:00感谢3楼回答2楼的问题 懒得再回了
法官通常都有个小孩可支配金额的大概认知啦 万元决定超过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4:55:00
早就挖出来有店规店员要遵守了 这样店员也不无辜了
零用钱如果父母定义是"小孩自己的钱 想做啥都行" 那不就是一种范围极广的事前同意了 没限定到生活费 餐费啊
作者:
jojojen (JJJ)
2019-05-14 14:56:00小孩法庭表示:法官叔叔,贫穷限制了你的想像力(咦?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4:56:00那..未成年支配45W有看起来比较正常吗?胡月珠妈妈也跳出来说她不同意啊 还不是败诉
原本还想说要是未来有店规直接决定就好了 是哪篇有讲呢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5-14 14:58:00那案子就是卖家根本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未成年要说几次?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4:59:00
那是因为家长不同意这件事被否决 这个案子不找家长一起
比照同样设定..以后小孩拿10元买饮料也能让父母去闹了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4:59:00拜托 你把判决书读完好吗? 人家是被认定成立民84的
笑死那以后只要家长跳出来说 no 就撤销 84废法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5-14 15:00:00就是不能用77去告才会有84是要说几次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00:00你讲的卖家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未成年那个是民83
作者:
decoy (小丑)
2019-05-14 15:00:00都有案例了可以讨论了还可以这么大声 脸真的是不要了
当过国小替代役后 我认真地认为国小生不适合单独买超过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01:00我到底要跟你解释几次...你讲的帐号有没有未成年那是民83
作者:
sasadog (派派我老婆)
2019-05-14 15:01:00当超商店员真的很虽小 尤其是在鲷民满出来的台湾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02:00而胡月珠他们主张的77不成立的原因是因为法官觉得84成立
作者:
Krishna (wait for me)
2019-05-14 15:02:00因为板友并不认为,九岁小孩凭自己意志加入宗教有什么问
作者:
EOTFOFYL (才五张,分快点。)
2019-05-14 15:02:00假设都是今年收到的红包好了 算下来一天课不到100啊
今天我他妈王董儿子 家产数百亿拿一万零用钱买点不行? 你说不可预见?
直接订个上限 超过这上限的就必须要有成年人陪同就好了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5:03:00其实超商都有内规要求 全家是500 小七是1000 所以说为啥
作者:
EOTFOFYL (才五张,分快点。)
2019-05-14 15:03:00可能在他惨白的童年里游戏是他重要的精神粮食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5-14 15:04:00光是国小生的零用金1w元能不能证明来源都自己的就有问题了还扯84
店员是不衰小 然而他对那个妈妈有没有法律责任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者:
EOTFOFYL (才五张,分快点。)
2019-05-14 15:05:00全家那条好像是500以上"建议"要家长陪同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9-05-14 15:05:00所以男童哥哥说的也没错啊他质问店员是否有知晓法代父母的同意
啊这件事情就是那是小孩的零用钱跟红包啊 还在扯来源
作者:
sdg235 (鲁宅)
2019-05-14 15:06:00一万很明显超出一般人对零用钱的认识,本来就有可能会被判退钱,这没什么好说的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06:00你可以看看那判决书的 四-(一)-2. 法官怎么认定成立84的
毕竟得看状况啦 不然小孩拿几千付水电费 不给付问题更多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07:00所以你觉得高中生把帐户里面的45万拿去买虚拟宝物就比较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08:00像是一班人对零用钱的认识是吧XD
不用再为了某些跳针的人特地发一篇了啦 有些人脑袋就是转不过来 无法接受讨论 只认为自己是对的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9-05-14 15:08:00假若男童谎称法代(父母)已同意男童花费1W购买点数
那是男童他妈说的...另外该报导没收录店员是否有问
作者:
ryoma1 (热血小豪)
2019-05-14 15:08:00也禁止小孩子买游戏机算了,PS4或NS+游戏都得破万~呵呵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5-14 15:08:00红包和打工都是那店员问小孩说的并无实际证明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09:00来缴水电费的帐户,这样法官就判定小孩就该财产有处分权
作者:
decoy (小丑)
2019-05-14 15:09:00爱讲人跳针的人真的是常常忘记照镜子
作者:
EOTFOFYL (才五张,分快点。)
2019-05-14 15:09:0048年 看来是打输跑赢的那群判的
游戏机的例子太烂 你那个去买本来就会被问...而且可以拒绝让你买 手机同理
作者:
sdg235 (鲁宅)
2019-05-14 15:10:00所以你一个打工的去赌法院会不会判退钱干嘛?一开始就直接拒绝就好,万一被判退钱是不是又要赔一万?
看哪一方 不当得利 请求返还阿 = =最多就给诉讼费用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规理论上是不会赔更多 交易不成立而已不过本来就有争议的交易 店员卖给他本来就要承担后续可能引发的问题理论上找消保官就能解决了 这种通常不会进法院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12:00桃园地院那个案例看起来,很像只要家长给提款卡,就会被视作成立民84了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9-05-14 15:12:00那我觉得店员很无辜耶 有问过还被定§179 XD|||
作者:
EOTFOFYL (才五张,分快点。)
2019-05-14 15:13:00应该主张的是意思表示无效吧?
也没到无辜 公司有规定 法律上也有争议 敢卖就要承担后续问题 仅此而已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5:14:00网络跟实体本来就有差别 桃简那件是线上交易加上胡妈长期汇款进去 而小孩子一直有再用 致外观上第三人无从判断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5:15:00
实体店家都给你说要家长陪同了 就是因为要确认是不是真的同意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5:15:00而本件九岁小孩是实体购买 拿来比对根本不适当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16:00那也是小7门规啦,全家只是建议家长陪同
这种东西哪来线上跟现实的差别 又不是商品鉴赏期退换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5:16:00再说桃简那件只是判决...跟判例的影响力差多了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17:00实体购买会影响什么民84的内容吗?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19-05-14 15:17:00小学时我去买钢弹模型老板就一直跟我确认我爸妈有同意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5:17:00原来有人不懂实体购买跟网络购买的差异
就说了判决是84 诈称成年是83 还在扯知不知道未成年
作者:
plains (万年潜水鱼)
2019-05-14 15:18:00结论:店长跟职员教育不足的锅?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9-05-14 15:18:00那钢弹创斗者主角买一大堆钢普拉 也是有可议的地方..
作者:
decoy (小丑)
2019-05-14 15:19:00管他判决 我说77大于84 你不同意就是跳针啦 懂?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5:19:00创斗者主角不是家里开模型店的吗?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5:20:00从头到尾不讨论也提不出案例的 开始在乱黑了 呵呵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9-05-14 15:20:00还有男主以外的斗士阿.. 应该都不到20岁吧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5:20:00
打给1950问就知道那边在闹了啊
作者:
decoy (小丑)
2019-05-14 15:22:00呵呵 所以你77大于84的案例呢 来个吧
作者:
CorkiN (柯基)
2019-05-14 15:22:00推签名档==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9-05-14 15:23:0077但 484真的很好用阿
作者: as1100 2019-05-14 15:24:00
我还真的不懂9岁买点卡是还要店员确认什么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9-05-14 15:25:00因为对一般9岁童而言1W是庞大消费且游点数非日常所需
不就是因为这种拿零用钱来买无法可管 超商才会订内规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9-05-14 15:28:00无解罗生门 你怪店员不管 店员怪你不教好
我是觉得就算他分十次在10家不同超商买也要给退,不然那个9岁小孩童年都要活在这个阴影中了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29:00但我觉得未成年少年拿45W买虚拟宝物也是非日常所需大消费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5:29:00信用卡早就有规定20岁跟15岁以上(附卡) 9岁你说这些?
如果是店长要店员结帐 父母追究时店长翻脸 你也没救不是附卡喔 我姊就常常拿联名卡叫小孩自己去买早餐
作者: dryadl88908 (闇夜星子) 2019-05-14 15:30:00
我不信喝茶会问0_0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30:00上面就一个案例是有金融卡+密码被法官视为法代给予其处分帐户财产的授权
九岁小孩有一万块能用有什么好怀疑的?很奇怪吗...
作者:
EOTFOFYL (才五张,分快点。)
2019-05-14 15:32:00我觉得哥哥/妈妈会跑去超商乱这个阴影就够大了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9-05-14 15:32:00因为小孩不应该知道你(父母)的金融卡密码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5:33:00为啥一直要拿一个条件限定这么多的当作通论...?
作者: enixl 2019-05-14 15:34:00
我是觉得店员劝了没用就请警察来了解吧
作者:
yoyimei (yoyimei)
2019-05-14 15:37:00推这篇
法律面上先不论啦 店员是该拒卖 不只有公司规定的因素 让个小鬼在那边闹比让家长闹好多了……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5:38:00
谁会知道? 所以店规在讲有没有在听 至少店规知道(?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38:00所以看起来应该是要买的话要分天买 而不是一次买?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39:00还是说一次买10000有什么大优惠啊?
84条是指父母拿了1万块给小孩,叫他去买点数,阿现在这个案就很明显不适用84条,然后也不符合77条但书规定,不懂a是在跳针什么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5:39:00
没打过工说怎么知道很奇怪 实际上就有规定要教给店员了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9-05-14 15:41:00呃,9岁小孩拿零用钱去喝茶这太难想像……
你搭配判例去看就是这样阿,判例有拘束下级审法院的效果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9-05-14 15:42:00叫他买是代理权 这应该不一样喔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42:00所以你的判例可以分享给我学习吗?
能不能看一下本文的判例,他有清楚写说84条应如何适用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 105 年简上字第 44 号民事判决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5:43:00结果从头到尾没看XDDDD 我是不是该标红判例两字才对XDDD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9-05-14 15:44:001983知道什么吃鱼喝茶的途(ry)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44:00661号这个我老早看完啦
作者:
Y0SHIKI (天天吃ㄆㄣ的小孩)
2019-05-14 15:47:00懂的一讲就懂,不懂的怎样子讲都还是不懂。
作者:
Anzar (是一只安萨)
2019-05-14 15:48:00推:这个世界从不缺理盲与墙头草 .. 看看前几串推文
作者:
k7p83n (薛斗)
2019-05-14 15:48:00我喜欢这篇文,这种逻辑合乎道德多了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9-05-14 15:49:00是安萨耶.. 当年新光华有跟你确认年纪吗(大误)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50:00挖 合乎道德 =D= 那些小时候被爸妈禁止看漫画的不也是类似的道德推论吗XD
作者:
Anzar (是一只安萨)
2019-05-14 15:51:00看漫画跟一万元的差距应该有300倍以上吧
作者: tim0619123 (mosbaga) 2019-05-14 15:51:00
店员真他妈虽小 时薪130还要管一堆东西 操你妈屎缺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51:00你从小买漫画要累积到10000也不是没机会吧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52:00而且"合乎道德"这讲法我真的觉得..疴..挺微妙的
作者:
Anzar (是一只安萨)
2019-05-14 15:52:00超屎的啊,我之前在全家打工一个暑假就撑不住了改去送披萨
作者: tim0619123 (mosbaga) 2019-05-14 15:52:00
第一次看到要阻止人花钱的 没阻止就是他的错
作者:
Anzar (是一只安萨)
2019-05-14 15:53:00累积的话,每天买100点累积100天颇合理,就不是一次性啊tim那是因为你之前没有理解规则所以才第一次看到啊 XD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53:00这是次数的问题吗?所以现在改成20天1天500就ok了?
我认为判例曲解了84条的立法用意(虽然我没去翻立法意旨),民国48年的判例加上又是容易随着价值观、交易习惯变动的民法,看看就好,去翻学者的意见比较实在
我只能说 当年我做店员时没有500以上要家长陪同的规定
作者:
Anzar (是一只安萨)
2019-05-14 15:54:00因为你把这件事拆成"从小到大",所以才变成次数的问题啊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5:54:00
为啥会把一次性消费大笔金额和小额消费划上等号?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5:55:00所以我现在问你啊 他把这10000分成20天花完 ok吗?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5:55:00
一单也是避规税率而来
作者:
Anzar (是一只安萨)
2019-05-14 15:56:00那我现在也问你啊,你每餐吃一片牛排、跟一餐吃一头牛能不能划上等号啊?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5:56:00
为何会把它混淆完全不能理解
照理来说84条应该是77条的特别规定,如果按判例那样讲,那定84条干嘛?莫名奇妙
作者:
Anzar (是一只安萨)
2019-05-14 15:57:00siyaoran我对此也是满头的问号 =/
10000元给9岁小孩的话 我觉得至少要分成三个月花才合理
作者: tim0619123 (mosbaga) 2019-05-14 15:58:00
以后别给无行为能力者买东西啦干 未成年花什么钱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9-05-14 15:59:00
超商店员技能组越来越多了,万用工具人养成所
作者: tim0619123 (mosbaga) 2019-05-14 15:59:00
这判例告诉我们的就是别让小鬼去买自己想要的拉 董ㄇ
作者:
Anzar (是一只安萨)
2019-05-14 15:59:00大佬,你一直骂脏话很不像在讨论啊
作者: tim0619123 (mosbaga) 2019-05-14 16:00:00
因为我真的觉得店员他妈有够虽小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6:00:00
无限上纲就是嫌麻烦啊 反问何不3岁就定义人家有行为能力了?双方都教育不足啦
作者: tim0619123 (mosbaga) 2019-05-14 16:01:00
店员才是无限上纲的受害者吧操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6:02:00不用问我啊 真的要挑就是我觉得妈妈该把小孩红包收起来XD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6:02:00我其实很想问 今天小孩买了父母不满意的东西 想退就一定要给退吗? 限制行为能力者
作者: tim0619123 (mosbaga) 2019-05-14 16:03:00
这法条明显有很机掰的漏洞 而且常常有人用这条闹事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6:03:00今天点数 还有诈骗的可能性 而且是高达一万 那几千块非点数买一些其他东西 老板也要先问父母吗
作者:
nok1126 (Nok)
2019-05-14 16:04:00只熟刑法的法律系学生表示困惑
让小孩身上有一万,拿去花掉就去骂店员,自己都没问题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6:06:00店员的行为是最后防线 而非肇事原因 我认为是这样
店员不是全然衰啦 店规好好守就没事 顶多小鬼会很吵不过起因还是教育就是了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6:07:00今天万一买个零食 父母来靠妖 我家小孩不准吃零食 你怎么
毕竟就算店员挡 小孩机灵点就分批买了 家长照样气炸
因为自己没一直遇到这种事 然后要求别人当圣人真的ㄏ
零食的话直接民77,依其年龄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
其实我不懂在崩溃什么行为限制能力人的监护人可以跟厂商谈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12:00零食符合年龄与身分,没有任何问题
超商店家不能退,那就游戏公司啊这个不是法律明文规定都有?我不相信碰到游戏点数就自动转弯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6:13:00可是我看讨论 好像店员没把关才是主因 = =不管是遵守店规还是怎样 那行为已经是最后防线了
所以有问题也是跟游戏公司去谈 跟店员无关不过我不清楚后面总公司的会计会怎么处理这笔帐
不一定啊 如果上法院的话要看是依照民77还是民84,如果对方有谎称经过监护人同意那就民83(记得之前板上有人教吧,有询问跟录音也能成立”诈术”)
民77的范畴只包含生活所需的话 那ACG应该都不适用
改天叫我姪子拿万元去买显卡做做社会实验好了,看有几个店员有法律概念的,第一次当水管伯就上手==
民77生活所需,ACG可以用民84(得自由处分零用钱),但如果父母主张说他零用钱只是给爽的没允许自由使用就要看法官怎么判了
作者:
lanjack (传说中的草食熊)
2019-05-14 16:24:00拿一万去买原文字典和海外原刊,可以。买点数,不行。拿一万去偷偷瞒着妈妈买手镯当母亲节,可以,拿去买点数送妈妈,不行。嗯,真棒
依其年龄与身分,所以漫画小说 民77应该还是成立,或者民84的零用金能成立也行,不然商家太吃亏,漫画小说买一买,看了之后喊交易不成立
作者:
nrxadsl (异乡人)
2019-05-14 16:26:00超多打工仔,一直嘴是不是要考过律师才能去打工,这只能
如果坚持ACG非生活所需 不适用民77应该也说得过去吧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26:00的确是成立,但是拿到一万元就有争论空间,只是这样
民84那个不用每项询问,实际上判是看能否预期(当然这又是一个模糊空间,有没有对金额做限制也没明定)
作者:
ORIHASHI (38950)
2019-05-14 16:29:00书读好是为了自己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29:00我说,民77但书条文看一下,有些问题就可以不用问了"纯获法律上之利益,或依其年龄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
作者:
tgyhum (vinc)
2019-05-14 16:30:00其实国中的社会与公民应该有提到这部分... 个人一直认为是常识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31:00所以你买零食喝饮料,花点小钱买漫画或钓娃娃没差但是问题在于花的金额过大,按照理难以负担而有讨论空间
日常所需超能吵的吧 例如饮料假如饮料是为了娱乐 那买点为了娱乐为何不行?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33:00你能买啊,问题是买的金额如果非常理能接受才是争论点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6:33:00所以是看价值吗 我买一般巧克力可以 但我买高级进口巧克力
作者:
windr (天河银明)
2019-05-14 16:33:00前面一篇有讲到,小孩子可以1万分10次买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34:00他愿意花十次或百次到不同店面,店家可以主张77但啊
价格问题 如果是买那种一瓶上千的矿泉水当饮料 应该也
作者:
windr (天河银明)
2019-05-14 16:34:00除非你根本不卖他零食饮料便宜小玩具以外的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35:00...你国小国中能直接拿出一万买漫画?
作者:
wenwen (文文)
2019-05-14 16:35:00干脆立法禁止未成年在商店买东西,法匠太厉害,店员难为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36:00但是这边只是单纯在讨论法条解释问题而以
我是觉得77跟84都有模糊空间就是了 扯到个人认定就
单笔一万的卖零食也不符合民77 但你一次一百块买就没问题,游戏点数、漫画同理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37:00这边的判别标准通常是"社会通念"啦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6:37:00还是有一些判断的作用啦 举的当然是比较极端的例子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6:38:00原来各位从小就是日常都能日花万元的大课长难怪会认为是日常所必需费用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39:00我觉得你们似乎喜欢找极端值来说
钓鱼跟露营就有点难符合民77的但书了..单价不便宜
不说一万好了 居中的数字 2-3000 那该不该卖?
作者:
windr (天河银明)
2019-05-14 16:40:00我是觉得问题根本原因还是这小孩钱怎么来
原来有人9岁就会买原文书、露营、网拍、钓鱼、手镯喔! 我9岁的时候还在妈妈10块 呜呜
作者:
g06cj6 (闇月夜)
2019-05-14 16:40:00有人就是家里钱多,但显然这家不是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6:41:00说别人法匠之前 先看看自己举的例子在这案中有多荒唐...
补充说一下,钓鱼跟露营,很难符合民77的 年龄跟身分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6:42:00
便利商店一整天会碰到几次花1万块的呢?
小时候买台GB+游戏也是几千元啊 不见得每个父母都肯
作者:
windr (天河银明)
2019-05-14 16:42:00如果他是偷的就要教。但如果就是平时累积,给太多了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6:42:00其实用未成年当标准, 买电动买手机买电脑,未成年也是要查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43:00问题在于,你根本不需要做身家调查,应直接以社会通念看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5-14 16:43:00原来每个超商店员都能预见会有小屁孩拿着万元钞票当肥羊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6:43:00今天就算你是高中生在法律上一样不具行为能力
所以才会有民83,你无法对对方身家调查,而询问对方,对方能瞒、能骗过你,那还是成立,不会被撤销
偷偷说个,其实我小学零用钱还真的有几千但都没在用因为爸妈直接限定不准拿来买游戏......对小学生来说 i.e.只能买文具
我儿子现在6岁 每天存我给他的零钱 现在也破千了..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6:45:00因为你不可能因为买一包20元饼干然后被质疑是否父母答应阿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46:00就算存到,接下来问题是是否为年龄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
只是没有特别限定,而是单纯给自由运用的话,要看民84认不认定成立“零用金”的范畴是有模糊地带在
作者:
M4Tank (M4Tank)
2019-05-14 16:48:00我民法白痴这次不参与研讨会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6:48:00今天问题点是卡在父母给小孩的零用钱, 小孩有多少权力
不是,有时候就算事后爸妈不同意还是会成立..实务上用能否预期来判(另一个模糊空间)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6:49:00因为小孩被授予"可以自由花"的概念, 所以他才去花掉这一万
所以 如果没许可说 不能卖东西给限制行为能力人才对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6:50:00但因为父母多半可以事后反悔, 去否定小孩的行为能力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6:50:00所以小孩的钱到底可不可以自由支配 如果不行 家长不同意那不就要退费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51:00我的意见是,在法代能预见的范围内之允许,行,反之不行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6:51:00法定代理人同意这一点还有一个但书是无行为能力者判定
有限度的自由,至于判定符不符合零用金的合乎预期使用就是看法官的衡量了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6:52:00今天如果无行为能力者承诺自己有行为能力的前提下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6:52:00因此在多数情况下,的确是限制式的自由而以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6:53:00他是不适用这一条的, 店员今天既然用"防诈欺"和"确认"
作者:
KYALUCARD (KYALUCARD)
2019-05-14 16:53:00法律系学生只熟刑法的母汤啦XD 这案还蛮基本的
如果是拿存下来的10万去买机车 那这种一般就是超乎预期,民84不成立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6:54:00基本上就走退费把该退的退一退是最好的办法拉...
不过,这样跟零用钱的设置目的其中之一违背吧零用钱目的是用来培育小孩理财和给予奖励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6:56:009岁拿1万块 和16岁拿200块, 会有人问高中生你买漫画有经过
尤其很多是基于让小孩有个可以存钱买梦想的目的结果法律不允许 惨
限定只能买什么的金钱也一样是奖励啊 像学校会给图书礼券当奖励
但你也很清楚,图书礼券和相同金额的钱钱比落差是挺大的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6:58:00大部分的人新年拿压岁钱都是马上都是缴回给爸妈了巴XDD
讲到缴给爸妈 他们真的有存到我户头里但是印章证件什么的,全部都在爸妈手里XD
只是在相关参考书类也会有 一万元零用金买机器人玩具这样的案例,记得是符合民84?
孩子啊你存的很多了,最近要弄一笔储蓄险(还是定存)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02:00你看台北漫博那一堆未成年动不动就撒好几千元买精品他们父母有同意吗?
如果说是未成年,高中时是有到几万啦(因为没啥花过)只是也是被限制很多,所以才没啥花过真的就是人头帐户QAQ 记得被爸妈吞了两大笔最大那笔有四万来着......
作者:
jerryliau (SleepingGod)
2019-05-14 17:07:00就一堆法盲觉得小孩子随便花个一万块是很正常的都不用问阿
作者: tim0619123 (mosbaga) 2019-05-14 17:10:00
最恐龙的是让店员有责任的法条吧 lol
作者: tim0619123 (mosbaga) 2019-05-14 17:11:00
这次的法条要管钱 484以后要管人身自由阿
作者: tim0619123 (mosbaga) 2019-05-14 17:12:00
没有多余责任吗 那为什么店规会有限制点数卡购买金额R
作者: tim0619123 (mosbaga) 2019-05-14 17:13:00
ㄛ干 原来是家长ㄛ= =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19-05-14 17:14:00这其实就基本民总题目大一的都会解了 根本没什么狗屁模糊空间 有意见请修法 举一堆奇怪例子根本就暴露无知而已
店规限制是因为曾经有消保申诉的案例,之后超商联合订定,可以避免争议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5-14 17:15:00应该是有些人把店规误作是法律了啦
作者:
Cishang (辞..)
2019-05-14 17:15:00就在硬凹阿... 店员没有疏失 可是这种一看就知道90%+会出
只是这案子也代表,可能规定没被落实,或是员工培训有问题
作者:
Cishang (辞..)
2019-05-14 17:16:00问题的还是卖 那遇到麻烦刚好而已 你卖那一万是拿的到抽成吗? 还是完全无法预见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小孩说你就信? 那么被诈骗的一大堆成人也说是真爱,也说是为了小孩被绑 怎么就一大堆人不信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7:17:00
店规是总公司请法务为了避规民法而定的 因为小店家总不可能自己找法务吧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17:00从新闻内容来看, 店员有尽到他的责任了
作者:
Cishang (辞..)
2019-05-14 17:17:00今天那一万是偷来的说成压岁钱你就信?
就像你不会走路时一直转头看左右吧?即使这能更加防范被乱来的车子撞上的可能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7:18:00那500块是偷来 那100块是偷来的 那50块是偷来的 何解?
作者:
Cishang (辞..)
2019-05-14 17:19:00你见到前面一台车蛇行你要不要闪 说不定不会撞到你呢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19:00对阿, 店员也无从判断对方是否有被授予使用金钱权力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20:00今天既然有确认对方有使用权利, 那店员就不该有任何错误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7:20:00所以他硬要汇款 是不能阻止的 大多是劝导或拖延
作者:
Cishang (辞..)
2019-05-14 17:20:00同样状况阿 可预见有高机率会出问题 我是在讲这个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9-05-14 17:21:00大人要有常识,小孩随便有1万自由支配零用钱不觉得不合理吗?
走在路上被撞,和发现有蛇行的车时走在路上状况就不同啦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21:00不管这钱的来源是正当还是非正当的, 店员本来就没责任
作者:
Cishang (辞..)
2019-05-14 17:21:00你要说这种状况不是可预见高机率会出问题那我也没办法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9-05-14 17:22:00问题他公司有规定买超过1千要家长陪同啊,不守规就承担刚好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22:00如果9岁不合理, 那17岁是不是合理?
作者:
Cishang (辞..)
2019-05-14 17:23:00所以他那间超商有规定超过一千要家长陪同? 那就更好笑了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9-05-14 17:24:00公司规定在那边,你不守规定便宜行事,出事就是自己也要承担
汇款诈骗的 行员再三劝导不听硬要汇 之后跟行员讨?
是三大超商都有订定金额,因为当初就有相关的消保检举案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7:25:00
公司有规定 店长有教 责任真的会落到小小的店员身上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9-05-14 17:25:00家长乱骂人有错,店员不守规定出事也不会因为家长有错就没错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7:26:00全家未满18 500块要陪同 -4 未满20 1000块要陪同 颗颗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9-05-14 17:26:00一堆人因为家长本身有错,就可以变成店员一定对,这逻辑...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7:27:00
超商规定这个金额是因为超商本身就是小额消费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7:27:00所以店员 有法律责任?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27:00店员不管有没有错, 他负责的对象是店家而不是这个家长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7:28:00
店员就看店长愿不愿意扛那1万
父母给零用金的当下就是同意支配权了啊 是后来又行使代理人的否定权 问题最大的是父母 再来是没sop的店员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7:28:00扛一万干嘛 点数公司退阿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28:00店员只能依照不履行店家的规定走裁罚, 但不需要面对家长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9-05-14 17:29:00当时店员不找父母确认是怎么判断那些钱的确是父母给的零用?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29:00从事后检讨, 便利商店的职员训练不足, 家长管教也有失当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7:30:00
很简单因为店规有规定 游戏公司就可以硬起来主张是店家自己没做好份内的事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9-05-14 17:30:00小孩说了算,无视公司规定,这就是便宜行事啊,撇不清啦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30:00按照比例来看, 各有各的责任所在
超商店员的责任在于 对店家负责,而非直接对家长负责啊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7:31:00
已储值游戏公司硬起来机会很大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31:00那很单纯的应该是购买点数的当下就需要做年龄认证阿XD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9-05-14 17:31:00其实这种事也不用家长自己处理,去找消保官帮搞定就好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9-05-14 17:32:00自己还去那边骂街干嘛,找消保官让消保官去通知当事人喝茶
会不会是写好看的就..如果店员能够举证说,那个规定被店长说当无视之类的 那可能就不用负责
对,然后这问题核心是,举证太困难了谁会预期这问题会发生提早蒐证啊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33:00有没有"同理心",基本上就是干话拉, 如果用同理心那还要法律
小孩说有同意 父母说没有 店员说有劝导 这要信谁XD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35:00晓还有同意,父母说没有, 那就是小孩说谎阿小孩说谎, 那基本上法律对说谎这块采取的是他明知故犯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9-05-14 17:35:00小孩本身就无/限制行为能力啊,说什么都不算数的,杀人都没事
小孩说有同意,如果有足够证据(录音..等)证明他说谎,符合民83的话那契约还是有效,只是店员的责任 从卖出的当下就绝对跑不掉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36:00在这情况下, 会被视同为具行为能力
想想最近的九十万音响事件 大人也会说谎 还更懂如何说谎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37:00调阅监视器和录影阿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9-05-14 17:38:00没用啦 连书面签都没用了 录音录影是能干嘛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38:00今天这案件其实照法律程序是要拆成两件事情来谈
店员面对的问题不是法律而是店规 这跑不掉,家长要钱要的要不到才是看法律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7:39:00
90万音响跟这件事差别就是 在现场家长在不在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39:00基本上就跟cross980115讲得差不多, 这种问题其实蛮常考的这种问题我觉得...去参加一下国考补习班就会有人解释了
作者:
Puye (PUYE)
2019-05-14 17:40:00波一声90万 妈妈爆气 为什么放这么贵的音响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40:00所以不要讲什么追不追得回来, 伪造文书 店家当然可退还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9-05-14 17:40:00
所以店员叫小孩找家长来就稳了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41:00但同样的伪造文书会造成的法律责任, 让未成年吃案底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5-14 17:41:00我们上面不就提到一个2016年上诉案是父母不同意但45W还是回不来的案例?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42:00看你怎么凹阿, 店家损失还是可以反控告并求偿阿
音响是另一回事,顺道来说,民法上赔偿以回复原状为优先,所以能维修就是用修的,除非不能修(民213)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43:00因为未成年的民事纠纷在台湾真的太多了, 不可能都一句就逃避责任好吗..所以90万音响案件,店员说付修理费就好,又不是要他赔90万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45:00是那个妈妈事后改口装死, 然后好死不死对方真的有监视器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9-05-14 17:45:00推这篇
民84的零用金就是那个问题,”能否预期” 能的话就成立,不能事后说不行想撤销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47:00而且在回到民法还原的原则, 基本上退费就好了
不过判定能否预期的权责在法院,没有固定的标准限制多少钱、哪种商品
作者:
safy (Ty)
2019-05-14 17:48:00拿不出法律只会整天扯道德和同理心, 难怪台湾不是法治国家
看新闻的评论 全家是‘建议’由家长陪同 不硬性规定所以会不会踩到店规就不知道了
作者: Laminor (俺只是个路过的天然呆) 2019-05-14 18:08:00
提问:所以说店员只要有问父母是否同意,然后小孩说有。这样就可以了吗?
作者: Void956 (shitblack) 2019-05-14 18:22:00
以后 小鬼头去 -4 买个茶叶蛋 都要打电话去确认 父母是否同意 还要跟警察报备 这样好不好顺便叫父母来 画押 签名 确认 超赞的啦
作者: Arashi0731 (狂舞) 2019-05-14 18:25:00
有啥好争议的,小孩在18岁以前都还是无行为能力,一次性消费万元以上,店员不请监护人出面也是好笑,明明就是员工教育训练不足。
口头的 要有录音录影当证据才有可能符合民83,而且法院也不一定会给过,要看怎么认定,不过要是伪造身分证、同意书的,那就很明显符合民83然后某V一定没看内文,茶叶蛋直接用民77
作者: astrophy 2019-05-14 18:26:00
这边太年轻的人比较多,所以偏小孩立场的乡民就比较多
“获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龄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作者: astrophy 2019-05-14 18:27:00
有不少人也是跟案例中的孩子一样,是在用零用钱和压岁钱课金的吧以实例来看,未满20岁的限制行为能力者,只要课金用的不是自己赚的钱的话,都是可以去讨论的
作者:
zss40401 (Mr. NeverDie)
2019-05-14 18:45:00红明显会认为没问题的人明显社会认知能力不足吧
作者:
nova27 (你好再见)
2019-05-14 18:47:00谁知道他的零用金是一个月三百还是一个月三万 搞不好就有钱人家小孩不行?
作者: astrophy 2019-05-14 18:48:00
实例上,就算是有钱小孩也是可以讨论喔,因为这是“法律”
作者: Void956 (shitblack) 2019-05-14 18:51:00
法律没写多少钱 所以无论金额多少 比照SOP 要父母签名 警局报案
都多少篇了还有人觉得有钱就没差= =有在看内文吗...
作者: d22426539 2019-05-14 18:57:00
是我的话觉得正常啊国中就有同学犯错被教到训导处 他就拿五万出来砸主任高中时去网咖打工 每周固定都有一个屁孩来买一万gash
作者: astrophy 2019-05-14 19:01:00
只能说太年轻了
店员有问过啊,先不管商店有没有规定但是法律也没说不能卖小孩点卡,顶多家长事后不同意才会使契约无效
作者:
a1919979 (狐狸精婊子)
2019-05-14 19:15:00网购那是求偿对象错误 关商家屁事 要找也找平台或银行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19-05-14 19:24:00听我老师说其实实务根本没几件限制行为能力的案子 只是国考爱考而已 想想看花个几千去买点 爸妈要闹去店家的有几个 大部分就吞下去了啦
作者:
RITABAO (豹)
2019-05-14 19:25:00这种事情,电信业天天上演
给零用钱日常生活花费没问题,但你存了很多的零用钱要花一笔大的就需要法定代理人再同意一次,因为小朋友很容易被骗跟小孩家有钱没钱没关系,问题在家长是否同意
作者: dsa888888 (KurumiNZXT Kraken X61 C) 2019-05-14 20:36:00
要骂也是骂自己小孩,会闹的大人有糖吃搞不好是大人叫他买买完用这招退货
作者: AKIRA1258 (王八鬼子) 2019-05-14 20:48:00
笑了,明明该检讨为什么家长给小朋友10000元零用金,却变成检讨店员,神逻辑。
作者:
Anzar (是一只安萨)
2019-05-14 20:50:00帮推回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梦似幻。)
2019-05-14 20:51:00因为法律有规定 店规有规定 所以可以检讨店员不爽不要做店员
楼上77条但书有规定 依其年龄及身分 日常生活所必须者不须得法代同意 你想得到的问题立法者不会没想过啊 我是回嘘的那位
作者:
kingion (买早餐顺便而已)
2019-05-14 23:48:00这年代的小孩全身上下行头可能就不只一万了
作者: gbls9527341 (孤不离三衷) 2019-05-14 23:51:00
所以家长不来灰就没事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