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联合国准备对二次元动刀

楼主: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2-19 11:54:01
注意!!!!
以下内容大量文组!!!
前阵子半夜睡不着,所以上网查一查有没有有趣的论文集或文章
然后发现学校刑法领域的老师某篇文章挺有趣的,也跟这主题有些关联
谢煜伟(台湾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老师的《论虚拟儿童色情的立法趋势》
里面说的一些话还蛮能够苟同的,稍微简化后如下
给有兴趣阅读的洽众看看
一、保护法益
简单来说,现在对于“虚拟儿童色情处罚入罪化”的趋势,从传统的保护个人法益演变成保护社会法益。
个人法益,也就是保护“实际受害的儿童本人”,然而虚拟儿童色情的制作,实际上毫无儿童受害,所以传统上认为并不具备可罚性。
然而,社会法益则是认为应从保护不特定多数儿童作为出发点,更甚者,演变成“维持一个不以儿童性欲对象的社会环境以及保护一般儿童健康成长的权利”
据社会法益说,不论虚拟或真实儿童色情,只要传达出以儿童做为性欲主体或客体时,就需要发动规制力量加以禁绝。
关于此社会法益说,下面“三、儿童形象”会有所讨论。
二、虚拟儿童色情的处罚理由及其问题:一般来说不外乎以下三点
 (一)虚拟儿童色情的逼真性造成现行法证明上的困难
这一点通常是在说“如今科技进步的情况下,常常无法分辨是否为真实”。
仅因证明困难而要将刑罚扩及“确系非真实人物”的动画漫画,理由并不充分。
不过,从美国联邦法院冒着“被宣告违宪的风险”,依然将与现实确认完全无关的漫画与动画的人物类型归类于猥亵物的范畴加以规范(儿童猥亵)的角度来看,
可窥见立法者所顾虑的已经不是实在、真实的儿童遭受性虐待,而是扩及到此类型所传达的内容所可能造成的影响。
换句话说,这个理由事实上并无道理。
 (二)虚拟儿童色情所传达出来的内容造成青少年不良影响
即使退万步言肯认青少年长期接触暴力色情资讯与其人格形成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然而这并不代表以“儿童”为色情描述的对象当然属于上述有负面关联的资讯。
从手段的选择来看,和其他青少年保护制度一样,采取适当的分级制度,仍应比高压、绝禁来的更为妥当。
举例而言,我们不会为了不让小孩接触菸酒,而把制造贩卖甚至是单纯持有菸酒的行为当成犯罪。
如果从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角度来正当化虚拟儿童色情的处罚,意味着虚拟儿童色情就像是被社会视为洪水猛兽般的毒品一样。
问题是,我们真的能说虚拟儿童性表现的内容像毒品一样危害人心吗?
或者,儿童性表现的讯息为何会让人害怕到需要当成毒品一样对待?
 (三)虚拟儿童色情会提高恋童犯罪危险性
这尽管合理,但是证据薄弱。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明白指出,现金没有更明确的证据确定虚拟儿童色情的传布跟助长儿童被害危险性的关联。
但相对的,难以证明的不光是虚拟儿童色情与社会潜藏被害危险性之间的关联性;
将虚拟儿童色情列入处罚后,究竟会造成多大的“言论萎缩”,也难以估计。
三、儿童的形象
这段事实上偏向社会学..也就是大量偏向文组(笑)的内容,说实在我也没太大兴趣
不过后半段可说是在反驳上述的“社会法益”,可以一看:
随着战后儿童权利的提升,不断变动的儿童形象也产生了新的面貌。
然而,越是强化儿童权利所塑造出的理想儿童形象,越是无法容忍儿童色情的出现。
对虚拟儿童色情的处罚欲望,正是透露出社会想保护的不只是使个别儿童免于性虐待,而是社会对儿童理想形象的情感。
是以,儿童的情欲及对儿童的情欲则成为性文化的禁忌。
至此,刑法所保护的便不再是法益,而是社会多数对儿童应有形象的投影。
所谓的社画法益论,其实潜藏着对儿童理想形象的偏执。
尽管表面上仍然可从性自主权的角度,将这个儿童色情贴上标签。
然而在这理性的背后,实是对恋童犯罪无限的想像以及对儿童情欲的恐慌。
四、御宅族(萝莉控、正太控)与恋童犯罪者
事实上这段算是额外说明,因为是在西洽,所以一些背景知识(宫崎勤等)我就不再赘述了。
总之只是要强调,常常有些论述用来切割恋童犯罪者与御宅族,以及划清儿童色情与萌文化的界线,希望以摆脱次文化的污名形象。
然而事实上这些策略是失败并且掩盖问题核心的方法。
最主要的莫过于,这样的做法依然是用主流见解的角度在做切割:
“那些变态看了这些后会爆走,但是我们不会”
然而现今的立法者再怎么样,终究是站在:
“这些邪恶的恋童犯罪者就混杂在‘你们’之中”而欲一网打尽
况且,透过语言表述要切割出御宅族的情欲表现,并且将其排除儿童色情的范围之外,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任务。
五、立场与结论
本文认为,唯有基于保护个别人同免于性虐待与剥削才能将儿童色情相关处罚加以正当化。
纵使立法者透过“色情”拟制其“受虐性”,但依旧是个人实害的拟制,应解释为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而非妨害大众性观感的抽象危险犯。
具体而言,我国应严拒“虚拟儿童色情入罪化”。
并且应使儿少条例第二七、二八之儿童色情定义:“未满十八岁之人为性交或猥亵行为”符合“‘显著’妨碍个别儿童健全发展性自主意识”为标准。
固然这些依旧是不够明确的法律概念,有赖后续学说与实务的努力。但至少,希望避免欧美那种对恋童及儿童色情过度恐慌的泥沼。
大概是这样吧..
偶然半夜发现老师的著作,简化起来大概也洋洋洒洒这么多就是((汗
有兴趣的话还欢迎参见谢老师的作品啦(X
不过看着联合国准备动手,再看老师文中提及欧美对于“儿童不可污染的天使形象想像”,真的有些心有戚戚焉阿..(ry
以上!
大家午安QQ
作者: mayolane (mayolaneisyagami)   2019-02-19 11:55:00
太文组了看不懂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19-02-19 11:56:00
法律出身 但我end了 因为这个人家就是拳头大要搞你
作者: crazypeo45 (死刑)   2019-02-19 11:56:00
我相信美国那边有更多这种论文啦 但大法官采不采信又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2-19 11:57:00
二的举例可能有破绽 会被当滑坡
作者: hedgehogs (刺猬)   2019-02-19 11:57:00
谢谢贴这篇,有空去看完整版
作者: crash121 (冲撞小子)   2019-02-19 11:58:00
欧美我看蛮支持这个的 可能生长的环境不同吧 我们不懂欧美人的社会氛围
作者: CAtJason (敬请见谅)   2019-02-19 11:59:00
先推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19-02-19 11:59:00
这篇不错
作者: ckniening (☞罂粟小子☜)   2019-02-19 11:59:00
看噗懂QAQ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2-19 12:01:00
读完了 后面的理想儿童形象感觉像是布希亚讲的 波湾战争不曾发生的概念大众对儿童以及儿童色情的拟像,并不是两者真实的样貌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9-02-19 12:05:00
作者: jim924211 (海未推)   2019-02-19 12:05:00
嗨,ff最后逛得怎样啊
作者: xyxhy (NH5)   2019-02-19 12:06:00
原来如此,保护儿童纯洁的形象
作者: dasuininder (硬派大叔)   2019-02-19 12:07:00
文组应该是发完文顺便附图才对啊
作者: hayate232 (CY)   2019-02-19 12:08:00
怎么感觉跟日本AV很像,有些台湾人就认为日本女生就跟AV一样,实际上不是,当电车痴汉只会有高达99% 定罪率送上门来
作者: xyxhy (NH5)   2019-02-19 12:09:00
这有点太一厢情愿了,你们欧美人怎么不去禁止童兵啊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19-02-19 12:10:00
简单说就是儿童纯结论是信仰,保护的不是儿童是教义
作者: xyxhy (NH5)   2019-02-19 12:10:00
说错了,联合国怎么不派兵进入纷争地区拯救童兵
作者: hayate232 (CY)   2019-02-19 12:11:00
美国有做过不少这种救援行动,但更多的是 直接开轰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恶魔)   2019-02-19 12:11:00
因为联合国废阿
作者: mibbl0 (mib)   2019-02-19 12:11:00
欧美人看世界 永远都是政治正确 看辛普森会不会酸这个条款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19-02-19 12:11:00
姑且称之为儿童沙文主义好了
作者: hayate232 (CY)   2019-02-19 12:12:00
一堆联军说真的 一开始真的是想保护平民,但塔利班真的太会躲,不想造成自己军队无谓的牺牲,都是大概看看直接轰炸轰炸完开始扫荡,在轰炸中平民活下来才有机会被救
作者: mark82824 (mark)   2019-02-19 12:14:00
推一下这篇
作者: jim352261 (badluckjim)   2019-02-19 12:15:00
基本上禁到二次元已经算思想审核了
作者: crazypeo45 (死刑)   2019-02-19 12:16:00
在我大莉莎辛普森的逻辑下绝对不会酸 但荷马还是会继续掐霸子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2-19 12:16:00
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在无法说明虚拟儿童色情究竟侵害了什么法益,不能入罪化就是当然的结果(除非立委猪公又发作了),但立委猪公仍能在行政法领域对于此类创作采取严格的限制比较好奇刑法典历史悠久且为大陆法领头羊的德国法,有没有把虚拟儿童色情入罪化
作者: HOLDSTEAK (握牛排)   2019-02-19 12:20:00
优文 可惜太长 推
作者: akun710191 (akun)   2019-02-19 12:24:00
一般人应该看不太懂
作者: jim924211 (海未推)   2019-02-19 12:25:00
想要的都有买到,赞赞,倒是看到wa2的东西就手滑好几张小朋友不见了qqhttps://i.imgur.com/JyHu4Hu.jpg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9-02-19 12:26:00
我只知道德国片口味都很重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2-19 12:28:00
大众对儿童的形象,是媒体宣导传播来建立的
作者: banana116125 (孤睾的丸者)   2019-02-19 12:29:00
基本上这就是法学中最受诟病的道德犯
作者: hpw841031 (我从没听过安丽)   2019-02-19 12:34:00
第二项根本是屁话吧,法律规定色情的东西要成年才能接触,对于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的是管道的管制不周
作者: gene51604 (sexyiron)   2019-02-19 12:36:00
没办法 法律人不是金主 SJW才是
作者: hpw841031 (我从没听过安丽)   2019-02-19 12:37:00
补个推
作者: notneme159   2019-02-19 12:40:00
推个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2-19 12:43:00
楼楼上根本自相矛盾,就是认为色情对青少年有不良影响才只限成年阅读我是说那个嘘的
作者: ImCasual (七星破军干你娘)   2019-02-19 12:58:00
我真的不懂这种法理上狗屁不通的东西怎么能执行
作者: canhong   2019-02-19 13:29:00
更简化的说法,应该是不确定法律概念不能用在刑法(?
作者: vhik4596 (白头翁)   2019-02-19 13:35:00
原po已经有整理过了,很好懂,优文推荐!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9-02-19 13:37:00
社会法益就是狗屁 没道理虚拟萝莉控比电玩军武宅危险R
作者: Prometheus2 (不知不觉)   2019-02-19 13:43:00
其实一直都是这样 遇到问题不解决根本 只想找少数人出来紥个几针安抚大多数人 事实证明这样也是有效的毕竟有思考能力的人并不多 虽然问题仍无法解决
作者: asssstang (tyudehj)   2019-02-19 13:45:00
就一堆SJW以为自己很聪明而已
作者: bills50602 (哆啦艾维斯)   2019-02-19 16:54:00
咦没想到在这里可以看到自己指导老师的文章摘要XD另外补充,目前实务已经有三个判决针对在拍卖网站贩卖儿童色情漫画认为应该要处罚,只有其中一个因为无法确定漫画中人物的年纪依罪疑惟轻而无罪,其他两个是有罪
作者: sharkshana   2019-02-19 17: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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