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铭言:
台湾很喜欢搞一个东西
叫"就地合法"
就是明明是非法的 但时间久了 就算了 给它合法好了
像是宗教占有国有地 占久了
赶不走 还能用租的或是要国家便宜卖 实在很恶心
这几年 虐童的通报数不断上升
说实在 几十年来虐童数量不减反增
这代表什么呢
这代表政府管不了
这代表 虐童是人的一种天性
那为什么不把虐童干脆就地合法化呢?
直接把未成年的人
当成其监护人的财产 来看
这样做什么事都方便简单多了
其实
最根本的方法
还是开放 "养不起 就卖给政府吧"
其实很多人是不想养小孩的
喜欢中出又不在第一时间堕胎
生出来才哇哇叫
对于这种根本不想养的生产者而言
卖给政府
反而伤害能降到最小